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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中共楚雄州委宣传部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楚雄州2024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11532300MB19155603-/2023-1227001
  •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 标题:楚雄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中共楚雄州委宣传部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楚雄州2024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日期: 2023年12月27日
  • 文号:
  • 主题词:

各县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应急管理局、林草局,州森防指各成员单位:

为全面做好全州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不断提高社会公众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健全完善森林草原防灭火群防群治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有效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联合州委宣传部、州应急管理局、州林草局制定了《楚雄州2024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楚雄州2024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楚雄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楚雄州委宣传部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12月25日

楚雄州2024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开展好新一轮防期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切实增强全民的森林草原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有效提升森林草原防火社会责任感,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努力构建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森林草原防火的工作格局,筑牢全民防线,根据《云南省2024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实施方案》(云森防指办〔2023〕2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李强总理重要批示和全国、全省、全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坚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方针,坚持宣传工作“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集中宣传和常态化宣传相结合”的原则,结合“七大”宣传工程(责任书入户、公益广告、手机短信、学校“五个一”、案例警示、标牌宣传、森林火险五彩旗),创新宣传手段,开展全方位、无死角宣传,全面提高社会公众森林草原防灭火意识,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人人支持”的浓厚氛围。

二、宣传重点

(一)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生态保护等重要论述,宣传省委省政府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州委州政府具体工作要求,展现党中央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各级党委政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土生态安全的决心和能力。

(二)森林草原防灭火法律法规。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突出宣传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意见》《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2024森林草原防火命令》《楚雄州森林草原防火期野外火源管理制度(试行)》及各级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林长令、封山令等政策文件,全面推行依法治火制度。

(三)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安全知识。普及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知识、森林草原火灾特点、森林草原火灾安全避险等常识,切实提升社会公众森林草原防灭火意识和紧急避险能力,提高群防群治的社会化水平。

(四)森林草原防灭火典型案例。重点宣传“楚雄州野外违规用火警示案例、短视频及动漫宣传片”等,曝光宣传辖区内的火灾肇事案件,宣传火灾的引发原因、造成的后果损失以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突出宣传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经验和先进人物事迹。深入总结推广森林草原防灭火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治理先进经验,引导干部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主动支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开展。

三、宣传形式

(一)利用网络媒体开展重点宣传。各级各部门要提前研究制定宣传计划,创新宣传载体,在党和国家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彝族年、元旦、春节、清明、州庆、五一等重要节点以及12月宣传月、3月和4月防火宣传周、“5·12”防灾减灾日、高火险期等重点时段,针对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旅游景区、城市近山面山等重点部位,突出进入林牧区作业人员、游客等重点人群,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利用楼宇电视、电梯广告等户外公共场所媒体资源,利用门户网站、“三微一端”、抖音等平台,以及举办新闻发布会、制作宣传图册、联合通信部门发送手机警示短信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丰富宣教形式,扩大宣传效果。要真正做到电视上有影、广播里有声、报纸上有字,不断提高群众参与森林草原防灭火的意识。

(二)动员干部群众开展社会宣传。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三张清单、两书一函、一项承诺书”制度作用,发动党员干部职工,带头签订《防火责任与任务承诺书》,并转告家属、亲戚、朋友落实防火责任,以点带面,切实做到以身作则;要充分利用“党员双报到”活动,组织党员志愿者、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进山入林、进村入户宣讲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发放森林草原防火倡议书、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制品等,面对面向群众开展防灭火宣传,用实际行动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

(三)发挥基层作用开展全面宣传。一是组织乡镇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在重点林区和森林草原防火敏感区域进行携装巡护宣传,悬挂防火宣传标语、五彩旗和警示牌等;二是组织农村文艺队、“红领巾”少先队开展进村入户宣传,以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书、致林区群众防火公开信、林农防灭火安全手册、森林草原防灭火应知应会手册等为抓手,深入宣传防灭火知识和安全避险知识;三是发动退休老干部、农村老党员组建“夕阳红”宣传队积极参与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广泛的给村组群众宣讲国家大政方针和地方党委政府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的政策及工作要求,监督村组防火责任落实,推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稳步开展。

(四)划定重点区域开展常态宣传。在进山入林道路等重点部位,科学设立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牌。在街道、村镇、学校、厂矿等人员活动较多的地方以及行政交界等联防联控区域,悬挂森林草原防火横幅。要求各机关单位、工矿企业、中小学校、林业经营单位的大门悬挂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标语,宣传栏张贴大面积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海报。

(五)依托教育平台开展素质教育。教育部门组织全州学校对在校学生全面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做到每个学校出一期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板报、上一堂森林草原防灭火常识普及课、写一封致家长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公开信等,同时要将森林草原防灭火纳入思想品德教育内容,培养全体师生的防火意识,让森林草原防火知识辐射到每一个学生家长中去,通过“小手拉大手”的形式,教育学生和家长,实现森林草原防灭火群防群治。

(六)通过典型事例开展警示教育。各级各部门要注意发掘森林草原防灭火正面典型人物和防灭火先进经验的宣传,深入挖掘基层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表彰一批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的先进典型,大力弘扬广大干部群众、护林员、林业干部职工及森林消防队员克 己 奉 公、无私奉献、舍小家为大家的精神,大力弘扬正能量,提振干部群众信心;同时,通过认真剖析火灾原因,选取反面典型,以真实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各县市要积极进行转发和推广州林草局录制的具有楚雄特色的典型案例和森林草原防火动漫合集,确保森林草原防火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清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严峻形势,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作为防火工作的第一道防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亲自落实,亲自督促,各级森防指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职责,认真总结近年来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中采取的有效措施、取得的宝贵经验,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创新宣传形式,突出重点难点,科学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方案。

(二)增强宣传能力。要加强宣传队伍内部人员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宣传工作,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刚性要求,贯穿宣传报道工作全过程,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舆论导向关,严禁发表错误言论,进行不实报道。同时,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业务交流和培训,切实增强宣传人员的脚力、眼力、脑力、笔力,培养成为让群众信服、组织放心的行家里手。

(三)注重宣传时效。把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作为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的中心,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开展全方位、多渠道的宣传教育。要深化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时效性、专业性,准确发布森林草原防灭火权威信息,不断提高防灭火宣传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要及时回应社会舆论关注,积极开展正面引导,防止舆情发酵和恶意炒作造成不良影响。

(四)加大经费投入。各县市要合理安排森林草原防火宣传工作专项经费,保证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火各项专项宣传活动顺利开展,确保宣传方案、宣传计划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机构要认真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和管理工作,严格遵守信息报送制度,规范信息报送程序,提高信息报送质量、数量和时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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