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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楚雄州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检查执法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11532300MB19155603-/2021-1123001
  • 公开范围:公开
  • 发布机构: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 标题: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楚雄州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检查执法方案的通知
  • 发文日期:2021-11-23
  • 文号:楚应急函〔2021〕44号
  • 主题词:

各县市应急管理局,楚雄高新区安全环保监管局:

为强化我州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检查执法工作,根据《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检查执法方案的通知》要求,州应急局结合实际制定了《楚雄州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检查执法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2021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检查执法方案

为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严防烟花爆竹事故发生,确保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形势稳定,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如下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检查执法方案。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春节、元宵节期间。

二、检查重点内容

(一)烟花爆竹批发企业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仓库“四防”等基础设施达标情况,经营安全专项治理(超范围经营和销售超药量、超标准及违禁、“假大空”产品)情况,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以及流向信息化管理、仓储安全管理情况等(具体检查内容参见附件1)。

(二)烟花爆竹零售店(点)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零售场所安全条件达标情况,现场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落实情况等(具体检查内容参见附件2)。

三、检查形式

采取经营企业(单位)全面自查、州应急局全面检查批发企业,县市应急局交叉检查、属地应急局全面检查零售店(点)等方式进行。县市应急局交叉检查组由县市应急局负责人、烟花爆竹科(股)室人员组成,各检查组可聘请专家参与检查,费用自行承担(各县市交叉检查安排见附件3)。

三、具体安排

(一)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单位)自查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单位)要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并持续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一清单、一台账、一承诺”制度。2021年11月底前,完成自查并形成自查隐患整改清单,规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落实安全生产承诺制度。强化企业库存日常监控,以销进货,库存达到饱和时,批发企业停止进货。

(二)应急管理部门执法检查

县市应急局要加大安全检查频次,开展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单位)的安全检查,监督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单位)落实自查及“一清单、一台账、一承诺”制度。

州应急局对全州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行全面抽查检查,按照20%的比例对各县市烟花爆竹零售店进行抽查督导。各县市应急局在落实属地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在2022年1月10日前按照负责检查县市不少于20%的乡镇、不少于20%的零售店(点)完成相互交叉检查,1月底前对本县市烟花爆竹零售店(点)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已实施交叉检查的除外)。

(三)隐患整改和监管执法

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各县市应急局要切实强化安全隐患问题整改督办和安全监管执法。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实行清单式管理,督办落实闭环整改。一般性隐患问题,责令立即或限期整改;构成重大隐患的,责令立即停产停业整改。各县市应急局交叉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及时移交属地县市应急局,由属地县市应急局督促整改并负责录入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要充分发挥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作用,加强线上抽查执法,依法严格落实对线上线下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春节前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处罚,原则上在1月底前完成;春节、元宵期间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处罚,要在2月底前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县市应急局、楚雄高新区安全环保监管局要督促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妥善安排部署旺季安全工作,认真制定并落实旺季安全监管检查执法工作方案。各县市应急局在检查过程中,要合理安排省、州抽查、交叉检查对象,确保现场检查全方位,不得层层加码重复多次对同一单位进行检查。开展交叉检查期间,各检查组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行程。

(二)定期调度情况。各县市应急局要及时将检查情况录入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2021年12月2日至2022年2月17日,各县市应急局和批发企业务必于每周四中午11时前报送经营环节相关信息,州应急局于每周四中午12时前汇总确认完成系统报送(应急管理部门信息报送登录网址:https://yhbzlx.mem.gov.cn/lhdlxjk-aj;企业信息报送登录网址:http://www.yhbzxt.com,信息报送操作说明书可在系统网站首页下载;联系人及电话:杨芳,13888941879)。请各县市应急局尽快将已许可的长期零售店和临时零售点信息尽快录入烟花爆竹打证系统,否则将视为非法零售(点)依法关闭取缔。

(三)及时总结工作。各县市应急局、楚雄高新区安全环保监管局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单位)要及时认真总结检查情况,梳理解决共性问题,归纳推广有效经验做法。请各县市应急局于2022年1月15日前将交叉检查及本县市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并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州局危化科。联系人及电话:白盛兆,0878-3374859/13908783118,邮箱:cxwhk@126.com

附件:1.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2.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3.各县市交叉检查安排

附件1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企业名称: 检查时间:

序号

排查内容

检查情况

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落实。重点检查药物安全管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职工及外来人员进出厂登记、企业负责人值班带班、产品买卖合同及流向登记、“一清单、一台账、一承诺”等制度的落实情况及其台账。

2

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工序及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是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

是否建设应用视频监控系统。

4

各危险性建筑物的内、外部安全距离是否符合GB50161要求。

5

危险品总仓库区、行政区、展览区是否分区设置,围墙是否完整,是否设置防火隔离带。

6

是否私自搭建库房、阳光棚、走廊等用于储存。

7

库房的防止爆炸、防火、防雷、防静电设施是否设置且有效,1.1级库房是否设置防护屏障,防护屏障的结构、防护范围等是否符合GB50161要求,防雷设施检测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

8

超过500m2的库房是否防火分区,防火隔离墙是否有效(无通道、到顶)。

9

库房是否设置清晰醒目的标识牌,实际作业人员数量是否超过核定人数,储存药量是否超过核定储量。

10

企业是否每日组织开展巡查检查,库房是否定期巡回检查并记录库房的温度、湿度。

11

是否超许可范围经营,是否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是否购进或者储存非法、超标违禁、冒牌、伪劣、“假大空”产品。

12

是否按规定对零售经营者提供了配送服务,是否有零售经营者自行到仓库提取产品。

13

库房内危险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GB11652要求(堆码稳定、整齐且在标志线内,主通道的宽度不小于1.5m,每个堆垛的边长不超过10m,堆垛间距不小于0.7m,与墙间距不小于0.45m,高度不超过2.5m)。

14

是否将不同危险等级产品混存,是否储存不属于烟花爆竹的危险物品。

15

是否按照AQ4102的要求进行产品信息、生产企业信息、购买单位信息进行登记,产品包装箱上是否粘贴流向登记标识码,并扫描录入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 检查人员:

附件2

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单位名称: 检查时间:

序号

排查内容

1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是否悬挂在醒目位置。

2

主要负责人是否考核合格,销售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

3

零售场所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AQ4128规定。

4

是否与居民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物内,存在“前店后宅、下店上宅”等问题。

5

零售场所是否张贴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6

存放产品数量是否超过许可证载明限量,产品堆放是否整齐、稳定。

7

销售产品的外包装箱上是否粘贴流向等级标识码。

8

是否销售超标违禁、“假大空”、假冒伪劣、非法产品或专业燃放类烟花爆竹。

9

是否在许可证载明的区域外储存烟花爆竹产品。

10

是否落实值班值守制度。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 检查人员:

附件3

各县市交叉检查安排

第一组:由楚雄市应急局牵头负责、楚雄高新区安全环保监管局配合,检查武定县不少于3个乡镇、15个长期零售店

第二组:由禄丰市应急局负责,检查大姚县不少于3个乡镇、15个长期零售店

第三组:由武定县应急局负责,检查南华县不少于3个乡镇、12个长期零售店

第四组:由永仁县应急局负责,检查双柏县不少于3个乡镇、10个长期零售店

第五组:由牟定县应急局负责,检查永仁县不少于3个乡镇、10个长期零售店

第六组:由大姚安应急局负责,检查元县谋不少于3个乡镇、10个长期零售店

第七组:由大姚县应急局负责,检查牟定县不少于3个乡镇、12个长期零售店

第八组:由元谋县应急局负责,检查楚雄市不少于3个乡镇、20个长期零售店

第九组:由南华县应急局负责,检查禄丰市不少于3个乡镇、18个长期零售店

第十组:由双柏县应急局负责,检查姚安县不少于3个乡镇、10个长期零售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