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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应急局办理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州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情况

  • 索引号:11532300MB19155603-/2019-1211008
  • 公开目录:政协委员提案
  • 发布机构: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 标题:楚雄州应急局办理州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州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情况
  • 发文日期: 2019年12月11日
  • 文号:便文文件
  • 主题词:

一、基本情况

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案我局涉及两个提案:一是经济建设类第235号《关于加强住宅小区消防通道管理 确保救灾通道畅通的提案》,此提案由州住房城乡建设局主办,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应急管理局协办,我局已在2019年7月15日,按主办局要求作了回复意见建议。二是政法社会保障类第375号《关于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同步建设的提案》,此提案州应急管理局主办,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务局协办。此案通过收集整理协办局的意见建议,经分析研究后,确定答复初稿,并分别于2019年9月26日和10月18日两次与提案者面商,经修改最终确定答复稿,对主办单位办理结果满意,定为A类公开,并于10月21日前将相关资料报送到位。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州应急局党组收到办理建议提案通知后,成立建议提案办理小组,由局长张勇负总责,指定副局长符洪彩同志负主责抓建议提案答复工作,副调研员冯恩在、火灾救援管理科具体办理,制定工作计划,确保按照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的“五定要求”落到实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的办理。

(二)主办、协办密切配合。根据主办局和协办局的职能职责,对需要解决的问题和存在难点有针对性地给协办局发协办函,明确需要回复的问题。待协办局回复意见后,由火灾救援管理科进行整理,对答复意见进行撰写形成初稿,再组织相关单位人员对答复初稿进行分析研究讨论,对答复稿进行多次修改。定稿后,9月26日,由副局长符洪彩同志带相关人员与提案者进行第一次面商,并形成对答复稿修改意见和要求;通过完善答复意见建议后,10月18日又与提案者进行第二次面商,最终确定答复意见,并确定为A类,办理情况反馈表评定为满意。

(三)职能部门工作取得成效。从近5年来的火灾数据看,全州共发生火灾986起,死亡11人,受伤5人,直接财产损失2096.1万元,受灾户数984户,受灾人数774人,其中农村火灾640起,死亡9人,火灾起数占总数的64.9%,农村火灾亡人数占总数的81.8%,农村火灾依然是影响全州火灾形势稳定的主要因素,农村火灾多发尤其是“小火亡人”突出历来是我州消防工作面临的“老大难”问题。为加强消防工作、州直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确保全州农村消防火灾形势稳定向好。州消防救援支队为坚决遏制“小火亡人”事故频发态势,提出了建立消防安全“宣传到村、培训到组、巡查到户”工作机制、大力推广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深入开展“配备灭火器、人人学用灭火器”活动和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等四项工作举措,有效遏制“小火亡人”事故频发态势。州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楚雄州农村消防工作现场会,以“一委一办三员”组织机构、“331”消防责任机制、“三支队伍”灭火救援力量、“三种水源”消防基础设施、“五项”消防宣传措施、农用消防器材装备和农村“智慧消防”推广等七项内容为建设标准,全面推广楚雄市子午镇消防工作典型经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督促县市乡镇落实建设主体责任。对城市总体规划、乡镇集镇建设总体规划、村庄建设规划中编制了消防规划专章,将消防设施建设列入规划中,同时在传统村落建设中统筹考虑消防设施的建设。水务部门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时加大消防水源点的建设,在开展农村小型水利建设时,规定靠村的坝塘、水池(窖)、农村饮水安全等工程建设时都按照兼顾消防需要建设相应取水平台提供相应消防用水进行建设。农业农村部门注重发挥乡村基层政府的职能作用,节假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应急管理部门把安全生产监管与消防工作结合,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和消防工作作为年终安全生产综合考核的内容,组织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查时,把消防工作纳入重要内容,加强对重点防火单位的消防检查。

三、推动工作的措施

一是不断完善农村火灾防控体系。二是加强农村消防公共设施基础建设。三是加大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力度。

四、后续推动农村消防工作的措施建议

(一)整合力量,加强专职消防站建设。建议抓好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联文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通知》(云消[2019]171号)精神的落实,切实加强消防站建设。乡镇设专职消防队(站),一般建制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站)至少配备1名事业编制人员、重点乡镇至少配备2名事业编制人员为业务骨干,并招聘15-20名合同制专职消防队员,统一管理使用,形成专门消防力量。可整合综合应急救援、安全生产监管力量,真正达到“一队多能、一队多用、一人多用”的应急力量,承担消防宣传、火灾扑救、防火巡查、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管理、应急救援、护林防火、治安巡逻等工作。

(二)建议推动落实“配备灭火器、人人学用灭火器”活动。以社区、村委会牵头,机关干部职工带头,庭为单位自主购买2至3具灭火器。以县市消防救援大队为主,乡、村协调配合,每年定期深入开展活动,使“配备灭火器、人人学用灭火器”活动取得实效,遇到火情,能用得上,扑得灭,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底。

(三)建议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宣传到村、培训到组、巡查到户”工作机制。以县市消防救援大队为指导,乡镇消防专职骨干、消防队员具体实施,定期不定期地深入村、组、户进行宣传、培训、巡查,重点对孤寡老人、病弱残障人士、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进行“一对一”、“面对面”宣传,确保工作机制常态化,真正将消防安全知识送入千万户,喻户晓。

州应急管理局

2019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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