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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典型执法案例

  • 索引号:11532300MB19155603-/2023-1023001
  • 公开目录:执法结果
  • 发布机构: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 标题:楚雄州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典型执法案例
  • 发文日期: 2023年10月23日
  • 文号:
  • 主题词:

一、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对楚雄华茂石化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一)基本案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书号:(楚)应急罚〔2023〕5号。2023年6月1日,国家应急管理部油气储存企业安全检查组专家和楚雄州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楚雄华茂石化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12#汽油储罐进出油管道两台DN25安全阀共用一条DN25排放管,不符合规范要求;1#储罐进油管道安全阀前阀门处于关闭状态;油气回收装置油气泵处,未设置可燃气体探测器重大事故隐患。

(二)处理依据和结果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楚雄州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第(四)项的规定,对楚雄华茂石化有限公司给予处40000元(肆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对云南玉飞达钛业有限公司大矣波钛选厂行政处罚案

(一)基本案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书号:(楚)应急罚〔2023〕8号。2023年7月5日,楚雄州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按照《楚雄州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监督执法检查计划》对云南玉飞达钛业有限公司大矣波钛选厂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大矣波钛选厂存在外购尾矿进行再选,产生的尾矿排入大矣波尾矿库重大事故隐患。

(二)处理依据和结果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楚雄州应急管理局依据《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的规定,对云南玉飞达钛业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30000(叁万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三、禄丰市应急管理局对禄丰贝特利能源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一)基本案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书号:(禄)应急罚〔2023〕1号。2023年1月3日,禄丰市应急管理局对禄丰贝特利能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2022年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记录不实,无教育培训讲稿、无考核考试试卷、无教育培训计划、无培训现场照片;禄丰贝特利能源有限公司与禄丰华创鸿源石化有限公司签订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只约定了禄丰华创鸿源石化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没有约定禄丰贝特利能源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3.禄丰贝特利能源有限公司出租脂肪酸生产装置给禄丰云瑞油脂科技有限公司组织生产,禄丰贝特利能源有限公司与禄丰云瑞油脂科技有限公司没有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没有约定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二)处理依据和结果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禄丰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规定,对禄丰贝特利能源有限公司给予人民币40000元(肆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王X给予5000元(伍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四、南华县应急管理局对云南惠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一)基本案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南)应急罚〔2023〕基础4号。2023年5月17日,南华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2023年3月20日下达云南惠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的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进行限期整改复查,但该企业仍有7条事故隐患未进行整改。

(二)处理依据和结果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南华县应急管理局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七)项的规定,对云南惠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11000元(壹万壹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对公司法人刘XX给予处人民币3000元(叁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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