各县市应急局、州局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云证办规〔2019〕5号)精神,进一步提升全州非煤矿山、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水平,结合《2021年楚雄州应急局监督执法计划》,现制定《2021年楚雄州应急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请贯彻执行。
附件:2021年楚雄州应急管理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2021年3月8日
附件
2021年楚雄州应急局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云证办规〔2019〕5号)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我州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加强部门联合抽查协调的能力,特制定本计划。
一、联合抽查时间安排
抽查时间: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11月20日
二、联合抽查企业范围
(一)工贸企业:6户
(二)非煤矿山企业:6户
三、联合抽查重点内容
按照《楚雄州应急管理局抽查事项清单》(2020年版)对全州生产经营的工贸企业、非煤矿山企业随机实地抽查。
(一)对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管理情况检查
1.人员密集场所生产作业现场管理情况;
2.消防通道畅通、标志设置、防火措施落实等情况;
3.生产设备设施建设、运行、管理等情况;
4.仓储内部清理作业安全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5.隐患排查治理、事故应急救援情况;
6.除尘系统的安全技术状况;粉尘清扫情况。
(二)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情况检查
1.矿山企业相关证照情况(采矿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
2.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情况;
3.安全基础管理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实,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考核合格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全员培训、岗位操作规程、应急管理等);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四、联合抽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部门之间协调联动。此次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由州应急局牵头,州市场监管局、州消防救援支队配合抽查。检查工作中要廉洁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同时要增强服务意识,把上门检查与上门服务有机结合起来,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解疑答惑。
(二)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联合抽查工作要做好检查结果的公示,严格按照《云南省市场监管领域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要求,及时回填检查结果,抽查结果由系统完成数据交换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向社会公示,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三)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对未履行、不当履行、违法履行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职责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坚持“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执法检查人员凡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制度开展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检查对象未被抽到或抽到时未查出问题,只要执法检查人员不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免予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