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防范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针对岁末年初安全风险特点,近日,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云南省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印发通知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就坚决做好冬春季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进行部署安排。
专项行动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岁末年初企业超能力超强度生产、设备带“病”运行、车辆船舶“多拉快跑”等突出问题和安全基础薄弱环节,以及今冬明春冷空气活动频繁、我省局地阶段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风险大、森林草原火险等级偏高等风险特点,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结合实际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风险隐患。
在安全生产领域,专项行动聚焦交通运输、工程施工、消防、燃气、矿山、危化品和烟花爆竹、文化和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针对性明确16项排查整治重点,重拳打击30类违法行为,确保各类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到位。针对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风险,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明确监管责任,坚决防止失管漏管。针对国务院2024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反馈问题隐患,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落实整改要求,举一反三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不断完善政策制度,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类漏洞、健全一套机制,切实实现隐患见底、风险清零、问题销号。
在防灾减灾救灾领域,专项行动聚焦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地震地质灾害、森林草原防灭火、受灾困难群众帮扶救助等方面,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突出重点部位、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全面加大灾害隐患风险排查力度,及时采取排危除险措施,做好宣传教育和避险提示,始终把确保人员和重要目标安全放在最高位置,坚决杜绝重大人员伤亡。要求精准有序做好冬春救助工作,及时解决好受灾群众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专项行动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及时化解苗头性风险,坚决稳控全省安全形势。要求坚持严的基调,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多拍摄隐患场景,持续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筑牢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人民防线。要求强化应急处置,在高风险区域和敏感时段推动指挥、力量和装备“三靠前”,将资源和力量下沉前置到县、乡两级,遇有突发灾害事故第一时间及时响应、有力处置,科学开展灾害评估和事故调查,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