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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11532300MB19155603-/2019-0717026
  •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 标题: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发文日期: 2019年07月01日
  • 文号:楚安办明电〔2019〕16号
  • 主题词:


各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州直各部门,楚雄开发区管委会:

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全州范围内极端天气偏多,可能出现较重汛情和灾害,为切实加强全州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迅速组织开展汛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一)煤矿、非煤矿山。煤矿、非煤矿山要全面落实防透水、防淹井、防滑坡、防垮塌和防泥石流措施,扎实开展水害防治工作。地下矿山(金属、非金属)要确保防排水系统安全可靠,突(溃)水和突(溃)泥等危险矿井要完善防突措施,坚决杜绝发生淹井(矿)事故。露天矿山(煤矿、非煤矿山)要重点排查矿区及周边山体的地质灾害状况,要确保工作台阶、边坡及露天防排水稳定可靠。尾矿库要突出对坝体、排洪、排渗等系统的隐患排查,严控库区水位,确保最小干滩长度和安全超高满足设计要求,严防发生尾矿库溃坝漫坝事故。

(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爆物品。严格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工艺要求,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重点部位、重要设施设备的防火、防爆、防雷击、防静电监测监控和检查,对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实施全过程管控,确保不发生泄露、火灾、爆炸、中毒、窒息等安全事故。临江、临河、临坡危化品生产储存设施要提前采取措施,对遇湿或高温容易分解出易燃、有毒气体的原材料和产品,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水、防潮、降温措施,确保万无一失。烟花爆竹要严格执行高温、雷雨天气停产规定,加大“三库”巡查检查力度,落实“四防”要求,严厉查处“三超一改”等违法行为。

(三)油气管线和城市燃气。加强油气管线沿途汛情监测和巡护值守,防止因暴雨洪水引发滑坡、坍塌等导致的石油、天然气泄漏事故发生,对管道周围存在滑坡、山洪等地质灾害及穿越地震活动断层等情况,要及时采取相应的工程防灾措施确保安全。强化城市燃气管网隐患排查,突出与市政工程彼此交叉、占压的管道防护,严防施工破坏燃气管道引发事故。

(四)工贸行业。结合工贸行业百名专家查大风险防大事故百日专项行动,严格落实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涉氨制冷四个领域专项整治要求,加大高风险点源辨识和汛期隐患排查力度,确保安全度汛。

(五)道路交通和水上运输。强化“两客一危”、校车、农用车辆等其他重点车辆和营运作业船只船舶的监管,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禁渔船、自用船、农用机械等非法载客。加大高边坡、临水临崖路段,公路上部和侧边存在易垮落、坍塌山体和易受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威胁的路段、桥梁、隧道、涵洞、边坡、航道、码头(渡口)以及雨天急弯陡坡、路面积水等危险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复杂危险航道的巡查管控和监测值守力度,及时发现险情消除隐患。

(六)建筑施工和重点建设工程。全面排查超前防范施工营地、设备、物资场地、排渣场等周边存在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危险因素,及时采取撤离、搬迁等措施,主动避让。加强隧道(洞)、深基坑及低洼施工作业现场的管理,严防水淹施工作业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等事故发生。加大对排水、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等区域和岗位的巡查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各类隐患。要加强对隧道(洞)施工中突水突泥、冒顶塌方、爆炸、中毒等事故的防范,加强探测监控,强化支护措施。加强施工作业现场防灾保护工作,遇雷雨、暴雨、大风、高温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停止相关作业,大型起重机械要采取抗风防滑措施。

(七)城市安全。重点开展内涝隐患点排查,划定洪涝危险区域,强化监测预警,设立醒目警示标牌,着重做好疏通河道、管涵、清淤排污、高空作业中的事故防范工作。加强建筑防雷、户外广告设施、玻璃幕墙、外墙砖、排土场、废渣废土堆场、城市垃圾场等的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排险措施,确保安全。

(八)旅游景点。严格落实景区景点、人员密集场所、游乐设施,防洪水、防泥石流、防坍塌、防雷电等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各类观光车辆(船艇)、特种设备、玻璃栈道等安全运营管理,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要及时封闭、停止运营。

水利、电力等行业领域要针对本行业领域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汛度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其他行业领域要针对汛期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各类安全事故,加强对学校、医院、养老院、古村(镇)、古建筑群、寺庙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防汛措施到位,坚决防止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二、全面落实责任,确保任务到人措施到位

全面贯彻《楚雄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楚办字〔2019〕82号),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督促检查、靠前指挥、以上率下,形成工作有人管、责任有人负、任务有人抓、层层抓落实的局面,将各项责任落实到监测预警、巡查值守、指挥调度、抢险救援、转移安置等各个环节。着眼最恶劣天气、最极端险情、最不利情况,对各项工作任务措施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督促、再落实。

三、强化监测预警,确保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各级气象、水务、自然资源、公安、交通运输、应急、民政、卫生健康、住房城乡建设、供电、通讯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关注强降水过程,及时发布和通报重要雨情、水情信息和重要气象灾害、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明确防汛重点地区和时段,密切协同做好本行业领域防范工作。企业要安排专人负责指挥协调,严格落实极端天气停工撤人措施。

四、加强应急准备,确保反应迅速处置高效

加强汛期值班值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做好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准备和物资储备,企业要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或签订应急救援协议。进一步修订完善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确保预案实用管用,保证事故灾害发生后组织领导有力、反应迅速高效、救援及时到位。

各县市、州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请及时报送州安委会办公室。联系电话: 3395916;邮箱:cxzajj@163.c0m

 

 

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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