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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楚大高速公路复线“7·2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 索引号:11532300MB19155603-/2024-0105001
  • 公开目录:执法结果
  • 发布机构: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 标题:昆楚大高速公路复线“7·2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 发文日期: 2023年04月25日
  • 文号:
  • 主题词:

楚雄州人民政 府:

2022年7月24日11时42分许,昆楚大高速公路复线K134+439.3m昆明至大理方向路段(楚雄州牟定县境内)发生一起致3人死亡,1人受伤,2车不同程度受损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楚雄州人民政 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于2022年11月23日批复该起事故调查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有关规定,州人民政 府成立由州安委会办公室牵头,事故调查的部门组成的评估工作组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可做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3年4月20日,州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州应急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总工会、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等有关单位人员组成评估组,依据《楚雄州人民政 府关于同意昆楚大高速公路复线“7·2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楚政复〔2022〕43号)和《昆楚大高速公路复线“7·2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按照《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昆楚大高速公路复线“7·2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的通知》要求,采取听取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资料和走访核查等方式,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评估工作。经评估组会议讨论,形成评估意见。

二、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

(一)对责任单位处理情况

1.牟定县人民政 府落实《楚雄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人民战争实施方案》工作存在差距,对牟定县交通运输局、牟定县交通运政管理所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指导督促不力,指导督促负有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的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建议责成牟定县人民政 府向楚雄州人民政 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整改情况:牟定县人民政 府已经向楚雄州人民政 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2. 牟定县交通运输局落实《楚雄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人民战争实施方案》工作不力,对辖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领导不力,对牟定县运政管理所开展网络预约出租车安全监管工作统筹安排、督促检查不够,未能有效指导牟定县交通运政管理所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指导督促负有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的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不到位。建议责成牟定县交通运输局向牟定县人民政 府、楚雄州交通运输局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整改情况:牟定县交通运输局已经向牟定县人民政 府、楚雄州交通运输局分别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3. 牟定县运政管理所未能发现查处楚雄云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牟定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安全管理不够严格;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开展车辆动态实时监控管理存在漏洞,没有及时掌握该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违章违法驾驶行为,未能对驾驶人进行提示、警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所属车辆及驾驶人缺乏有效监督和管理;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的问题。监管工作存在漏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不到位。建议责成牟定县运政管理所向牟定县交通运输局、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整改情况:牟定县运政管理所已经向牟定县交通运输局、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分别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4.楚雄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广大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未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报告事故,事故发生后存在迟报事故情况。建议责成广大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向楚雄州公安局交警支队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整改情况:广大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已经向楚雄州公安局交警支队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5.楚雄云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牟定分公司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该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建议由楚雄州交通运输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处理情况:楚雄州交通运输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楚雄云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牟定分公司给予3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对责任人员处理情况

1.吴云驾驶机动车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对该事故负有主要责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处理情况:吴云已被牟定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处理。交通事故肇事罪被牟定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5年有期徒刑,交通运输部门依法撤销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2.徐霞驾驶机动车造成含本人在内的3人死亡、1人受伤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对该事故负有次要责任,鉴于驾驶人徐霞已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死亡,依法注销其持有的“C1”类机动车驾驶证。

处理情况:公安交警部门已经依法注销徐霞持有的“C1”类机动车驾驶证。

3.施也,楚雄云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牟定分公司负责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不到位,督促、检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不力,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该事故负有重要管理责任,建议由楚雄州交通运输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处理情况:楚雄州交通运输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施也给予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4. 邓示锦,牟定县人民政 府副县长,分管县交通运输管理工作,落实《楚雄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人民战争实施方案》工作存在差距,督促负有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和道路运输行政执法职责的部门履行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不到位,对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建议向牟定县人民政 府党组作出深刻检查,由牟定县人民政 府党组给予提醒谈话,取消2022年评先评优资格。

处理情况:邓示锦向牟定县人民政 府党组作出深刻检查,2023年1月31日,牟定县人民政 府党组给予邓示锦提醒谈话,并取消2022年评先评优资格。

5. 王云波,中共党员,牟定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落实《楚雄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人民战争实施方案》工作不力,履行牟定县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不力,对全县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建议向牟定县人民政 府作出深刻检查,由牟定县人民政 府给予其提醒谈话,取消2022年评先评优资格。

处理情况:王云波向牟定县人民政 府作出深刻检查,2023年1月31日,牟定县人民政 府给予王云波提醒谈话,2023年2月1日,县纪委县监委对王云波进行了约谈,并取消2022年评先评优资格。

6. 姚成,中共党员,牟定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联系牟定县交通运政管理所,落实《楚雄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人民战争实施方案》工作不力,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不力,对全县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向牟定县交通运输局作出深刻检查,由牟定县交通运输局党组给予诫勉谈话,取消2022年评先评优资格。

处理情况:姚成向牟定县交通运输局作出深刻检查,2023年1月31日,牟定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对姚成给予提醒谈话,2023年2月1日,县纪委县监委对王云波进行了约谈,并取消2022年评先评优资格。

7. 李洪平,楚雄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广大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负责人,未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报告事故,事故发生后存在迟报事故情况。建议向楚雄州公安局交警支队作出深刻检查,由楚雄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给予提醒谈话,取消2022年评先评优资格。

处理情况:李洪平向楚雄州公安局交警支队作出深刻检查,楚雄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给予李洪平提醒谈话,并取消2022年评先评优资格。

8. 夏继海,中共党员,原牟定县交通运政管理所所长,履行牟定县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不力,对全县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建议向牟定县交通运输局、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作出深刻检查,由牟定县交通运输局党组给予诫勉谈话,取消2022年评先评优资格。

处理情况:夏继海向牟定县交通运输局、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分别作出深刻检查,牟定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对夏继海给予诫勉谈话,并取消2022年评先评优资格。

9. 周能,中共党员,原牟定县交通运政管理所副所长,履行牟定县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职责不力,未能及时发现网络预约出租车企业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全县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负有重要监管责任。建议向牟定县交通运输局、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作出深刻检查,由牟定县交通运输局党组给予诫勉谈话,取消2022年评先评优资格。

处理情况:周能向牟定县交通运输局、楚雄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分别作出深刻检查,牟定县交通运输局党组对周能给予诫勉谈话,并取消2022年评先评优资格。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牟定县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安全生产理念。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以守初心担使命的政治自觉,认真贯彻落实《楚雄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人民战争实施方案》。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强化党委政 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整改落实情况:牟定县政 府认真汲取事故教训,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安全生产理念。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以守初心担使命的政治自觉,贯彻落实《楚雄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人民战争实施方案》。牟定县委、政 府迅速组织开展事故教训警示教育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地方政 府属地管理、部门行业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有效防范类似事故。持续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69条细化措施、州100条具体举措,持续巩固和运用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通过县 政 府 常 务会议、县 委 常 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及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第一时间下发《牟定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 室关于深刻汲取“7·24”道路交通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对全县道路安全防范责任再压实、工作再安排。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压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企业主体责任,找准薄弱环节,真管真查、严管严查,做到履职尽责、守土负责;下沉检查指导,推动责任落实到基层一线,落实到作业现场,落实到生产建设每个环节,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广泛组织开展“7·24”道路交通事故警示教育。深 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案促改,并在各单位、各企业开展一次彻底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专顼整治,全面落实企业、驾驶人员、运营车辆等的责任,强化源头监管到位,确保有效措施落细落实,坚决遏制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统筹开展经常性、系统性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全民安全意识与应急知识。利用七彩云端、牟定网微信公众号和各种媒体渠道来常态化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曝光违规违法典型案例。有针对性的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培训和安全生产宣传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等活动,全领域、全覆盖宣传安全知识,不断提升全民安全意识与应急知识,切实让安全发展理念落地生根、深入人心。

(二)楚雄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要紧紧围绕“1+1+4+4+N”的工作思路,以事故预防“减量控大”集中整治和波次行动为抓手,结合全州道路交通安全人民战争、货车货箱打刻车辆识别代号行动、泛西南六省份联合整治货车交通安全风险隐患行动等专项行动,扎实推进“逢五”“逢十”“周末夜查”等统一行动,严查严处疲劳驾驶、违法停车、超速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不断清除人车隐患,持续净化路面秩序。

整改落实情况:楚雄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认真汲取事故教训,紧紧围绕“1+1+4+4+N”的工作思路,以事故预防“减量控大”集中整治和波次行动为抓手,结合全州道路交通安全人民战争、货车货箱打刻车辆识别代号行动、泛西南六省份联合整治货车交通安全风险隐患行动等专项行动,扎实推进“逢五”“逢十”“周末夜查”等统一行动,严查严处疲劳驾驶、违法停车、超速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不断清除人车隐患,持续净化路面秩序。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人民战争。全面开展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交通“减量控大”专项行动、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坚持每日上路巡逻喊话提醒和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对网约车和农村微型车等六类重点车辆、临水临崖和长下坡急转弯等危险路段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整治,持 续加强度对重点驾驶员、重点车辆企业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最大限度遏制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楚雄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广大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牟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要严格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认清当前交通安全形势,要精准分析研判,合理安排勤务,科学整合交通管理力量,结合当前交通安全形势和特点,整合交通安全管理力量,认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治理,依托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及临时检查点对客运、旅游、危险品运输等重点车辆开展全面查控。重点查处“三超一疲劳”、醉酒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超载、载客汽车 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整改落实情况:楚雄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广大高速公路交巡警大队、牟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真汲取事故教训,认清当前交通安全形势,严格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精准分析研判,合理安排勤务,科学整合交通管理力量,结合当前交通安全形势和特点,整合交通安全管理力量,认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治理,依托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及临时检查点对客运、旅游、危险品运输等重点车辆开展全面查控。重点查处“三超一疲劳”、醉酒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超载、载客汽车超员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强化部门协调联动严格责任追究。健全完善客货车辆驾驶人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安全隐患突出、违法问题和事故多发的乡镇,进行挂牌督办、重点约谈整改。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行政问责,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彻查原因、坚决倒查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对发生客车严重超员、货车严重超限超载、严重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或者发生道路交通死亡事故的企业及其驾驶人,依法追究企业和有关人员的责任。进一步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认真贯彻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谁检验,谁负责”的原则。

(四)牟定县交通运输局和道路运输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六部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源头管理,厘清企业实时监控管理、政 府监管、联网联控的责任,严格执法,严肃查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非法违规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动态监控管理相关制度,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对运行期间车辆和驾驶员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及时发现车辆超速、驾驶员不安全驾驶行为。强化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扎实开展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分心驾驶、超速驾驶、超限驾驶等易发生事故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同时合理安排司机出车时间、出车次数,确保驾驶员有充分的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切实提高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

整改落实情况:牟定县交通运输局和道路运输主管部门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严格按照国家六部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源头管理,厘清企业实时监控管理、政 府监管、联网联控的责任,严格执法,严肃查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非法违规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动态监控管理相关制度,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对运行期间车辆和驾驶员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及时发现车辆超速、驾驶员不安全驾驶行为。强化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扎实开展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分心驾驶、超速驾驶、超限驾驶等易发生事故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同时合理安排司机出车时间、出车次数,确保驾驶员有充分的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切实提高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切实加强客运车、网约车等营运车辆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经县内营运客运车辆、出租车、网约车经营行为,2022年7月25日,牟定县交通运输局、县交通运政管理所组织辖区内5家客运、网约车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及全体驾驶员68人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7·24”事故情况并对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警示教育大会结束后继续开展客运、网约车企业负责人集体约谈。会后,组织相关人员对企业履行安全责任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对发现的相关问题作出书面交办。不断加大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投入。2022年共投入300多万元,在县、乡、村等高危路段建设了防护栏,在元双公路、楚姚高速公路、钱牟公路牟定段进行了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排查治理,增加了监控装置和安全警示提示标识标志,安全条件大幅改善。

(五)云南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昆明西管理处楚雄分处要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对该路线存在交通标志位置、内容设置不合理,特别是要针对昆楚大高速公路与永金高速公路共线段的出口及未开通路口指路标志指示不够明确、不够具体,提示效果不够明显,容易导致驾驶员对出口方向判断不清的情况,建议云南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昆明西管理处楚雄分处结合实际,在昆楚大高速公路复线各出口处完善明确指路提示牌内容,在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加水点大力宣传高速公路安全标识知识,从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预防高速公路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整改落实情况:云南省交通投资有限公司昆明西管理处楚雄分处要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立即行动,按步骤、按计划于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优化工作。一是在大理方向前场枢纽设置:(1)在出口标志前增设一处预告标志,加强对驾驶人的出口信息指引。(2)在出口白色实线前增设一处告示标志,强化对驾驶人提前变换车道的提示。(3)在路面增加出口提示文字信息,加强对驾驶人提前变换车道的引导。(4)在出口标志上增加出口地点信息,强化对驾驶人的出口信息提示。

二是在大理方向牟定南互通设置:(1)在出口白色实线前增设一处告示标志,加强对驾驶人提前变换车道的提示。(2)在路面增加出口提示文字信息,强化对驾驶人提前变换车道的引导。深刻汲取“7·24”道路交通事故教训,组织设计、营运管理、交警等部门,深入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的道路交通标线、标牌的梳理排查工作,增强道路标线、标志标牌相关信息的视认、引导效果,增强驾驶人视认及诱导效果。结合日常安全监督检查,将运营道路交安设施维护管理作为重点检查内容,强化道路标线、标志标牌、指路信息等标识的现场检查工作,确保运营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动态管控,强化道路交通安全标识的警示提示作用。定期开展运营道路风险辨识和管控工作,结合运营道路不同时段、不同路段出现的养护施工、搭接施工、交叉作业以及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特殊不良天气等实际情况,加强应急管理和日常监管,及时设置必要的交通安全设施警示提示标志和管控措施,在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加水点大力宣传高速公路安全标识知识,强化道路安全信息的动态提供工作,保障驾驶人员及时获取交安信息。

昆楚大高速公路复线“7·24”较大道路交通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

2023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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