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州人民政府批复同意,现对2座已闭库尾矿库给予销号并公告:
一、已闭库并给予销号的尾矿库名单:云南楚雄矿冶有限公司永仁团山铜矿尾矿库、姚安县飞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老街子尾矿库。
二、尾矿库闭库后,不得再作为尾矿库进行使用,州、县相关部门将其从尾矿库名录中销号,属地县级人民政府从包保责任名单中解除政府领导包保责任,不再纳入安全生产监管范围。
三、已闭库销号尾矿库的安全管理责任由原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属地县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监管责任,督促原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闭库销号尾矿库的安全管理,确保尾矿库闭库销号后的安全。
四、利用闭库销号尾矿库的土地建设其他项目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依法依规办理有关用地手续。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