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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督办通知书

  • 索引号:11532300MB19155603-/2024-0314005
  • 公开目录:执法结果
  • 发布机构: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 标题:安全生产督办通知书
  • 发文日期: 2024年03月04日
  • 文号:楚安办督办〔2024〕4号
  • 主题词:

武定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9日,武定县武定多棱钛矿厂(附属选矿厂)发生1起机械伤害事故,致1人死亡。为强化责任追究和事故查处,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坚决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决定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行挂牌督办。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武定县要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按照时限要求抓紧组织开展事故调查。调查组要深挖彻查事故原因、厘清事故责任、依法严肃追责问责,严格按事故调查规定要求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二、事故结案前,《事故调查报告》经武定县安委会审查同意,以武定县安委会文件报州安委会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由武定县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批复结案并向社会公布。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及时报州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三、请在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完成上述督办事项。《事故调查报告》经武定县人民政府作出批复决定后,本通知督办事项予以解除。

四、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源头上彻查事故原因,强化责任追究和事故查处,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坚决杜绝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024年3月1日

(联系人及电话:刘晓明,3374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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