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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和适当调整内设机构职能职责的通知

  • 索引号:11532300MB19155603-/2019-0718002
  • 公开目录:机构职责
  • 发布机构: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 标题:楚雄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和适当调整内设机构职能职责的通知
  • 发文日期: 2017年03月20日
  • 文号:
  • 主题词: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楚政办通〔2011〕143号),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经2017年3月15日局务会议研究,决定对各内设机构职能职责进一步明确和适当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事务;负责重要文稿起草、重大事项督查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宣传、信访、党务公开、政务公开、综治维稳、老干、扶贫、后勤服务、机关制度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务、国有资产、党建、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工青妇等工作;承担全州安全生产绩效考核牵头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机关安全生产信息化、支撑体系和装备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政策法规科

负责拟订全州安全生产重大政策;负责监督和综合协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与国家赔偿工作;承担本局依法治州、依法行政、普法工作;负责本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本局行政审批事项和政务服务窗口管理,综合协调本局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安全生产专家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监督指导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活动;负责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不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负责考核发证工作;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及注册管理工作;承担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报备工作;组织拟订安全生产总体规划和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建设推进工作。

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

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法规、规章、规程及标准执行情况;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承担事故信息接报处置、应急值守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调度统计和事故直报、事故核销工作;

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综合管理和发布安全生产预警信息,提出防范措施建议。

四、安全生产协调科

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有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煤炭、公路、水运、铁路、建筑、消防、工业、农业、林业、水利、电力、军工、特种设备、旅游、教育、卫生、邮政、电信、体育、气象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草拟、签订及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定期通报有关情况;参与相关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承担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楚雄州人民政府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负责全州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协调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联系楚雄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市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行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承担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指导监督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指导监督县市安监局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组织开展矿山提升改造和转型升级工作;监督检查、组织实施非煤矿山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参与非煤矿山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和监督非煤矿山的安全评估工作;负责尾矿库运营安全监管工作;承担楚雄州非煤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的油气输送管道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指导和监督相关安全标准化工作;参与相关事故的应急救援及调查处理;指导和监督相关行业的安全评估工作;指导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承担楚雄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职业与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情况;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准入把关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相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和方针政策落实情况;承担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综合管理职业危害信息统计工作;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安全培训工作;负责冶金、有色、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和相关人员安全资格持证上岗情况;参与或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相关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参与相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及调查处理工作。

八、安全生产执法支队

负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检查监督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安监部门直管行业的“打非治违”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和重大隐患整改情况、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情况、职业危害预防情况、安全投入情况等进行执法监察;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的授权或委托,牵头组织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现场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检查事故结案和跟踪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承担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的督办和审查备案工作;受理查处有关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负责或参与跨区域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

楚雄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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