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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情况通报第4期

  • 索引号:11532300MB19155603-/2022-0507003
  • 公开范围:公开
  • 发布机构: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 标题:安全生产情况通报第4期
  • 发文日期:2022-05-07
  • 文号:
  • 主题词:

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6日

 

2022年1至4月全州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2022年1至4月,全州发生各类事故324起,死亡35人,受伤51人,与去年同比事故起数减少45起,下降12.2%,死亡人数减少3人,下降7.9%,受伤人数减少2人,下降3.8%。其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3起,死亡14人,与去年同比事故起数减少2起、死亡人数减少4人,分别下降13.3%、22.2%。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保持“零控制”,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从行业看:

1.工矿商贸行业发生事故4起、死亡4人,与去年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减少2人,分别下降20%、33.3%。其中,非金属矿采选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与去年同比持平;建筑施工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与去年同比减少2起、2人,分别下降66.7%、66.7%;商贸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与去年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减少1人,下降50%;冶金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与去年同比增加1起、1人,分别上升100%、100%;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化工、烟花爆竹、机械等行业未接报事故。

2. 道路运输发生事故9起,死亡10人,与去年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起、死亡人数减少2人,分别下降10%、16.7%。铁路运输、农业机械、水上交通、渔业船舶等行业未接报事故。

(二)从地区看:

永武高速

楚大高速

起数

1

2

3

0

0

1

2

2

0

0

0

2

(%)

-80

-33.3

-25

0

0

0

+100

0

0

-100

0

+100

死亡

1

2

3

0

0

1

3

2

0

0

0

2

(%)

-83.3

-50

-25

0

0

0

+200

0

0

-100

0

+100

受伤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二、安全生产形势特点

(一)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1至4月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3起,死亡14人,与去年同比事故起数减少2起、死亡人数减少4人,分别下降13.3%、22.2%,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保持“零控制”,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道路交通事故占比大。1至4月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8起,死亡31人,分别占事故总量的17.9%、死亡人数总量的88.6%,其中发生道路运输事故9起,死亡10人,分别占生产安全事故总量的69.2%、死亡人数总量的71.4%。

(三)火灾事故多发。1至4月发生火灾262起,未造成人员伤亡,火灾事故起数占事故起数总量的80.9%。其中发生农村火灾142起,占火灾总数的54.2%,农村火灾呈上升趋势;从引发火灾的原因上看,生活用火不慎113起,占火灾总数的43.1%,电气火灾58起,占火灾总数的22.1%。

三、工作要求

(一)牢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压紧压实安全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进一步强化“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意识,举一反三深入查找问题,盯紧事故隐患,深刻剖析原因,真正把安全防范工作做在点子上、抓到要害处,切实拿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整治措施和管控办法,坚决杜绝部署代替落实,“把说了当做了,做了当做好了”等现象,以实际成效牢牢守住安全生产红线底线,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做好当前的安全防范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认真部署、研究工作举措,切实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各类事故发生。贯彻执行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采取有力措施清除各类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一要全力抓好当前的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范、道路交通、森林防火、消防、既有建筑、安保维稳、疫情防控等各项排查整治工作,切实消除不安全的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二要聚焦重点,牢牢抓紧安全生产这个“基本盘”,紧盯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大型商业综合体、宾馆饭店、既有建筑、公共娱乐、学校、医院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场所、重点企业,全面部署生产经营安全防范工作,全面落实各项风险防控措施。三要持续深入开展煤矿、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城镇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等部门要继续加强建筑施工、人员聚集场所、既有建筑、公路施工、水利设施等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农机等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驾驶、未登记注册上路行驶、超载、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运营和农用车、摩托车非法载客及非运营车辆非法运营的违法行为,深入持续开展道路运输打非治违工作,强化重点路段防控,路面隐患排查整治,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向好。

(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深刻汲取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居民自建房坍塌和近期发生的事故教训,深入分析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规律特点,深入查找安全责任缺位、风险辨识管控不全面不细致、隐患排查治理不扎实、监管执法宽松软等问题,针对事故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要按照“三个必须”规定,举一反三,扎实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排除大整治,切实消除各类不安全的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部门要强化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易发监管措施,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各相关安全监管部门要紧盯本行业危险区域,明确监管责任,强化监管措施,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扭转事故多发易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不利局面。

(四)抓实自然灾害防范、应急管理工作。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防大灾、救大灾、抢大险”思想,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加强灾害监测预警、强化应急准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类处置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要针对自然灾害特点,加强重要气象灾害预警监测、信息会商研判,协调督促抓好灾害重点整治。要进一步加强对森林火灾、地质灾害、水利设施、地震防范的风险排查、隐患监控和日常监管,严防发生较大以上自然灾害。森林防火、消防、矿山、危险化学品、地震、地质灾害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要始终处于临战状态,预置救援力量,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够迅速有力有序处置。

(五)加强应急值班值守。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及时、科学、有效处置事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