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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 索引号:11532300MB19155603-/2024-0521001
  • 公开目录:执法主体
  • 发布机构: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 标题: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 发文日期: 2024年0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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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词:

各县市应急管理局,州局有关科室中心、执法支队: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各县市应急管理局要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制定本级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按照规定向州应急管理局报备,做好工作统筹,避免重复检查。

2024 年 3月 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为全面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9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底线思维、红线意识,按照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的原则,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查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以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整治监管执法“宽松软虚”为抓手,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执法检查重点事项,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通过严格执法,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助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有序开展,促进全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有序实施,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推进企业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具体目标:纳入年度监督检查执法计划任务完成率达100%,发现的事故隐患督促整改率达100%,执法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率达100%,运用“互联网+执法”系统线上执法率达100%,信访举报投诉案件查办率100%。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执法职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云府办发〔2015〕92号)等的有关规定,依法开展州应急管理局“三定”职责范围涉及的直接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通过认真编制监督检查计划,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优化监管力量,细化监管任务,促进监管责任落实,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实施分类分级监管。根据《楚雄州应急管理系统安全生产分类分级执法实施细则》(楚应急〔2021〕32号),将全州应急管理部门直接监管行业领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分别划分为“A、B、C”三个类别,对A类生产经营单位实行重点执法,每年至少进行二次“全覆盖”执法检查;对B类生产经营单位实行重点执法为主,“双随机”为辅,每一年至少进行一次“全覆盖”执法检查;对C类生产经营单位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按照强化属地管理、推动监管执法重心下移的原则,切实履行分级属地监管责任。州应急管理局负责全州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对县市应急管理局的日常监管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县市应急管理局对省、州两级监督检查以外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有效避免省、州、县重复和交叉执法。

(三)加强重点对象防控。围绕重点行业领城、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加大春节、五一、国庆、“两 会”、汛期、节后复工复产、岁末年初等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执法力度。将正常生产建设、近3年内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安全风险比较突出的企业作为监管重点,紧盯水文地质条件中等复杂、单班下井30人及以上的地下矿山,现状开采高度150米及以上露天矿山、尾矿库特别是头顶库,涉“钢8条”“铝7条”“粉10条”“有限空间2条”的重点工贸企业,以及涉“两重点一重大”、老旧装置的危化企业,烟花爆竹批发、存储企业,狠抓重点执法检查事项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断改善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切实把风险化解在萌芽之时、事故之前。

(四)明确执法权责划分。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 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楚办发〔2022〕26号)文件精神和楚雄州应急管理局“三定”方案规定,州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牵头负责州应急管理局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统筹制定和督促指导,配合相关科室完成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任务,依职责对相关科室监督检查中发现并移交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处罚;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非煤矿山科、安全生产基础科、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等4个负有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直接监管职责的科室,牵头负责完成本科室负责的监督检查任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者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依法责令整改或者采取现场处理措施;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或者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及时移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或者属地县市应急管理局依法查处。推行局机关全员执法,办公室、政治部、应急指挥中心、风险监测和预案管理科、灾害救助和物资保障科、火灾救援管理科、水旱地震地质灾害救援管理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等科室协同配合开展执法检查,形成监管执法合力。根据执法工作需要,州局可以抽调县市局执法人员协助开展跨区域执法。各科室需移交县市应急管理局立案查处的行政处罚案件,由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照《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规范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行政处罚案件移交管辖工作的通知》(云应急函〔2023〕168号)的有关规定,填写《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移交管辖书》规范移交程序移交县市应急管理局立案查处。

(五)强化严格精准执法,促进行政效能提升。坚持问题导向,创新监管方式,采取重点检查和一般检查相结合,依托政府购买专家技术服务,综合运用行政指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联合惩戒、行刑衔接等措施,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严格执法倒逼企业遵法守法,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要责令企业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企业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严格落实隐患整改闭环管理。对企业自查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多次受到处罚的,依法提请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行业禁入规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重大事故隐患要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强化隐患闭环管理,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定期通报一批、约谈一批、联合惩戒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并在政务网站或主流媒体分期分批公布安全生产典型执法案例(含危险作业罪)。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行“企业安静期”,除紧急、特殊情形外,应急管理部门每月1-15日期间不对企业开展行政检查。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和柔性执法,坚持标准化执法与人性化服务相结合,进一步明确“首违不罚”、“首违轻罚”适用范围,严格把握“初次违法”、“轻微违法”的认定标准,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推动企业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管理模式。推进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过程网上监督、执法数据网上统计分析,实现执法信息共享。

四、监督检查安排

(一)重点监督检查安排。重点监督检查主要内容为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符合性,突出以公布的执法事项清单为重点进行监督检查。确定2024年列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21家,其中非煤矿山22家、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36家、工贸(冶金、粉尘防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企业50家、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安全生产培训及考试机构和相关生产经营单位13家(企业名单见附件1)。对列入州应急管理局重点监督检查的生产经营单位,不排除县市人民政府及县市应急管理局、乡镇人民政府的属地监管责任。

(二)一般监督检查安排。一般监督检查主要为安全生产方面的特定时期、特定事项,如汛期尾矿库安全检查,春节前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检查,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应急救援预案的修订和演练的专项检查等,依据州应急管理局行政检查权力清单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清单,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方式进行。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承揽业务项目等情况,规模以上的工贸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情况(包括对行政许可对象的现场核查以及安全生产许可后实施情况、“三同时”实施情况及行政许可有效期限情况)的监督检查,鉴于州应急管理局监督执法检查力量、专业技术等限制,采取随机选取被检查单位的形式进行。确定2024年列入一般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7家,其中非煤矿山5家、危险化学品企业5家、工贸(冶金)企业5家,安全评价监测检验机构及安全教育培训机构2家(见附件2)。

为防止对企业进行重复检查、过度检查,在确保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对企业执法检查频次,同时加大对企业指导和帮扶,消除事故隐患。但其他定向检查和全省、全州统一部署的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不在此限制范围,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切实提高执法效能。

五、执法工作量测算

(一)行政执法人员数量

州应急管理局实际能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人员20名。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测算

1.总法定工作日。2024年全年366天,除去11个国家法定节假日,9个州庆、火把节、彝族年楚雄州地方节假日,104个双休日,剩余为法定工作日242个。年总法定工作日:242×20=4840个。

2.监督检查工作日(3400个)包括执法检查工作日1480个和其他执法工作日1920个。

3.执法检查工作日(1480个)。执法检查工作日为总法定工作日减去其他执法工作日和非执法工作日所剩余的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1920个),是指下列工作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实施行政许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安全生产举报查处;参与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上级安全监管执法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执法行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等;有关报告、制度、安全措施的备案;开展机动执法;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上级安全监管机关安排的工作任务。参照前4个年度的统计平均数,结合机构改革后工作实际,测算2024年度其他执法工作日合计为1920个。

4.非执法工作日(1440个)。非执法工作日包括参加机关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检查县市应急管理局部门工作,参加党群活动、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婚(丧)假等预计所占用的工作日。参照前4个年度的统计平均数,结合机构改革后工作实际,测算2024年度非执法工作日合计为1440个。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组织实施。州、县市应急管理局要加强协同联动,结合执法检查、日常监管、业务指导和上级安排的其他任务等联合开展监督检查。逐级报备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定期统计汇总执法情况。州应急管理局各科室要严格按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开展监督检查,细化分解年度监督检查任务,科学统筹制定每月、每季度监督检查计划并严格实施。在执行本计划过程中出现重大调整的,要按照有关规定重新报批备案。

(二)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运用“互联网+执法”系统实施线上执法。推行“执法告知、现场检查、交流反馈”,“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在场”和“执法+专家”三位一体模式开展执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融入监督检查全过程,强化以案释法,增强企业自我防范风险意识和主动消除违法违规行为的自觉性。

(三)完善评价机制。定期分析执法计划执行、行政处理处罚、执法文书下达、重大隐患整改销号等情况,评估执法效果,及时解决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改进监管执法的办法和措施。完善量化评价机制,每季度对全州安全生产执法情况进行全面统计分析、量化评价和通报提醒,年度评价情况同时抄送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推行审慎包容监管执法。持续开展廉洁执法教育,引导行政执法人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利益观,坚守道德底线和法纪红线,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

附件:1. 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2. 2024年度安全生产一般监督检查计划表

附件1

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表

重点检查安排

行业领域

数量 (户)

序号

检查对象名称

负责科室

非煤 矿山企业

22

1

武定县恒雄矿业有限公司迤纳厂铁铜矿

非煤 矿山科

2

武定县猫街镇矿业开发公司朱家坝铜矿

3

武定东坡正雄石膏矿厂

4

禄丰广通兴明铜矿有限公司

5

昆明恒生铜业有限公司小新厂铜矿

6

禄丰冷水沟矿业有限公司冷水沟铜矿

7

云南楚雄矿冶有限公司六苴矿区

8

元谋县平田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班皂利铜矿

9

南华县星辉矿业有限公司南华县长梁子干龙潭锰矿

10

牟定金康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蟠猫铜矿采选厂

11

武定恒雄矿业经贸有限公司鸿兴选厂尾矿库

12

武定县朱家坝采选厂尾矿库

13

禄丰源泰矿业有限公司哆依树尾矿库

14

禄丰新福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尾矿库

15

云南楚雄矿冶有限公司鱼祖乍尾矿库

16

姚安县飞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张家箐尾矿库

17

姚安县飞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老街子铅锌矿

18

牟定金康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龙泉村摆依坝尾矿库

19

云南玉飞达钛业有限公司大矣波钛选厂尾矿库

20

牟定县胜辉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1

云南石利尔建材有限责任公司鸡冠山石料厂

22

禄丰县凯飞石料加工有限公司

工贸

企业

工贸

企业

50

1

云南珉江螺纹钢管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基础科

2

三恩汽车新材料有限公司

3

楚雄活塞销有限公司

4

云南摩尔农庄生物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5

云南燃二化工有限公司楚雄玻璃厂

6

楚雄芋尚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7

楚雄嘉顺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

8

云南领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9

楚雄三牧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10

禄丰天河纸业有限公司

11

禄丰永兴纸业有限公司

12

禄丰勤龍调味品厂

13

禄丰福龙酿制有限公司

14

禄丰县新桥纸业有限公司

15

云南嘉缘木塑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16

云南锦润数控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17

云南靖辰铝业有限责任公司

18

禄丰双胞胎饲料有限公司

19

澳牛饲料云南有限公司

20

禄丰如祥工贸有限公司

21

禄丰炜金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22

云南东锆新材料有限公司

23

禄丰县玉兴铸锅有限公司

24

云南禄丰隆晟新材料有限公司

25

楚雄赛肯科技有限公司

26

姚安县芨源魔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7

姚安县鑫盛实业有限公司

28

云南彝欣农特产品科技有限公司

29

姚安县阳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30

云南慕逸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1

双柏县华盛木业有限公司

32

云南云牧食品有限公司

33

云南云双基实业有限公司

34

楚雄阳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5

元谋县雪山果蔬有限责任公司

36

元谋蔬菜有限责任公司

37

元谋泰佳果蔬有限公司

38

元谋川云制冰厂

39

元谋金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40

云南三润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41

云南星禹水利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42

牟定洪升林产品有限公司

43

云南聚安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44

牟定县泓瑞铜业有限公司

45

云南双清螺旋钢管有限公司

46

云南珏垄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47

武定县永丰钛业有限公司

48

云南晴舒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49

云南三信工贸有限公司

50

云南易智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

企业

危险化学品企业

36

1

楚雄州新利发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

2

大姚县虎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3

南华银辉烟花爆竹有限公司

4

姚安县佳诚烟花炮竹有限公司

5

元谋县和丰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

6

禄丰天泰烟花爆竹公司

7

武定县供销社鸿博日杂有限公司

8

云南永仁物资民爆有限公司

9

双柏县胜源保安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10

牟定华正物资有限公司

11

龙佰禄丰钛业有限公司

12

云南国钛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13

云南铁峰矿业化工新技术有限公司

14

云南威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15

天宝动物营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6

云南禄丰勤攀磷化工有限公司

17

云南安锋气体有限公司

18

云南美森源林产科技有限公司

19

云南森美达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

云南鑫晟能源有限公司

21

云南华香源香料有限公司

22

禄丰三友林化工有限公司

23

禄丰科莱恩化工有限公司

24

云南泓瑞冶金科技有限公司

25

楚雄亮晶晶林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6

云南德胜钢铁有限公司(制氧厂)

27

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

28

南寅科技(云南)有限公司

29

楚雄州川至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30

云南衡楚药业有限公司

31

云南宇泽半导体有限公司

32

中国石化云南分公司楚雄油库

33

楚雄华茂石化有限公司(油库)

34

禄丰恒道新能源有限公司

35

禄丰振威化工物资有限公司

36

云南苴蓉能源有限公司

安全教育培训机构、考试点和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

13

1

楚雄技师学院考试点

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

2

楚雄技师学院职业培训部

3

云南凯风安全环保技术工程有限公司

4

楚雄宇顺职业安全技能培训有限公司

5

楚雄安科安全培训有限责任公司

6

楚雄方悦安全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7

云南大成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驻楚雄办事处

8

昭通市鼎安科技有限公司驻楚雄办事处

9

青海君正安全技术有限公司驻楚雄办事处

10

大理恒泰安全科技有限公司楚雄项目部

11

云南华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2

中广核楚雄牟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3

南方电网云南楚雄供电局

附件2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一般监督检查计划表

一般检查

行业领域

随机抽取数量(户)

执法人员

金属

非金属矿山

5

随机抽取

危险化学品

和烟花爆竹

5

随机抽取

工贸行业

5

随机抽取

安全培训教育

机构

2

随机抽取

合计

17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