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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应急管理局2023年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 索引号:11532300MB19155603-/2023-0612001
  • 公开目录:执法结果
  • 发布机构: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 标题:楚雄州应急管理局2023年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 发文日期: 2023年06月12日
  • 文号:
  • 主题词:

被处罚企业(单位)名称

青海君正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执法人员

王文兴、刘晓明

2023年6月7日

执法部门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行政处罚主要文书

(楚)应急立〔2023〕3号、(楚)应急告〔2023〕3号、

(楚)应急罚〔2023〕3号、(楚)应急结〔2023〕3号

违法事实

在开展现场技术服务前七个工作日内,未书面告知项目实施地资质认可机关,接受资质认可机关及其下级部门的监督抽查

处罚依据及结果

违反了《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依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被处罚企业(单位)名称

姚安县光禄镇班家大箐石场

执法人员

周守其、刘晓明

2023年6月9日

执法部门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行政处罚主要文书

(楚)应急立〔2023〕4号、(楚)应急告〔2023〕4号、

(楚)应急罚〔2023〕4号、(楚)应急结〔2023〕4号

违法事实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继续进行生产,并违规采用掏挖开采方式生产

处罚依据及结果

违反《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十九条第一款、《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给予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2520元,并处人民币100000元(拾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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