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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应急管理局转发省应急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前后抗旱保供水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11532300MB19155603-/2021-0219001
  •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 标题:楚雄州应急管理局转发省应急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前后抗旱保供水工作的通知
  • 发文日期: 2021年02月19日
  • 文号:楚应急函〔2021〕8号
  • 主题词:

各县市应急管理局:

今年以来,全州降水偏少、气温偏高,1月1日至2月7日,全州大监站(县城)累计平均降水5毫米,比历年同期偏少9毫米,偏少65%;平均气温10.0℃,比历年同期偏高0.6℃。大部地区处于气象干旱状态,部分乡镇出现了人畜饮水困难。现将《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前后抗旱保供水工作的通知》(云应急办函〔2021〕6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要求:

一、请结合楚雄州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楚雄州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1月12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防旱抗旱相关工作的通知》(楚应急委办字〔2021〕1号),认真分析研判用水形势,全面掌握饮水困难群众底数,落实工作责任,落细工作措施,积极协调水务部门加强水资源调配,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抗旱保供水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密切关注旱情灾情发展,及时上报受灾情况,务必做到有灾必报、应报尽报,并建立受灾到户统计台账,逐日更新旱情情况(包括受旱面积、因旱人畜饮水困难等)。

三、遇有涉旱涉水的紧急情况,务必在第一时间向州局上报相关信息。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2021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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