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3日11时许,楚雄州双柏县法脿镇法甸村委会云南普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万寿菊发酵池建设工地发生墙体坍塌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300万元。事故发生后,楚雄州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于2023年11月17日批复该起事故调查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有关规定,州人民政府成立由州安委会办公室牵头,事故调查的部门组成的评估工作组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可做评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4年8月12日,州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州应急管理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总工会、州公安局等有关单位人员组成评估组,依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楚雄双柏云南普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7·13”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楚政复〔2023〕41号)和《楚雄双柏云南普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7·13”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按照《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楚雄双柏云南普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7·13”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的通知》要求,采取听取资料审查、座谈问询、查阅文件资料和走访核查等方式,对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评估工作。经评估组会议讨论,形成评估意见。
二、对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
(一)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款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的规定,2名人员涉嫌犯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立案查处。
落实情况: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将2名人员涉嫌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州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双柏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16日做出(2024)云2322刑初90号《刑事判决书》,判决2名人员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二)对有关公职人员的处理
建议对6名公职人员移送纪委监委调查处理。
落实情况:州、县纪委监委分别对6名公职人员给予了相应的追责问责处理。
(三)对有关责任单位的行政处罚
落实情况: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将该案件移交双柏县应急管理局办理,双柏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云南普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
(四)其他处理意见
1.建议责成法脿镇人民政府向双柏县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落实情况:法脿镇人民政府向双柏县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2.建议责成法脿镇党委向双柏县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落实情况:法脿镇党委向双柏县委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双柏县纪委监委对法脿镇党委给予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
3.建议责成双柏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向双柏县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落实情况:双柏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向双柏县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双柏县纪委监委对双柏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给予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
4.建议责成双柏县人民政府向楚雄州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落实情况:双柏县人民政府向楚雄州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双柏县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树牢“红线”,筑牢“底线”,强力扭住防范重大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这个“牛鼻子”,充分认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真正扛起安全生产的政治责任。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深入分析本地区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属地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聚焦重点领域,从严加强监管,抓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落实情况:双柏县人民政府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树牢“红线”,筑牢“底线”,强力扭住防范重大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这个“牛鼻子”,充分认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重要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真正扛起安全生产的政治责任。“7·13”事故发生后,双柏县委、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深刻检视存在问题,认真进行反思。主要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安全生产工作。7月21日,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第4次全体(扩大)会议在双柏召开,县委书记金鸿作表态发言,深刻剖析了“7.13”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对2023年下半年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7月30日,在全县安全生产现场警示大会上,县委书记金鸿、县人民政府县长杨梦婷向伤亡者家属致歉并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云南普熏生物科技有公司、法脿镇、县工信局主负责人及法脿镇总召集人进行了表态发言;8月19日,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在十四届县委第七十次会议上作了表态发言。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深入分析本地区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研究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属地责任、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聚焦重点领域,从严加强监管,抓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双柏县要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矿山、危化品、自建房、城镇燃气、旅游、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对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坚决落实顶格处罚,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措施,全力遏制事故高发势头。
落实情况:双柏县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矿山、危化品、自建房、城镇燃气、旅游、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对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企业,坚决落实顶格处罚,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措施,全力遏制事故高发势头。全县5镇3乡,85个村(社区)全覆盖,围绕14个整治重点,123个重点企业,113个重点项目,采取处级领导挂包,行业部门专项排查整治,隐患排查员常态化隐患排查,县委常委按季度督查检查,企业自查自改等方式,全面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县各行业共派出各类帮扶督导组462个(组次),隐患排查员开展隐患排查858人次,综合督查检查6次。共排查发现重大安全风险隐患102项,落实“4个清单”管控措施管控率100%;共排查发现突出问题和隐患共1009项(条),100%落实治本措施进行整改;共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53项。其中:列为州政府挂牌督办3项、县政府挂牌督办18项,州、县挂牌督办隐患100%整改治理完成;列为县级部门和企业限期督办整改32个隐患,已完成29个,3个重大隐患整改治理中,整改治理率91%。
(三)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抓实问题整改。双柏县法脿镇党委、镇人民政府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抓实问题整改,分析排查本辖区安全生产重点行业和领域,建立安全生产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进行安全监管。对隐患问题建立整改销号清单,明确整改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抓住重点时段和关键时间节点,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落实情况:双柏县法脿镇党委、镇人民政府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抓实问题整改,分析排查本辖区安全生产重点行业和领域,建立安全生产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机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进行安全监管。对隐患问题建立整改销号清单,明确整改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抓住重点时段和关键时间节点,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齐抓共管”和“三管三必须”要求,扛牢扛实各级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把压力传导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件事上、每一个人身上,以紧密咬合的责任链条保障安全生产的万无一失。县主要领导亲自参与研究部署,在全县扎实开展“2023年下半年安全生产大提升工作行动”,确定了“大警示大培训、大包保、大排查、大化解、大监督、大检视、大回头”8项具体工作任务。一是事故教训“大警示”。7月30日,县安委会组织全县处级领导、各乡镇党委书记,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重点企业负责人共65人开展了法脿镇“7·13”事故现场“大警示”教育。并明确将法脿镇“7·13”事故现场被作为双柏县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全县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各企业分别组织到现场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二是全员开展“大培训”。8月份,县安委会组织全县处级领导,各乡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和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隐患排查员和重点项目、重点企业负责人共758人参加安全生产“大培训”。同时,县安委办、各行业主管部门也根据职能职责,开展了2023行动业务知识、安全生产知识等培训。全县共开展各类培训32场次,培训安全生产监管、从业人员1953人次。三是责任实行“大包保”。由32名县处级领导对8个乡镇及85个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包保企业实行安全生产大包保,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2023年下半年,各包保责任人至少深入包保乡镇及村社区帮助研究安全生产工作2次。四是各类隐患“大排查”。确定了123家重点企业和113个重点项目,由84名隐患排查员进行包保,每月深入挂包企业、项目开展隐患排查,确保各类隐患问题得到及时发现。下半年,隐患排查员开展隐患排查858人次。五是问题得到“大化解”。对省、州、县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隐患排查员排查出的隐患问题及时进行交办并督促整改落实,确保隐患问题得到及时化解。2023年,省安委会第六督查组对楚雄安全生产综合督查延伸抽查反馈存在的问题隐患30项,州委州政府1-3季度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督查检查共反馈问题和隐患164项(条),反馈问题包括煤矿山、道路交通、特种设备、工贸、危化、校园安全等各个方面,双柏县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对标对表进行整改,目前已经全部整改完成,整改完成率100%。六是工作实行“大监督”。制定下发了《双柏县按季度开展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工作机制》,由县主要领导带队,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形式,对乡镇、部门、企业、隐患排查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下半年,共开展监督检查2次,发现问题隐患167个,全部整改落实。七是存在问题“大检视”。制定下发了《双柏县生产安全事故复盘工作制度(试行)》,全面启动生产安全事故复盘工作机制,进一步对存在问题进行检视。八是工作成效“大回头”。4季度,双柏县将结合全县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及4季度县主要领导带队督查,组织对各乡镇、各部门,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安全生产成效“回头看”,不断巩固安全生产大提升行动工作成果。
(四)加强中药材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双柏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要切实采取强有力措施,强化中药材种植企业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以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为契机,全面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化解重大隐患和问题。
落实情况:双柏县工业信息化商务科学技术局采取强有力措施,强化中药材种植企业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培训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为契机,全面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及时化解重大隐患和问题。开展监督检查4次,发现问题隐患67个,全部督促整改落实,加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力度,深刻反思,举一反三,采取有力有效的措施补短板、强弱项。
(五)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安全生产良好氛围。双柏县要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建立完善安全宣传长效工作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农业行业企业安全教育宣传力度,尤其是针对规模化农业种植企业等重点单位、重点人员开展一次警示教育,进行全方位的安全宣传工作。要督促完善相关手续,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增强广大农业种植企业各级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
落实情况:双柏县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建立完善安全宣传长效工作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农业行业企业安全教育宣传力度,针对规模化农业种植企业等重点单位、重点人员开展警示教育,进行全方位的安全宣传工作。7月30日,县安委会组织全县处级领导、各乡镇党委书记,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重点企业负责人共65人开展了法脿镇“7·13”事故现场“大警示”教育。并明确将法脿镇“7·13”事故现场被作为双柏县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全县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各企业分别组织到现场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二是全员开展“大培训”。8月份,县安委会组织全县处级领导,各乡镇、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安全生产工作人员和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隐患排查员和重点项目、重点企业负责人共758人参加安全生产“大培训”。同时,县安委办、各行业主管部门也根据职能职责,开展了2023行动业务知识、安全生产知识等培训。全县共开展各类培训32场次,培训安全生产监管、从业人员1953人次。通过宣传教育,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完善相关手续,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增强农业种植企业各级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
楚雄双柏云南普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7·13”较大坍塌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