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0033025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责
按照中央和省、州有关改革部署实施,组织编制全州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推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指导各县市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领域突发事件工作。建立全州灾情报告系统并统一发布灾情,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组织灾害救助体系建设,承担州级应对重大灾害应急救援的统筹协调和调度指挥有关工作,指导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同时作为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楚雄州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楚雄州防灾减灾委员会、楚雄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楚雄州防汛抗旱指挥部等的协调议事机构。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风险监测和预案管理科、水旱地震地质灾害救援管理科、火灾救援管理科、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非煤矿山科、安全生产基础科、安全生产执法科、灾害救助和物资保障科、政治部。
所属部门2个(未独立核算),分别是:楚雄州应急救灾保障中心(事业部门)、楚雄彝族自治州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参公事业部门)。
(二)决算部门构成情况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部门共1个。其中:行政部门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0个,其他事业部门0个。即:楚雄彝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
纳入楚雄彝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部门与我部门所属部门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含两个未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2024年末,有人员编制51名。按人员类别划分,有行政编制28名,工勤人员编制4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10名,非参公事业编制9名;按职务级别划分,有处级实职领导职数6名,科级实职职数26名,其他人员19名。在职在编实有人员49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目标,以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高效推进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各项工作,保持全州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工作形势稳定向好,为楚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强化责任落实,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要求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全面压实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并落实州、县市、乡镇三级党委政府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重点工作清单,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闭环。自应急管理部门组建以来,2019年至2024年,省对州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中,楚雄州均获“优秀”等次,2024年考核位居全省第一。
(二)强化统筹协调,全力抓好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加强组织推动,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主线,强化州安委办的统筹协调职能,提升站位抓安全,压实责任抓落实。提请州委、州人民政府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州安委会(州安委办)组织召开全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调度会议17次,就全州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组织全州10县市和州级部门完成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省69项、州100项具体举措落实情况的评估。提请州委、州人民政府签订2024年度州级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4类49份,并逐级向下延伸,压实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三)强化风险隐患双控,守牢安全生产基本盘。楚雄州应急管理局紧扣应急管理部、省应急管理厅相关工作部署,深入贯彻国家、省、州各项政策制度及规范,以“一防三提升”为着力点,立足“两个根本”,压实责任、严格准入、深化整治,,对标“三管三必须”要求,强化应急管理部门直管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落实,组织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全过程安全监管,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职责的各部门树立标杆,推进企业本质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升。
(四)强化事前防范,切实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重要论述要求,统筹推进全州自然灾害防治,强化“防”与“救”责任链条的有效衔接,在人防、技防、物防、联防等方面持续着力,强化基层应急基础和力量,切实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一是森林草原防灭火方面,出台《楚雄州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方案》,及时发布《楚雄州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关于全力打赢森林草原防灭火攻坚战的令》,切实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组织领导和指挥调度,严格落实“三张清单、两书一函、一项承诺书”制度。二是防汛抗旱方面,严格落实防汛减灾行政首长负责制,积极开展联合会商及预警发布,建立气象、水情灾害预警应急联动机制。印发《关于2024年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的通报》,对816名责任人进行了公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设施防汛工作的通知》,落实1.46万座小坝塘的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三是抗震救灾方面,本着尽可能“把地下搞清、把地上搞牢、把群众搞明白”的工作思路,全面加强防震减灾救灾各项措施的推进落实,从培训提升领导干部业务水平、震情设施工程建设、宣传培训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等全方位做好防震减灾工作。在实战化应急演练的基础上,对《楚雄州较大及以上地震灾害应急处置操作手册》《预案、工作方案、操作手册汇编》进行适度修订。搭建《州级部门2024年地震应急组织架构编成》,明确前方指挥部14个工作组、后方指挥部4个工作组的职责任务、处置流程和人员构成,实现了模块化、规范化、扁平化和快速、高效、有序开展地震应急处置工作的目的。建立较大以上地震灾害“123”快速响应机制,率先在全省将地震应急防范准备工作纳入全州季度安全生产综合大检查。加强震情跟踪和监测预警,坚持365天人工定时处理上报观测数据,聚焦重点时段、关键节点的震情及时开展会商研判。
(五)做好灾害救助。及时发布极端气象条件下的灾情预警,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程序组织灾情上报,对10县市受灾情况进行重点抽查核查。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全面开展受灾群众救助,2024年共下达10县市中央、省级、州级冬春救助资金3227万元,下达中央、省级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救灾救助资金1235万元,并及时调拨应急救灾物资,有效保障了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调拨各县市御寒棉被2498床、棉大衣2000件、衣服2000套、毛毯1998床,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加大救灾物资储备,全州共储备有帐篷8302顶、棉被51881床、棉大衣26402件、衣服42019套、彩条布1448件、折叠床16624张、床垫16100床、床上用品17628套、雨衣630件、发电机55台、抽水机19台、对讲机63台、应急灯156个、大米499.45吨、食用油1905升、应急包2411个等救灾物资,基本能满足较大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需要。
(六)突出依法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的原则,落实公开、公平、公正执法的要求,有效执行涉企行政检查“企业安静期”,积极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编制《楚雄州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并按要求报备,明确检查对象,统筹安排检查时间,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
(七)强化应急准备,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推进应急管理“一案三制”建设,健全完善预案体系,全州35家州级部门共修订完善预案70个(总体预案1个、专项预案15个、部门预案54个),10县市共修订完善预案652个(总体预案9个、专项预案171个、部门预案472个)个,乡镇(街道)共建立预案528个,村(社区)共建立预案1542个,各级各类学校共建立预案2882个,监管企业共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727个。以森林草原防灭火、地震、洪涝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应对为重点,指导推动应急演练纵深开展,2024年,全州共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演练8574场次,达到了全覆盖、无死角的演练目标。起草行政规范性文件《楚雄彝族自治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经第十三届州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4年9月30日以楚政规〔2024〕4号文印发,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实施云南省应急指挥调度能力提升工程,建设370MHz指挥通信网络固定基站,配合省应急管理厅在楚雄州内完成40个370MHz固定基站的安装。为州级、10县市应急管理局各配发1台370MHz移动基站,为州应急管理局配发20台、10县市应急管理局各配发5台、103个乡镇各配发1台双模终端,有效提升州县应急管理局在“断路断网断电”情况下的应急指挥通信保障能力。争取国债资金6274万元,外加州级配套资金,总投资7843万元为8支县市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86支乡镇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配综合保障类、抗洪抢险类、水域救援类、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类、地震地质灾害救援类装备3323台(套)。
(八)强化事前监管,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审查审批。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推进应急管理普法,持续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五进”活动,认真组织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主题宣传,着力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自然灾害防范应对能力。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79,698,936.3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698,936.3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部门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65,914,269.06元,增长478.1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5,914,269.06元,增长478.1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部门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因人员变动,在职人员净增加8人,退休人员增加1人,相关人员工资及配套经费增加;二是2024年,组织实施云南省楚雄州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中央增发国债项目),增发国债资金6274万元和地方配套资金240.22万元,列入2011406安全监管专项经费核算,按照项目进度,项目支出6514.22万元,项目资金较上年大幅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彝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79,698,936.35元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形成的支出79,698,936.35元)。其中,基本支出10,327,450.14元,占总支出的12.96%;较上年增加918,746.07元,增幅为9.76%;项目支出69,371,486.21元,占总支出的87.04%,较上年增加64,995,522.99元,增幅为1485.28%。主要原因为,一是2024年因人员变动,在职人员净增加8人,退休人员增加1人,相关人员工资及配套经费增加;二是2024年,组织实施云南省楚雄州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中央增发国债项目),增发国债资金6274万元和地方配套资金240.22万元,列入2011406安全监管专项经费核算,按照项目进度,项目支出6514.22万元,项目资金较上年大幅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327,450.1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403,803.22元,占基本支出的91.0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23,646.92元,占基本支出的8.94%。
(三)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彝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9,371,486.2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支出191,568.50元,占项目支出的0.28%;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经费支出513,312.70元,占项目支出的0.74%;州安委及安全监管工作经费支出1,524,174.51元,占项目支出的2.20%;应急指挥中心运行维护经费支出794,0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1.14%;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支出128,211.00元,占项目支出的0.19%;省级应急管理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出1,077,979.50元,占项目支出的1.55%;楚雄州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资金(中央增发国债资金)支出62,740,0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90.44%;楚雄州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州级配套资金支出2,402,240.00元,占项目支出的3.4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698,936.3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65,914,269.06元,增长478.17%。主要原因为,一是2024年因人员变动,在职人员净增加8人,退休人员增加1人,相关人员工资及配套经费增加;二是2024年,组织实施云南省楚雄州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中央增发国债项目),增发国债资金6274万元和地方配套资金240.22万元,列入2011406安全监管专项经费核算,按照项目进度,项目支出6514.22万元,项目资金较上年大幅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05,169.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4%,主要用于支付单位退休职工工资和在职职工养老保险金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526,364.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6%,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保险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75,95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77,191,448.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85%,主要用于单位的机关运行,以及开展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救灾(含增发国债资金项目)和应急管理等相关工作的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为1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9,410.80元,完成预算的92.94%,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预算调减2万元,决算支出较上年减少27,070.70元,降幅为16.26%。主要原因为,楚雄彝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按照预算管理要求,硬化预算约束力,严格预算执行,切实提高预算执行的有效性。贯彻落实过“紧日子”、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和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的要求,精打细算,严控一般性支出,进一步做好“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工作,相关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9,410.80元,完成预算的92.9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7,070.70元,下降16.2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8,689.80元,完成预算的98.54%,较上年减少1,231.70元,下降1.3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721.00元,较上年减少25,839.00元,下降33.75%,全部为国内接待费支出,我部门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开展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4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2024年楚雄彝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楚雄州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建设,项目购置于年末购置入账的特种车辆70辆(待2025年划拨至各使用单位),因未产生公务用车运行费,未列入部门在编车来辆计算。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彝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3,646.92元,比上年增加39,195.57元,增幅为4.43%,主要原因为,因在职人员增加,相关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等相关工作所需的基本运行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楚雄彝族自治州应急管理局部门资产总额61,761,171.53元,其中,流动资产9,410,529.93元,固定资产52,234,416.0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16,225.54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8,719,196.1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9,451,457.1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75项,账面原值1,869,383.57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993,522.8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334,324.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59,198.8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178,522.85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5.94%,未授予中小企业合同的主要是楚雄州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购置特种车辆,大型车辆制造企业中标。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度无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部门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部门)或部门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指州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本部门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以及本部门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等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本部门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本部门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安全监管:反映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应急救援:反映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003302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