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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细则的通知

  • 索引号:11532300MB19155603-/2022-0810001
  •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 标题: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细则的通知
  • 发文日期: 2022年08月10日
  • 文号:楚安字〔2022〕16号
  • 主题词:

各县市人民政府,楚雄高新区管委会,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体系、《楚雄州202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2022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和《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细则的函》(云安办函〔2022〕52号)要求,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研究制定了《202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细则》,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指标体系

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综合考评类指标)。

二、考评周期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考评时间

根据全州综合绩效考评相关要求,计划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全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原则在省对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前完成,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评方式方法

202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采取实地考核和非实地考核两种方式进行,其中:与州人民政府签订202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单位为实地考评,未签订202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州级相关单位为非实地考评。由州安委办牵头,抽调州安委会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考评工作组,具体组织实施。

五、考评对象

(一)实地考评对象(共31家)

1. 10县市、楚雄高新区;

2. 州安委会20家重点成员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教育体育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生态环境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务局、州商务局、州文化和旅游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应急局、州市场监管局、州林草局、州气象局、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州消防救援支队。

(二)非实地考评对象(共23家)

州纪委州监委、州委组织部、州委宣传部、州委政法委、州委编办、州检察院、州科技局、州民族宗教委、州司法局、州财政局(含州国资委)、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乡村振兴局、州广电局、省滇中引水建管局楚雄分局、州投资促进局、州总工会、团州委、州妇联、州邮政管理局、州地震局、楚雄银保监分局、云南电网公司楚雄供电局、楚雄公路局。

六、考评结果运用

(一)202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等次由州安委办组织评定后报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进行通报,并报州绩效考评中心运用。对各考评对象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隐患,由州安委办收集汇总后下达整改通知,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销号。

(二)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要向州委、州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七、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各县市、楚雄高新区和州级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全面压实安全生产党政领导责任、县市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任责任,扎实抓好全州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坚决遏制事故发生,确保全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查缺补漏,全面准备。各单位要认真梳理总结2022年度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对照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安全生产重点目标任务和考核细则内容,全面进行查缺补漏,及时补齐短板和弱项,完善安全生产各类记录台账资料,扎实做好迎接省对州考核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省对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过程中不被扣分。

(三)自检自查,加强对接。各单位要及时开展202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检自查工作,及时报送工作总结和各类统计数据、报表,并于2022年12月15日前向州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各单位202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自检自查报告(联系人及电话:余加兴、王有昆,3395916;电子邮箱:cxzawb@163.com),不按要求报送自检自查报告的单位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附件:1.202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细则(县市和楚雄高新区)

2. 202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细则(与州政府签订责任书的州部门)

3. 202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细则(纳入综合考评的其他州级单位)

4. 202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需查阅的台账资料清单

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2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202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细则(县市、楚雄高新区)

(考评方式:实地)

序号

指标名称

绩效要求

评分标准

查验

方法

1

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27分)

1.党委常委会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4分);

少落实1次扣2分;

自查

自评

2.政府常务会议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4分);

少落实1次扣1分;

3.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1次集体学习,专题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典型事故案例等(4分);

未落实不得分;

4.组织制定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年度任务清单”(3分);

未落实不得分;

5.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述职内容(3分);

述职报告少1位领导扣1分。内容与自身安全生产职责分工不匹配的,扣0.5分/人;

查阅

台账

6.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每季度至少分析、布置、督促、检查1次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3分);

未落实扣1分/人;

7.把安全生产作为党委常委会工作要点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向全会报告工作的内容,把安全生产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和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内容(3分);

未纳入党委常委会2022年度工作要点,扣1分;未向全会报告扣1分;未纳入政府工作报告扣1分;

自查

自评

8.将安全生产作为衡量经济发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的重要指标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3分)。

未纳入扣3分。

自查自评

2

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42分)

9.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总结评估,完成三年行动“挂图作战”等目标任务(10分);

未开展总结评估扣4分,三年目标任务少完成1项扣1分,扣完为止;

查阅台账

10.开展重大安全风险大排查行动,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基础信息、责任分工、防控措施、应急处置4项动态管理清单(5分);

已明确需建立清单的重点行业领域未建立的,每个行业领域扣1分;已建清单但底数依然不清的,每个行业领域扣1分;扣完5分止;

11.完成我州细化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的100项具体任务(5分);

少落实1项扣1分,扣完为止;

12.按照事故调查权限,在相应政府网站公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在县市政府网站公布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或白皮书(2分);

未落实1项扣1分;

日常

掌握

13.县市100%落实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其中挂牌督办道路交通隐患项目要符合“十、百、千”工程要求(2分);

未落实挂牌督办制度扣2分;未落实“十、百、千”工程要求扣1分;

查阅

台账

14.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综合运用行政处罚,行刑衔接等手段(2分);

县级政府未建立“打非治违”长效机制的扣1分;县级应急部门移送向司法机关移交涉嫌刑事案件数为零的扣1分;

自查

自评

15.完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集中治理(2分);

评估为优秀得2分、良好得1分、合格得0.5分、不合格0分;

日常

掌握

16.完成年度非煤矿山关闭和尾矿库销号任务指标(2分);

未完成关闭任务扣1分;未完成销号任务扣1分;

17.餐饮等行业非居民用气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率达100%,燃气占压隐患整改率达100%,年度老化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完成率达100%(3分);

未完成一项扣1分;

18.严格落实经营性自建房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措施(2分);

挂牌重大隐患未严格落实停止使用等措施的,扣2分;

实地

检查

19.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率不低于15%(2分);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率未达15%扣2分;

统计

数据

20.县市每两年组织1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2分);

近2年均未组织演练扣2分;

实地

检查

21.部署推进国家、省、州明确要求开展的其他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如贯彻落实《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人民战争实施方案的通知》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3分)。

少落实或少完成1项扣1分。

日常

掌握

3

事故指标

(31分)

22.减少较大事故起数(10分);

较大事故起数与前3年度平均值相比,每超1起扣5分,扣完10分止;

统计

数据

23.生产安全事故总起数和死亡总人数保持“双下降”(10分);

事故总起数或死亡总人数同比增加10%以内(含10%)、10%-20%(含20%)、20-30%(含30%),分别扣2分、3分、4分,超过30%,扣5分;

24.不连续发生群死群伤事故(11分)。

30日内,连续发生2起较大事故的,扣11分。

4

扣分项

1.州安委会挂牌督办的一般事故未批复结案、未落实审核意见、调查审核结案等程序不符合规定等的,每起扣5分;

日常

掌握

2.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州安委会督导检查考核巡查等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扣5分;202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扣5分;

3.经查实有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行为等的,每起10分;

4.县市存在应急值班电话呼叫转移、值班人员脱岗等的,每次扣2分;

5.安全生产工作被省、州党委政府或省、州安委会(安委办)约谈、通报等的,每次扣2分。

附件2

202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细则(与州政府签订责任书的州级部门)

(考评方式:实地)

序号

指标名称

绩效要求

评分标准

查验方法

1

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26分)

1.按照“三管三必须”规定和业务相近、“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4分)。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存在推诿扯皮或安全监管空白,造成不良影响的,扣4分;

日常掌握

2.党委(党组)每半年至少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4分);

少1次扣2分;

自查

自评

3.办公会每季度至少听取1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4分);

少1次扣1分;

4.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1次集体学习,专题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典型事故案例等(4分);

未落实扣4分;

5.每季度至少分析、布置、督促、检查1次所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4分);

少1次扣1分;

查阅台账

6.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列入述职内容(2分);

述职报告少1位领导扣1分;内容与自身职责分工不匹配的,扣0.5分/人;

7.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有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2分);

落实扣1项扣1分;

8.将安全生产作为行业领域发展考评的重要指标(2分)。

未将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要求,纳入所管行业领域有关考评、创建等工作的,每项扣1分,扣完2分止。

自查自评

2

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43分)

9.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总结评估,完成三年行动“挂图作战”等目标任务(10分);

未开展总结评估扣4分,三年目标任务少完成1项扣1分,扣完10分止;

查阅台账

10.按职责分工,全面排查所管行业领域涉众的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基础信息、责任分工、防控措施、应急处置4项动态管理清单(10分);

已明确需建立清单的重点行业领域未建立的,每个行业领域扣2分;已建清单但底数依然不清的,每个行业领域扣2分;扣完10分止;

查阅台账

11.按职责分工,完成我州细化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的100项具体任务(10分);

少落实1项扣2分,扣完为止;

12.按职责分工,全面落实202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清单(8分);

少落实1项扣2分,扣完为止;

自查自评

13.部署推进国家、省、州明确要求开展的其他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如贯彻落实《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人民战争实施方案的通知》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5分)。

未落实或未完成1项扣1分,扣完为止。

日常

掌握

3

事故指标

(31分)

14.减少较大事故起数(15分);

较大事故起数与前3年度平均值相比,每超1起扣5分,扣完为止;

统计

数据

15.所管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总起数和死亡总人数保持“双下降”(16分)。

所管行业领域事故总起数或死亡总人数同比增加10%以内(含10%)、10%-20%(含20%)、20-30%(含30%),分别扣1分、3分、5分,超过30%,扣8分。

4

扣分项

1.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州安委会督导检查考核巡查等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扣5分;202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扣5分;

日常

掌握

2.经查实有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行为等的,每起10分;

3.安全生产工作被省、州党委政府或省、州安委会(安委办)约谈、通报等的,每次扣2分。

附件3

202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细则(纳入综合考评的其他州级单位)

(考核方式:非实地)

序号

指标名称

绩效要求

评分标准

查验方法

1

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32分)

1.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管三必须”规定和业务相近、“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职责(8分);

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存在推诿扯皮现象或监管空白,造成不良影响的,扣8分;

日常掌握

2.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1次集体学习,专题学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典型事故案例等(8分);

未落实扣8分;

自查

自评

3.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有关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8分);

未落实扣1项扣4分;

查阅台账

4.将安全生产作为行业领域发展考评的重要指标(8分)。

未将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相关要求,纳入所管行业领域有关考评、创建、评比达标等工作的,每项扣2分,扣完为止。

自查

自评

2

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38分)

5.按职责分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20年-2022年),开展总结评估,完成“挂图作战”目标任务(10分);

未开展总结评估扣4分,“挂图作战”任务少完成1项扣2分,扣完为止;

查阅台账

6.按职责分工,全面落实202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清单(10分);

少落实1项扣2分,扣完为止;

自查

自评

7.按职责分工,完成我州细化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的100项具体任务(10分);

少落实1项扣2分,扣完为止;

查阅台账

8.部署推进国家、省、州明确要求开展的其他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如贯彻落实《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楚雄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人民战争实施方案的通知》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8分)。

未落实或未完成1项扣2分,扣完为止。

日常掌握

3

事故指标

(31分)

9.减少较大事故起数(15分);

较大事故起数与前3年度平均值相比,每超1起扣5分,扣完为止;

统计数据

10.所管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保持“双下降”(16分)。

所管行业领域事故起数或死亡人数同比增加10%以内(含10%)、10%-20%(含20%)、20-30%(含30%),分别扣1分、3分、5分,超过30%,扣8分。

4

扣分项

1.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州安委会督导检查考核巡查等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扣5分;202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扣5分;

日常掌握

2.经查实有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事故行为等的,每起10分;

3.安全生产工作被省、州党委政府或省、州安委会(安委办)约谈、通报等的,每次扣2分。

附件4

2022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评需查阅的台账资料清单

序号

县市、楚雄高新区

1

县市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2022年度述职报告或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2

政府领导班子成员研究部署和检查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有关文件资料

3

安全生产三年行动总结评估报告和“挂图作战”清单

4

重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和重大安全风险动态管理清单

5

细化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100项具体任务的工作台账

6

县市政府印发的挂牌督办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名单

序号

州安委会成员单位

1

本单位研究部署和检查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有关文件资料

2

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2022年度述职报告或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3

所管行业领域有关发展规划和本单位2022年度工作计划

4

所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总结评估报告和“挂图作战”清单

5

所管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评估报告和重大安全风险动态管理清单

6

本单位细化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100项具体任务的工作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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