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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应急管理局2023年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 索引号:11532300MB19155603-/2023-0727001
  • 公开目录:执法结果
  • 发布机构: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 标题:楚雄州应急管理局2023年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 发文日期: 2023年05月07日
  • 文号:
  • 主题词: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2023年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被处罚企业(单位)名称

楚雄金塔气体有限公司

执法人员

李庆文、刘晓明

结案时间

2023年5月4日

执法部门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行政处罚主要文书

(楚)应急立〔2023〕1号、(楚)应急告〔2023〕1号、

(楚)应急罚〔2023〕1号、(楚)应急结〔2023〕1号

违法事实

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

处罚依据及结果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二)项、第(四)项、第(六)项的规定,给予处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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