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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索引号:11532300MB19155603-/2019-0718030
  • 公开目录:财政预决算
  • 发布机构: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 标题:楚雄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发文日期: 2017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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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彝族自治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楚政办通〔2011〕143号),楚雄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同时作为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履行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2、承担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责,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楚雄州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3、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按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由州级管理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4、承担非煤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职责,依法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的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6、负责组织实施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7、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楚雄州人民政府的授权,牵头组织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协助调查处理重大事故。

8、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9、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

10、指导和监督煤炭企业安全标准化、相关科技发展工作,负责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矿井,对重大煤炭建设项目提出意见,指导监督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瓦斯治理工作,负责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等级认定,参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煤矿安全技术改造和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项目。

11、负责组织指导并监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含煤矿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含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发证工作,以及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以外的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发证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12、指导协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在职责范围内监督管理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工作,负责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工作。

13、负责组织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推广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对外交流与合作。

14、承担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楚雄州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楚雄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5、承办楚雄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7年我州安全生产工作按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思路和《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云安监管办〔2017〕4号)的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以及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核心,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引领,以立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根本,狠抓企业主体责任的细化落实和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的完善运用两个关键,强化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强化全方位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加强队伍作风建设三项基础,继续推进矿山提升改造和转型升级工程、危险化学品企业整治搬迁和涉氨制冷企业隐患治理工程、县乡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安全生产应急能力保障工程、基层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工程五项重点工程,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进一步强监管、严执法、转作风、抓落实,努力实现重特大事故“零控制”、较大事故控制在6起以内、一般事故进一步减少的目标。重点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1、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意见》为引领,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意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精神实质,通过多形式多方面进行系统学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集中报道、广泛宣传《意见》精神实质和贯彻落实的经验做法。对《意见》提出的改革制度措施和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建立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表和路线图,统筹推进改革工作,立足实际,力争取得实质性突破:一是进一步细化、量化各级党委政府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进一步明晰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努力形成既各司其职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着力推动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推进企业主体责任的细化落实,从根本上提高企业自我管理、自我完善的内在动力。二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和执法队伍建设,强化严格执法和规范执法,着力增强监管执法队伍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三是推行企业安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制度,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确定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重点内容,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把安全生产作为高危行业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四是探索建立和推广应用监管长效机制的有效经验,进一步拓展平台、完善功能,扩大大检查长效机制系统的覆盖面、集成度和规范化,促进长效机制应用水平的提升。五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投入机制,完善企业安全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健全委托服务、协作互助、行业自律、保险参与等社会化服务模式,形成专业化的安全生产服务机制。

2、以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为保障,严格落实责任制,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督促落实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修订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细则,严格实施考核,督促落实政府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细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对重大风险单位、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管控。立足我州实际,突出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建立风险评估指标体系、风险监测预警和风险管理联动机制,健全完善风险辨识评估、预警预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着力推动企业严格建立和完善隐患自查、自报、自改闭环管理机制,力求及早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各类重特大事故。加强城市运行风险评估预警工作,定期排查安全风险点、危险源,落实管控措施,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建设。

3、以务实创新精神为支撑,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完善和运用。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进一步厘清监管对象,做到科学合理、应管尽管;推进“一企一标准”岗位风险辨识和岗位检查标准建设,做到精细精准、实用管用;督促企业定期自查、如实报送,统筹政府综合督查、部门专项检查和专家访问各种方式,做到“线上全面监管,线下精准执法”; 把大检查长效机制与日常监管执法、安全标准化创建、应急指挥调度、高危行业企业实时在线监控等工作有机结合,促进长效机制建设和运用水平整体提升。

4、以全面实施五项重点工程为抓手,深化重点行业专项治理。矿山提升改造和转型升级工程:严格落实对停产整顿煤矿的盯守制度,严把复产复建和检修煤矿审查验收关,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以去产能、控产能为抓手,切实提升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全力推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严格按照已明确的各县市转型升级方案对号入座、严格落实,确保到2017年底完成省州人民政府对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工作任务。危险化学品企业整治搬迁和涉氨制冷企业隐患治理工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在全面开展专家排查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三个一批”的要求逐户确定整治意见,督促涉及的各县市政府科学制定整治搬迁方案并严格组织实施。同时,严把危险化学品和涉氨制冷企业的准入、规划布局关,去存量,控增量。县乡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交通、公安、安监等部门积极配合,确保2017年底,全面完成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的安全隐患治理,进一步健全联合治理机制。安全生产应急能力保障工程:精准着力于高危行业企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督促企业建立专兼职的应急救援力量。开展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规范化创建工作,提高从业人员自救、互救能力。探索应急救援社会化服务模式,由专业救援队伍向企业有偿提供预防性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事故抢险救援等服务。基层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工程:争取2017年内实现县级安全生产执法队伍配备到位,进一步明确各级安监部门的执法地位,强化相应的支撑保障机制,加强监管执法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监管执法效能。严格监管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监管执法人员“双证”持证率达到100%。

5、以加强队伍作风建设为保障,着力提升监管和服务能力。以推动改革创新为契机,深入推进安全监管队伍纪律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着力强化强监管、严执法观念,深刻反思日常工作中监管不力、监管缺位的问题。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既坚持严格执法,又注重引导和服务。进一步加强监管队伍“严谨、务实、担当、协作”的作风建设,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按照《楚雄州财政局关于印发〈楚雄州州本级2017年部门编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楚财预〔2016〕66号)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明确职责、积极稳妥、综合预算、厉行节约、注重绩效”的原则,以“保障重点、控制一般、加强统筹、提升绩效”为中心,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实施中期财政规划,提高预算管理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科学性。我局预算编制既体现2017年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需求,又严格控制各项支出。

三、部门基本情况

州安监局为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的财政全供给为行政单位。实有在职人员30人,均为财政全供养人员;退休人员4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四、2017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我局财务总收入585.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85.36万元。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85.3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85.36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85.36万元,是本级财力安排。

2017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85.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6.54万元,占总支出的89.95%,项目支出58.82万元,占总支出的10.05%。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4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及退休人员支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41.1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金;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439.5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专项整治、“打非治违”、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安全监管专业知识培训、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安全生产专项工作方面的开支;住房保障支出36.2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我局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26.5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保等工资福利支出449.1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31%;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33.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3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用于保障本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8.82万元,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打非治违”、行政许可、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事故查处、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安全生产专项工作支出。

附:预算明细表(点击打开)

楚雄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7日



附件:附:预算明细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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