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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楚雄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综合评价体系的通知

  • 索引号:11532300MB19155603-/2023-0809003
  •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 标题: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楚雄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综合评价体系的通知
  • 发文日期: 2023年07月18日
  • 文号:
  • 主题词:

各县市应急管理局,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南禄丰产业园区安全环保局:

根据《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云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综合评价体系的通知》(云应急办〔2023〕26号),州应急管理局结合实际制定了《2023年楚雄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综合评价体系》,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关于转发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年度重点工作实行每月动态晾晒和综合评价文件的函》要求,认真组织学习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依托数据系统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年度任务完成。州应急管理局将对各县市应急管理局、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南禄丰产业园区安全环保局实行中期评估和每月动态晾晒,年底进行终期评价,排定名次,并通报至安委会主要领导。

2023年7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楚雄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综合评价体系

为加强过程跟踪和效果评价,有效督促各县市、化工园区和有关企业扎实做好2023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以精细化监管模式实施有效监管,推动工作落实,制定本综合评价体系。

一、评价对象

10县市应急管理局,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云南禄丰产业园区安全环保局。

二、评价指标及方式

根据《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安全专项整治等6个工作方案的通知》(楚应急〔2023〕11号)等任务要求,综合评价体系设置1个总体系和3个子体系,通过1-6月中期评估、7-11月每月动态晾晒、12月终期评估等方式,加强对各县市、化工园区和有关企业年度重点工作落实完成情况的过程督促和效果评价,确保各项年度任务落地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总体系:由子体系一、二、三组成,均使用《2023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专项工作评分表(试行)》(附件2)进行评分。3个子体系权重分别为20%、30%、50%,实行会议和文件通报。子体系一为1-6月中期评估得分,子体系二取7-11月每月动态晾晒结果的平均分,子体系三为12月终期评估得分,按各自权重折算百分数后得出总体系得分。同时总体系得分对事故情况进行加权,发生1起一般事故扣5分(每亡1人再扣2分);发生一起较大及以上事故综合评价直接定为“差”等次。具体见《2023年楚雄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综合评价体系得分表》(附件1)。

三、评分规则

《2023年楚雄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专项工作评分表(试行)》总分180分,对各县市、化工园区按照涉及项进行打分,折算百分制进行排名(得分=涉及项得分÷涉及项满分×100)。其中,部级、省级督导检查和专家指导服务发现的问题,在当月的月晾晒和12月终期评估中进行扣分。

四、数据来源

考核数据中: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化工产业转移和精细化工“四个清零”、危化企业装置设备带“病”运行安全专项整治、深化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防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应用提升、登记系统建设和推广应用鉴定分类专项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应用、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的数据来源于危险化学品登记综合服务系统和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风险管控、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监管情况数据来源于县市每月报送的重点工作推进情况表格。

1-6月中期评估的数据截至6月30日,月晾晒数据截至每月25日,12月终期评估数据截至12月31日。

五、评价结果判定

按照得分排名情况将10个县市应急管理部门分为优、良、中、差4个等次。将涉及重大危险源、危险化学品生产的5个县市(楚雄、禄丰、双柏、南华、永仁)归为第一组,其中第1名为“优”、2-3名为“良”、4名为“中”、5名为“差”;其余5个县市(姚安、大姚、牟定、元谋、武定)为第二组,其中第1名“优”、2-3名为“良”、4名为“中”、5名为“差”。

附件:1.2023年楚雄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综合评价体系得分表

2.2023年楚雄州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重点专项工作评分表(试行)

3.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应用情况评分表(试行)

4.2023年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专项督导核查评分表



附件: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