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州级有关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今年入春以来,全州降水偏少、气温偏高、大风频繁,大部分区域为中度到重度气象干旱。2月1日至5月26日20时,全州降水异常偏少,平均降水15毫米,比历年同期偏少87毫米,偏少幅度达85%,此期间全州平均气温17.8℃,比历年同期偏高1.5℃。截至5月27日,旱灾共造成10个县市96个乡镇752个村委会46.78万人不同程度受灾;农作物受灾面积49529.81公顷,成灾30521.63公顷,绝收1049.09公顷,主要是水稻、玉米、杂粮、蔬菜、烤烟等农经作物;草场受灾196公顷;14.1万人、8.8万头(匹)大牲畜饮水困难;有100条河流断流,433座库塘干涸,499座机电井出水不足,直接经济损失18707.37万元。目前,全州气象干旱为特旱等级,森林火险等级一直为5级,预计未来4天全州多分散性阵雨天气,无大范围有效降水,雨季开始将偏晚偏迟,抗旱、防火形势十分严峻。
为贯彻落实好《云南省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特大干旱应急准备工作的通知》(云应急函﹝2019﹞169号)要求和省委陈豪书记、省政府阮成发省长、州委杨斌书记、州政府迟中华州长的指示批示精神。针对当前我州日益加重的旱象旱情,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做到应对灾害和抗旱促春耕保民生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平稳有序。为认真做好我州重特大自然灾害应急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要认真做好重特大干旱应急准备工作。一是各级防汛抗旱部门要切实加强旱情会商,分析雨情、水情、旱情变化,按照分级负责要求,科学制定并落实抗旱措施和完善应急预案。二是要协调统筹和组织好抗旱工作中的干部队伍、专家队伍、抢险队伍、社会救援力量等,形成合力,共同抗旱。三是各县市要坚持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担当,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确保统一指挥、协调配合,有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宁可管重、不能管漏,全力以赴降低灾害损失,坚决打好抗旱攻坚战。
二、要牢固树立防震减灾思想,充分做好抗震救灾准备。要按照“只要有1%的可能,就要做100%的准备”的底线思维,扎实做好防震减灾各项工作。一是夯实监视预报基础,牢固树立“震情第一”意识,加强地震监测预报,科学把握震情发展趋势,及时会商研判震情,加强区域合作,加强地震危险性跟踪分析。二是强化震灾预防能力。加强抗震设防管理,开展重点工程抗震设防检查、督查。抓好工程性抗震措施落实,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移民搬迁、新农村建设的抗震设防监管。三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应急指挥协调机制,做好我州地震应急预案的修改、完善工作,健全抗震救灾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和物资等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健全完善抗震救灾指挥部信息共享和协作联动机制、救援协同工作机制。抓好应急基础准备工作,开展针对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基层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基层干部应急处置能力。
三、要压实责任,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是认清地质灾害防治的严峻形势,我州山区面积约占全州总面积的95%,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具有隐蔽性强、突发性强、破坏性强、防范难度大等特点,为此,要综合分析各方面因素,充分认识到全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仍将十分严峻。二是加强地质灾害气象预警工作。各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针对全州1026个地质灾害监控点的实际,要层层压实责任,做到监控点不脱岗,有人管。要密切关注天气、地质变化情况,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预警。三是不断完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要根据地质灾害动态巡查情况,科学制订和完善每个灾害隐患点和重点区域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明确响应方式、组织指挥、撤离路线,安置办法,形成科学合理、相互衔接、重点突出的预案体系,对灾害预警、临灾避险、群众安置等工作作出系统安排,有效提升灾害应急管理水平。
四、持之以恒坚决打好森林防火攻坚战。每年6月15日为防火期结束,但到目前没有效下雨,最后的攻坚战很艰巨,防火形势仍十分严峻。一是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发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指导职能,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细。二是坚持24小时带班和值班值守工作,各级类扑火专业队伍保持临战状态,直到防火期结束。三是要坚持小火大打、重兵扑救,切实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坚决避免小火酿成大灾。强化扑火安全的红线意识,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发生和避免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
五、要突出重点,分类救助。面对日趋严重的旱情,各县市应急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全力以赴做好“抗大旱、保民生、保稳定”工作。组织开展灾情调查核实,全面、准确、及时上报灾情,为抗旱救灾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制定完善救助方案,按照“长保、短补、延伸救助”的要求,采取钱粮结合,以粮为主,解决受灾群众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受灾群众手中,切实保障灾区群众的基本生活。
六、要认真做好汛期期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县市、州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汛期期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督查所属企业和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烟花爆竹批发、道路交通运输、油气管道、城市燃气、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旅游景点、学校、敬老院等进行全方位排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督促企业和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同时要督促做好汛期抢险物资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全州汛期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