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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禄丰县“8.17”山土崩落伤人事件的通报

  • 索引号:11532300MB19155603-/2020-0818001
  •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 标题:楚雄州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禄丰县“8.17”山土崩落伤人事件的通报
  • 发文日期: 2020年08月18日
  • 文号:楚应急委办明电【2020】3号
  • 主题词:

各县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州自然灾害应急委各成员单位:

2020年8月17日11时30分许,禄丰县和平镇大白石岩村委会大荒田村民小组后大炉箐西沟上方因大暴雨发生局部山土崩落(非地质灾害点及居住点),致4名上山采摘野生菌群众受伤(重伤1人、轻伤3人)。当前,全州进入主汛期后降水增多,土壤含水量增多、自重增加,极易发生崩落、滑坡或建构筑物坍塌、危房垮塌等灾害事件。为认真吸取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扎实做好当前山洪、地质、气象等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重申如下:

一、层层夯实防治责任。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责任制,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山洪、滑坡、泥石流、雷电、风雹等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细化、压实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监测人员、预警人员的工作责任,扎实做好各类自然灾害防御防治、应急处置工作。

二、加强防灾避险宣教。要通过户长会、群众会、党员会、传单、布标、电子显示屏、短信、微信、抖音、“小手拉大手”等多种传播方式,把山洪、滑坡、泥石流、雷电、风雹等自然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到村组、到农户、到学校、到企业、到施工现场,全面增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把握常规知险、识险、避险知识。

三、落实防治措施。要迅速组织力量分区分片专人负责,全面开展自然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全面落实排查、巡查、监测、预警、避让、应急处置等各个环节的防范措施。要对所有已知的山洪、地质灾害隐患点,城镇村庄居民区、傍山或低洼地带工矿企业、中小学校舍等人口稠密地区周边、高陡山坡下住人房屋、公路和水利工程建设活动的高切坡地段进行重点排查,及时消除存在隐患。要加强重点地区、危险地段的临灾避险常态检查、不间断巡查,确保“四位一体”网格化管理责任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健全群测群防体系,落实具体监测人和责任人,严密监测、监控,确保一旦有山洪、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前兆,能迅速发现险情,及时预警撤离。要逐村逐组组织开展一次以山洪、地质灾害防治为主要背景的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提高群众应对灾害的避险意识和能力。

四、加强应急值守。各县市、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必须坚持全天候双人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报送及时。要科学预置救援力量,一旦出现山洪、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险情灾情,及时组织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五、强化督促检查。要对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检查排查不彻底、应急值守不认真的单位进行约谈通报、督促整改;对因失职、渎职或其它人为因素造成人员伤亡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楚雄州自然灾害应急办

2020年8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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