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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州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375号提案的答复(原文)

  • 索引号:11532300MB19155603-/2019-1211009
  • 公开目录:政协委员提案
  • 发布机构: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 标题:关于对州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375号提案的答复(原文)
  • 发文日期: 2019年12月11日
  • 文号:便文文件
  • 主题词:

收悉州政协第十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375号《关于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同步建设的提案》后,州应急管理局成立提案办理领导小组,组织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农业农村局、州水务局及州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单位对提案的案由、实施意见进行认真分析研究,经研究,部门结合提案要求,现答复如下:

一、全州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楚雄州农村火灾和“小火亡人”事故呈现出多发频发态势,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已经不能满足实际需求,成为了制约全州农村消防安全环境改善的主要问题。从近年情况分析看,全州农村消防基础设施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农村消防水源十分稀缺。全州103个乡镇中,仅有36个乡镇零星设有极少室外消火栓,有77个乡镇未接通市政消火栓管网,消火栓建设仍为空白;在1100个自然村中,虽然90%以上村落设有水池、水窖,但均未合理设置取水点,大部分储备用水不能满足灭火救援需求,一旦发生火灾村民无水可取,导致火灾蔓延、扩大。二是乡镇消防队站建设缓慢。当前,全州已依托当地公安派出所组建了专(兼)职政府消防队伍92支,但是人员招不来、留不住、管不好,还兼职其他警务工作,训练时间难以保证,队伍战斗力极弱。三是农村消防通道不够畅通。农村地区交通闭塞、距城区较远,虽然村村通工程中农村道路硬化给农民出行带来了方便,但道路狭窄,有的几百米没有错车道,消防车难于及时赶到,延误最佳灭火时机;部分农村地区山高寨深,即使消防车能最终能到达现场已是灾成定局。

二、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加强农村消防安全工作

从近5年来的火灾数据看,全州共发生火灾986起,死亡11人,受伤5人,直接财产损失2096.1万元,受灾户数984户,受灾人数774人,其中农村火灾640起,死亡9人,火灾起数占总数的64.9%,农村火灾亡人数占总数的81.8%,农村火灾依然是影响全州火灾形势稳定的主要因素,农村火灾多发尤其是“小火亡人”突出历来是我州消防工作面临的“老大难”问题。为加强消防工作、州直有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确保全州农村消防火灾形势稳定向好。州消防救援支队为坚决遏制“小火亡人”事故频发态势,提出了建立消防安全“宣传到村、培训到组、巡查到户”工作机制、大力推广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深入开展“家家配备灭火器、人人学用灭火器”活动和加强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等四项工作举措,有效遏制“小火亡人”事故频发态势。州人民政府组织召开了楚雄州农村消防工作现场会,以“一委一办三员”组织机构、“331”消防责任机制、“三支队伍”灭火救援力量、“三种水源”消防基础设施、“五项”消防宣传措施、农用消防器材装备和农村“智慧消防”推广等七项内容为建设标准,全面推广楚雄市子午镇消防工作典型经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督促县市乡镇落实建设主体责任。对城市总体规划、乡镇集镇建设总体规划、村庄建设规划中编制了消防规划专章,将消防设施建设列入规划中,同时在传统村落建设中统筹考虑消防设施的建设。水务部门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时加大消防水源点的建设,在开展农村小型水利建设时,规定靠村的坝塘、水池(窖)、农村饮水安全等工程建设时都按照兼顾消防需要建设相应取水平台提供相应消防用水进行建设。农业农村部门注重发挥乡村基层政府的职能作用,节假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应急管理部门把安全生产监管与消防工作结合,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和消防工作作为年终安全生产综合考核的内容,组织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查时,把消防工作纳入重要内容,加强对重点防火单位的消防检查。

三、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意见建议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强调:大力推进农村公共消防设施、消防力量和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建设,改善农村消防安全条件。乡村振兴战略是国家、省、州针对农村工作提出的全局性、综合性提质升级的工作举措,提案者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全州乡村振兴战略同步建设,这能使农村消防工作实现同步规划、同步发展、同步推进,是解决当前农村消防基础设备滞后、消防规划不合理、消防机构不健全等问题的有力举措,也是解决农村消防工作中消防救援机构一家独览,整体推进不力、问题得不到解决处理的重要手段。提案中提出:加强农村建设消防规划,加大农村消防水源建设,加大农村消防力量建设三个方面的实施意见,可以说针对性强、措施精准,是解决当前农村消防工作和提升农村消防 防灾减灾重要举措之一。农村消防工作点多面广,仅靠消防部门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需要各县市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群策群力,共同推进,下面提出三个方面的措施建议:

(一)不断完善农村火灾防控体系。全面改善和提升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结合楚雄州工作实际,进一步提高认识,以完善法律体系、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建设为抓手,着力健全楚雄州农村火灾防控体系,为农村消防工作提供制度支撑。一是要大力推进农村消防法治体系建设。州消防救援支队要抓住当前有利 时机,充分利用民族自治州可以制定单行条例的优势,加强请示汇报、积极沟通协调,按照程序,加快制定出台《楚雄彝族自治州农村消防工作条例》,为全面深入推进全州农村消防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消防立法,充分认识到农村消防法制保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实际情况,从农村消防安全重点、难点问题出发,加快制定配套政策法规,着力解决农村消防安全责任主体不够明确、火灾防控能力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存在盲点、基础设施建设不能满足消防工作需要等一系列法律保障不足的问题。二是要大力推进农村消防工作体系建设。针对农村、社区消防工作薄弱问题,要着重健全“一委一办三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行政村微型消防站、村民小组志愿消防队等农村基层消防组织,确保基层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要积极争取农村消防经费、加大资金投入,因地制宜,把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与脱贫攻坚、美丽乡村等政府民生项目结合起来,着力改善农村防火条件。要组织开展群众性火灾防范,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居民住宅区物业管理单位牵头制定防火公约,开展消防安全巡查、守护、宣传、监督,深化区域联防、户户联防工作,大力改善消防安全环境。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需要,加强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建设,使其成为消防应急救援队伍的重要补充。三是要大力推进农村消防责任体系建设。各级各部门把落实农村消防工作监管责任作为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形成全社会重视农村消防安全,农村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良好机制。强化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农村消防安全责任的主体意识,认真履行农村消防工作职责,将农村消防工作作为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解决农村消防安全重点难点问题,做到解决农村消防安全问题经常化、检查消除农村火灾隐患制度化、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常态化,形成“问题及时发现、隐患有人督改、责任追究倒查”的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新机制。

(二)加强农村消防公共设施基础建设。各级人民政府要整合扶贫、综治、住建、民政、规划、财政、水务等部门的力量,把农村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脱贫攻坚、精准脱贫”、“美丽乡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提升城乡人居环境5年行动计划”、“道路通达工程”等项目统筹推进,实现同部署、同规划、同检查、同考评。一是要加强水源建设。在实施各项民生工程改造过程中,有条件的地区要将消火栓作为建设重点;既无消火栓又无水渠等基础设施的,要按照消防水源全覆盖的原则,在饮水主管设置简易取水口,村小组建立消防水池、水塘、水窖等消防水源,并在水坝、水塘、水窖等周围设置消防取水平台,解决急需消防水源问题。二是要加大电网改造力度。针对全州农村电气火灾居高不下,村寨电气线路安装不规范、陈旧老化等突出火灾隐患,要将农村电网改造纳入全州人居环境治理工作,对村(居)民电气线路进行全面规范。供电部门要对安全系数不高,老化情况严重的电气线路开展综合改造,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敷设电气线路要穿阻燃材料套管保护,安装相匹配的漏电保护装置,防止发生电器火灾事故。三是要推进农房改造升级。针对农村少数民族地区房屋大多是木质结构,火灾多发的实际,要结合农村安居工程、人居工程的实施,提倡和推广使用适合农村特点和农民消费水平的阻燃、防火建筑材料,有计划地引导农村将木板房和茅草房改为砖混或砖木结构房,从根本上提高农房的耐火等级。

(三)加大农村消防宣传教育力度。针对全州农村火灾高发生率、高伤亡率、高损失率等实际,要始终把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切实增强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治意识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一是要丰富宣传形式内容。各级及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寓教于乐、趣味性强的宣传教育活动。各地要结合擅长文艺编排的热心群众和文艺骨干,利用重大节日增加消防宣传节目,结合当地民风民俗以特色民俗歌舞为载体,创作编排彝族左脚调 、花灯歌舞、滇剧小戏、话剧小品和小彝剧等农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宣传作品,将消防常识等内容贯穿其中,深入村寨演出,宣传消防安全常识。同时,通过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的表现形式,丰富消防宣传形式和内容。乡镇、村专兼职消防协管员要适时进村入户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特别要对孤寡老人、病弱残障人士、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进行“一对一”帮教、“面对面”宣传。村委会要依托农村广播站、文化站设立消防宣传站,利用喇叭、广播等坚持定期播放消防安全常识和火灾事故警示案例,以专栏、橱窗、板报、标语等形式提醒群众注意用火用电安全,切实提高民众消防安全意识。二是要狠抓农村消防工作培训。引入中介培训机构,分期对乡镇长、村“两委”负责人、大学生“村 官”、网格员、村(居)民小组长、农村消防志愿者开展消防工作“带头人”和“明白人”学习培训,再通过培训会、户长会、上门服务等分散培训方式传播消防常识,切实增强村(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不断提高基层消防人员工作水平。三是要抓好弱势群体消防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消防送温暖,安全到我家”弱势群体消防宣传教育。各地要与当地公安、民政、妇联、残联协调,依托基层派出所、社区和居(村)委会,加大对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消防宣传教育力度,对辖区已掌握的老、弱、病、残、孤寡等特殊群体家庭,开展逐户上门防火检查,面对面送消防安全知识活动,确保弱势群体消防安全。

四、加强农村消防工作的措施建议

(一)整合力量,加强专职消防站建设。建议抓好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应急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联文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通知》(云消[2019]171号)精神的落实,切实加强消防站建设。乡镇设专职消防队(站),一般建制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站)至少配备1名事业编制人员、重点乡镇至少配备2名事业编制人员为业务骨干,并招聘15-20名合同制专职消防队员,统一管理使用,形成专门消防力量。可整合综合应急救援、安全生产监管力量,真正达到“一队多能、一队多用、一人多用”的应急力量,承担消防宣传、火灾扑救、防火巡查、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管理、应急救援、护林防火、治安巡逻等工作。

(二)建议推动落实“家家配备灭火器、人人学用灭火器”活动。以社区、村委会牵头,机关干部职工带头,家庭为单位自主购买2至3具灭火器。以县市消防救援大队为主,乡、村协调配合,每年定期深入开展活动,使“家家配备灭火器、人人学用灭火器”活动取得实效,遇到火情,能用得上,扑得灭,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降到最底。

(三)建议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宣传到村、培训到组、巡查到户”工作机制。以县市消防救援大队为指导,乡镇消防专职骨干、消防队员具体实施,定期不定期地深入村、组、户进行宣传、培训、巡查,重点对孤寡老人、病弱残障人士、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进行“一对一”、“面对面”宣传,确保工作机制常态化,真正将消防安全知识送入千家万户,家喻户晓。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2019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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