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州安委会、州应急委有关成员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云南省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临沧凤庆“11·26”突泥涌水事故情况的通报》(云安办发电〔2019〕28号)转发你们,请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并将《情况通报》传达到所有在建施工企业,迅速开展对在建工程施工隧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隧道施工安全九条规定》和规范隧道施工事故现场应急处置要求,充分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确保我州境内在建工程施工安全形势平稳。
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楚雄州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