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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举报投诉

  • 索引号:11532300MB19155603-/2024-0417001
  • 公开目录:行政执法指南及流程图
  • 发布机构: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 标题:安全生产举报投诉
  • 发文日期: 2024年04月17日
  • 文号:
  • 主题词:

一、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工作职责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负责接收群众通过“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特服电话、“12345”举报热线、0878-3395199值班电话,州应急管理局政务网站及安全生产举报小程序、邮箱(cxyjoffice@126.com)和信函等途径反映的安全生产举报投诉事项,对安全生产举报投诉事项甄别后分转承办单位进行办理,负责指导、督办承办单位开展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工作,并对各县市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工作进行考核。

二、举报受理范围

楚雄州行政范围内以下行业领域: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含尾矿库)、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工矿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

1.涉嫌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2.涉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

3.涉嫌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

其他安全生产举报,根据应急管理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关于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水上运输、渔业船舶、铁路、民用爆炸物品、电力能源及污染防治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问题,请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举报。

三、举报奖励原则

举报人举报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隐患,属于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没有发现,或者虽然发现但未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经核查属实的,遵循“合法举报、适当奖励、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受理、谁奖励”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有功的实名举报人现金奖励。

四、举报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