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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局领导分工的通知

  • 索引号:11532300MB19155603-/2019-1205002
  • 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 发布机构: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 标题:楚雄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局领导分工的通知
  • 发文日期: 2019年12月05日
  • 文号:楚安监字〔2017〕38号
  • 主题词:

各县、市安全监管局,本局各科、队、室:

经2017年8月8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因人事变动决定对局领导分管工作调整如下:

一、工作分工

(一)党组书记、局长张勇

领导并主持州安监局、州安委会办公室全面工作。

(二)党组成员、副局长符洪彩

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 事故调度统计、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安全执法、事故调查、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等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安全生产协调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办公室、安全生产执法支队工作。

(三)党组成员、副局长董云辉

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油气管线、职业与行业安全及党建、纪检监察、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职业与行业安全监管科工作。

(四)党组成员、副局长宋兴洪

负责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务、固定资产管理、物资采购、装备建设、政务公开、安全生产考评考核、综治维稳、保密、档案、意识形态、宣传、群众工作、信访、老干、扶贫、工青妇、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政策法规、行政审批、依法治州、依法行政、普法、教育培训、政务服务、非煤矿山安全等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科、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科工作。

(五)处级干部

冯恩在同志协助政策法规科工作、邬斌斌同志协助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工作、余加兴同志协助安全生产协调科工作(在协调科科长驻村扶贫工作期间,负责协调科工作)。

二、其他事项

(一)本分工未尽事宜,局领导按各科队室对应职能职责安排工作。科队室职能职责中没有明确的,按局领导批示执行。

(二)局领导的工作既有明确分工,又有协作配合,实行“AB角”工作制,分工协作关系明确如下:张勇—符洪彩,董云辉—宋兴洪。

(三)请各县市安监局、本局各科队室,按照以上分工汇报联系和对接工作。

楚雄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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