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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关于建立安全生产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

  • 索引号:11532300MB19155603-/2022-0105002
  • 公开范围:公开
  • 发布机构: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 标题: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关于建立安全生产信用承诺制度的通知
  • 发文日期:2022-01-05
  • 文号:楚应急〔2021〕17号
  • 主题词:

各县市应急管理局,州局各科室、政治部、应急指挥中心:

为规范市场主体准入前建立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开展好信用承诺,进一步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引导企业诚信经营,根据《安 全 生 产 法》《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4〕8号)等要求,经研究,决定建立楚雄州安全生产信用承诺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用承诺的对象

信用承诺的对象为由楚雄州应急管理局直接监管的合法企业及所有向楚雄州应急管理局提出行政事项申请的各类市场主体,包括法人、个体工商户、其他各类组织和自然人。

二、信用承诺制度的类型

(一)审批替代型信用承诺。由楚雄州应急管理局研究制定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在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安全生产领域行政审批申请时,行政审批机关一次性告知其审批条件和需要提交的材料,申请人按告知承诺书格式以书面形式承诺其符合审批条件,由行政审批机关作出行政审批决定。

(二)主动公示型信用承诺。引导企业在自建网站和“信用中国(云南)”网站主动作出安全生产信用承诺,公开声明安全生产管理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行业自律型信用承诺。由行业协会商会根据行业特点,统一制定行业自律承诺格式文本,组织会员作出承诺,并在行业协会商会网站和“信用中国(云南)”网站上公示。

(四)信用修复型信用承诺。各级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在开展信用修复工作时,应要求失信主体承诺一定时间内不再产生新的失信行为,违反信用承诺的,将在一定时间内不被给予信用修复的机会。修复型信用承诺模板按全国统一标准执行。

三、信用承诺的内容

根据《州信用办关于全面建立规范信用承诺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局及安全生产领域实际,信用承诺对象承诺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二)提供的资料合法、真实、准确、有效的情况;

(三)接受监管、监督的情况;

(四)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的情况;

(五)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情况。

四、信用承诺的程序

(一)规范承诺书格式文本。楚雄州应急管理局统一印制《信用承诺书》格式文本(详见附件),供生产经营单位填写。

(二)作出信用承诺。生产经营单位在提出行政事项申请时,填写并提交《信用承诺书》,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作出信用承诺;《信用承诺书》应经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一式两份,一份由生产经营单位留存、一份交由作出行政事项决定的应急管理局相关科室保存;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作出信用承诺。

(三)信用承诺运用。州应急局相关科室除在本地本部门门户网站上公示行政相对人信用承诺书外,还应统一信用承诺网上公示途径,均应以图片的形式推送到“信用楚雄”网站“信用承诺”专栏集中公示行政相对人信用承诺书。信用承诺作为今后行政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政策扶持、考核评定、失信惩戒等行政管理事务的重要参考。

五、有关工作要求。

州应急局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信用承诺制度的施行工作,在辖区与监管范围内逐步推行和建立信用承诺制度。要建立健全工作管理责任机制,明确责任人,及时研究解决信用承诺制度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切实做好信用承诺制度实施的各项工作。同时,要加强宣传培训,引导生产经营单位规范执行信用承诺制度,不断增强信用自律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社会环境。

附件:1.公示型信用承诺书

2. 审批替代型信用承诺书

3. 行业自律型信用承诺书

4. 信用修复承诺书

楚雄州应急管理

2021年5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公示型信用承诺书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本质水平,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本企业作出以下承诺:

(一)承诺本单位(个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二)承诺本单位(个人)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承诺本单位(个人)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四)承诺本单位(个人)将按照《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要求,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

(五)承诺本单位(个人)在“信用楚雄”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六)承诺本单位(个人)保障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不违章指挥,不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

(七)承诺本单位(个人)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装备,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本单位(个人)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主管部门(楚雄州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和其他惩戒。

承诺单位(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居民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审批替代型信用承诺书

单位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郑重承诺如下:

(一)承诺本单位(个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二)承诺本单位(个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分,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承诺本单位(个人)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承诺本单位(个人)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五)承诺本单位(个人)将按照《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要求,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

(六)失信主体承诺本单位(个人)依法依规接受处罚、主动积极整改、不再触犯相关法律法规、今后全面做到履约守信等;

(七)承诺本单位(个人)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八)承诺本单位(个人)同意将以上承诺上网公示。

本单位(个人)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主管部门(楚雄州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和其他惩戒。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行业自律型信用承诺书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本质水平,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形象,本企业作出以下承诺:

(一)承诺本单位(个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二)承诺本单位(个人)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三)承诺本单位(个人)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四)承诺本单位(个人)具备安 全 生 产 法律法规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五)承诺本单位(个人)保障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不违章指挥,不强令从业人员违章冒险作业;

(六)承诺本单位(个人)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装备,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积极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企业员工安全生产意识;

(七)承诺本单位(个人)同意将以上承诺上网公示。

本单位(个人)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主管部门(楚雄州应急管理局)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和其他惩戒。

承诺单位(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居民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信用修复承诺书

我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于 年 月 日,被 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 。我单位在失信行为发生后,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了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策文件,主动修正和整改失信行为,并已依法依规及时、全面接受了处罚。现提请对该条行政处罚信息进行信用修复。

我单位郑重承诺:

(一)所提供资料均合法、真实、准确和有效;

(二)已按照行政处罚决定机关规定和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及时、全面接受了处罚;

(三)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依法守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四)自觉接受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五)本《信用修复承诺书》同意向社会公开。

承诺单位(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