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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扎实做好长江防汛工作文件的通知

  • 索引号:11532300MB19155603-/2019-0717012
  • 公开范围:公开
  • 发布机构: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 标题: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扎实做好长江防汛工作文件的通知
  • 发文日期:2019-05-06
  • 文号:楚安办函〔2019〕20号
  • 主题词:


各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州级有关部门:

现将《云南省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扎实做好长江防汛工作文件的通知》(云应急函〔2019〕19号)转发你们,请结合汛期安全工作的要求,迅速落实防汛安全工作各项措施,进一步做好防汛应急物资准备、应急值守、应急处置等各项工作,确保汛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楚雄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6日



附件【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扎实做好长江防汛工作文件的通知(2019年5月6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