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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推进法制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八条措施》的通知

  • 索引号:11532300MB19155603-/2022-0525001
  •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 标题: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推进法制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八条措施》的通知
  • 发文日期: 2022年05月25日
  • 文号:
  • 主题词:

各县市应急管理局,州局各科室、应急指挥中心、政治部:

为进一步服务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把党中央关于法制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决策部署和省、州党委政府有关打造法制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根据《中共楚雄州委全面依法治州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研究落实推进法制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措施的通知》安排,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楚雄州应急管理局推进法制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八条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2022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推进法制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八条措施

一、规范窗口服务。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审批流程,制定窗口服务标准,精简资料清单,将安全生产高频事项授权给州政务服务中心应急局窗口,实行标准化收件,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应急管理服务事项。

二、推行联合和柔性监管执法。科学制定并实施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实现相关部门就同一主体开展联合执法检查,避免多头执法。在严厉打非治违、严查严处重大安全隐患的同时,出台安全生产轻微违法行为免处罚事项清单,对情节轻微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以限期整改为主,不予行政处罚。谨慎采取停业、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对依法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原则上不予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三、培育优质中介服务机构。严格中介服务机构资质条件保持状况,定期通报中介技术服务报告专家评审情况,督促中介服务机构提升技术能力。支持本土中介服务机构做大做强,方便企业不出州就能找到优质的中介服务机构,提高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服务质量,高效出具成果报告,为企业节约时间、成本。

四、落实守信激励机制。公布安全生产年度“红黄黑”企业名单,对黑名单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对黄名单企业增加检查频次且一年内不得纳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范围,对红名单企业减少检查频次,切实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五、畅通咨询服务渠道。及时受理政府“12345”服务热线交办件的办理,确保安全生产咨询、信访等事事有回音。定期走访服务企业,调研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违规向企业收费、摊派、重复检查、“一刀切”式执法等现象,保障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受干扰。

六、优化安全培训服务。督促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加强安全生产师资队伍建设。探索优化特种作业操作证考试方式方法,统筹社会和企业资源,合理设置安全培训点,方便从业人员就近参加培训。推行特种作业操作证证件电子化,提高数字化服务水平,服务对象可在网上根据需要自行打印,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

七、防范生产安全事故。采取政府购买安全生产社会服务,聘请专家或有资质中介机构,对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进行“专家会诊”,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指导,帮助企业排查隐患,提出科学整改措施,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

八、发布灾害预警信息。在高温、汛期、大风、寒潮等特殊时段,充分利用微信工作群、短信等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提醒辖区企业,及时采取防范措施,严防次生、衍生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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