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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调整楚雄州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 索引号:11532300MB19155603-/2022-0524001
  •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 标题: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调整楚雄州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 发文日期: 2022年05月24日
  • 文号:楚安字【2019】5号
  • 主题词:

各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安委办函﹝2018﹞16号)和省安委办《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云安办函〔2018〕58号)文件要求,州安委办组织开展了《楚雄州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并提出了调整意见。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划》指标调整

根据《中共楚雄州委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发展改革的实施意见》(楚发〔2018〕3号),将《规划》第9页“二、‘十三五’安全生产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三)规划目标—专栏2”中,“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0.8以内”调整为“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力争控制在省下达的目标范围内”。

二、《规划》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调整

(一)职能划转(职业卫生监管)方面的调整

1、将《规划》第6页“一、楚雄州安全生产现状和面临的形势—(二)“十三五”期间面临形势和挑战—1.面临的形势”中,删除“一方面是安监部门是政府组成的部门,但不是执法部门,制约监管执法工作的开展”和“职业卫生职能划转安监部门”。

2、将第11页“三、‘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主要任务—(一)构建更加严密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2.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中,删除“坚持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

3、将第12页“三、‘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主要任务—(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安,提升安全监管执法效能1.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综合监管执法”删除。

4、将第24页“三、‘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主要任务—(四)加强职业健康监管和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1.加强职业健康监管”中删除“实施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综合监管执法”。

(二)保障措施的调整。

在《规划》第40页“五、保障措施—(二)明确实施责任—坚持将解决全局性、普遍性问题与集中力量率先突破相结合,确保完成规划任务”后,增加“涉及职责调整的部门,按照调整后职责负责相应行业的规划实施工作”。

(三)增加“数字应急”内容。

在《规划》第28页“三、‘十三五’时期安全生产主要任务—(六)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提高技术装备的安全保障能力—3.完善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平台—建立完善安全技术研究、应急救援指挥、调度统计信息、考试考核、危险化学品登记、职业病危害监测、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测等州、县市两级安全监管监察技术支撑机构”后,增加“按照省委、省政府建设‘数字云南’的战略部署,推进云南省‘数字应急’建设。以感知网络建设、应急通信网络基础建设、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建设、政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数字应急移动端建设、信息化安全保障建设、智能运维建设‘七项建设’为重点,打造全域覆盖的感知网络、天地一体的应急通信网络,构建大数据支撑体系、业务应用体系、运行保障体系、标准规范体系,提高风险监测预警、应急指挥保障、智能决策支持、政务服务和舆情引导应对等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具有系统化、扁平化、立体化、智能化特征的现代应急管理信息平台”。

(四)增加“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相关内容。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安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意见》(云政发〔2018〕50号),对《规划》相关内容作如下调整。

1.关于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及改造提升工程。在《规划》第32页“四、重点工程项目—(一)矿山提升改造和转型升级工程—1.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及改造提升工程—围绕“控制总量、调控增量、优化布局、淘汰落后、调整结构、促进转型”的总体要求,全面推动煤炭产业升级改造和转型发展”后,增加“对达不到安全、环保、质量、技术等要求的煤矿,实施有序退出。2020年底前,以县级为单位,完成煤矿集中地区的以水害为主的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落实和完善预防性保障措施,建立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长效机制。建成覆盖省、州市、县和煤矿企业的四级煤矿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全面推进煤矿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质量达标‘三位一体’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

2.关于非煤矿山提升改造和转型升级工程。将《规划》第33页“四、重点工程项目—(一)矿山提升改造和转型升级工程——2.金属非金属矿山提升改造和转型升级工程—(1)实施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增加“依法依规淘汰关闭污染严重、不具备《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38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的基本条件且难以整改的小型矿山;结合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全面清理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城镇规划区、主要干道公路沿线、近山面山、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环境敏感区的采石(砂)场,由林业、水利、住建、环保、交通、国土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能职责列出取缔关闭建议清单,报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依法依规取缔关闭、有序退出。”

3.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整治搬迁工程。将《规划》第34页“四、重点工程项目—(二)危险化学品企业整治搬迁和涉氨制冷企业隐患治理工程—1.危险化学品企业整治搬迁工程”增加“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13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名单的通知》(云政办发〔2018〕88号)要求,对处于城镇人口密集区的4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采取关闭退出、1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入园,共完成5户企业的关闭退出及搬迁改造。其中,2019年完成4户, 2020年完成1户。”、“危险化学品企业整治改造工程。提升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到2020年底,15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含5户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4户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均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完成设施、设备改造升级和自动化控制、安全仪表系统改造升级,推广实施智能二道门管理系统,强化落实危险区域减人措施,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督促4户长期停产或半停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实施工艺技术改造,确保满足安全条件,对不符合现行产业政策、安全生产条件差且无法改造升级的企业(装置)依法依规提请县市政府实施关闭退出。”以及“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工程。加强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库房安全监管,严格“四防”(防火、防雷、防静电)安全设施以及电气、视频监控、安全警示标志、产品堆放、出入库登记等的监督检查,建立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烟花爆竹购销合同制度、流向管理制度、封签制度和配送制度的监督落实,实施严格规划和许可措施,保持县、市不新增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对非法违法经营、不符合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条件的零售店(点)坚决予以取缔关闭,严格落实“两关闭三严禁”,2020年底前,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从目前的1095户减少到600户以内。”

4.关于县乡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将《规划》第39页“四、重点工程项目”增加“(七)县乡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到2020年,争取上级资金支持,落实州县(市)级财政补助和县(市)人民政府财政资金预算保障,完成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3500公里,力争消除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大幅改善农村公路安全通行状况;优先完成全州因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缺失导致建制村不通客运车辆路段隐患处治。实施危桥危隧改造治理。到2020年,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完成农村公路乡道以上公路的四类以上危桥的改造加固。对全州农村公路隧道入口段开展行车安全隐患排查,对发现存在隐患的公路隧道列入计划进行整治。完善公路标识标牌。农村公路县乡道的长下坡、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险要路段优化完善限速标志和安全警示标牌。修复公路灾毁路段。及时采取临时处治措施,确保农村公路灾毁路段行车安全。加大农村公路排水防护等设施建设力度,逐步提高农村公路的抗灾能力。加强项目储备,积极争取地方管养国省道灾毁恢复工程。”

5.关于建筑施工相关内容。在《规划》第39页“四、重点工程项目”增加“(八)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能力和隧道施工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工程。以‘五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基坑支护、土方(隧道)开挖、脚手架、施工电梯、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开展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推行隧道(桥梁)施工等重点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推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实现3个100%,即施工作业前100%编制施工方案并按照规定进行审批(论证)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100%按照施工方案施工,施工方案完成后100%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严格执行《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严格开挖安全步距管控,强化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施工安全风险识别和管控,按照有关技术规范或标准设置隧道(洞)安全门禁管理、应急逃生、人员识别、视频监控、洞内外通信联络等系统”。

6.关于旅游相关内容。在《规划》第39页“四、重点工程项目”增加“(九)旅游业事故防范能力提升工程。全面增强旅游业应急保障能力,提升旅行社企业和景区景点安全保障水平。健全旅游预警信息发布机制,依托“一部手机游云南”平台发布第一手旅游预警信息,完善云南旅游组合保险统保统筹体系,健全涉旅救援保障体系和多部门信息共享、协同救援机制。突出落实旅行社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出境游线路、产品和服务安全评估,实施旅行社企业及旅行社租用旅游客运车(船)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开展景区安全专项整治,推行A级旅游景区最大承载量管理,推动实现景区内运营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旅游观光车、登山、游泳、骑马等涉旅特种设备和高风险旅游项目安全监管全覆盖;落实景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健全景区山洪、地质灾害的预报预警和监测机制。”

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9年5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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