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至2月,全州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与去年同期同比减少1起、1人,分别下降33.3%、33.3%。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一、事故情况
(一)从行业看:工矿商贸事故2起、死亡2人,与去年同期同比持平(其中,建筑施工事故1起、死亡1人,与去年同期同比减少1起、1人,分别下降50%、50%;轻工事故1起,死亡1人,与去年同期同比增加1起、1人,分别上升100%、100%;煤矿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冶金机械等8行业、化工和烟花爆竹行业、工贸类其他未接报事故)。道路运输未接报事故,与去年同期同比减少1起、1人,分别下降100%、100%。农业机械未接报事故。铁路运输未发生事故。水上交通、民航飞行、渔业船舶等行业未接报事故。
较大事故:未接报事故。
(二)从地区看
县 市 |
楚 雄 市 |
禄 丰 县 |
武 定 县 |
元 谋 县 |
永 仁 县 |
大 姚 县 |
姚 安 县 |
南 华 县 |
双 柏 县 |
牟 定 县 |
起数 |
1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同比(%) |
100 |
0 |
0 |
0 |
0 |
0 |
-100 |
100 |
0 |
0 |
死亡 |
1 |
0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同比(%) |
100 |
0 |
0 |
0 |
0 |
0 |
-100 |
100 |
0 |
0 |
受伤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同比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生产安全事故:楚雄市1起、死亡1人,与去年同期同比持平;南华县1起、死亡1人,与去年同期同比增加1起、1人,上升100%、100%;姚安县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与去年同期同比减少2起、2人,下降100%、100%;禄丰县、武定县、元谋县、永仁县、大姚县、姚安县、双柏县、牟定县8个县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安全生产形势特点
(一)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下降。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已连续13个月“三个下降”;10个县市中,8个县市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道路运输未接报事故,与去年同期同比减少1起、1人,分别下降100%、100%。较大事故实现零控制。全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历史最好水平。
(二)轻工、建筑业事故突出。截至2月份,轻工(木材加工)发生1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00%、100%;建筑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虽然与去年同期同比下降50%、50%,但分别占工矿商贸事故50%和50%。
(三)部分县市上升下降起伏较大。姚安县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与去年同期同比减少2起、2人,下降100%、100%;楚雄市、南华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增加1起、1人,上升100%、100%。
三、工作要求
(一)当前,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也是道路交通、消防火灾、山林火灾等事故易发、多发期,各级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紧紧围绕疫情防控这一当前最重要工作,进一步压实责任,认真研判可能出现的各种安全风险,统筹疫情应对和安全风险防控,狠抓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做好重大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工作,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农机等部门要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载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运营和农用车、摩托车等非法载客行为,加强重点路段防控,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交通运输安全。各县市和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州疫情防控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在企业陆续复工复产期间,要根据监管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节后生产特点,按照有关法规、标准明确的企业复工复产条件、程序和要求,严把相关行业领域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监督关,切实做好企业复产复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生产经营企业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三)要牢固树立“防大灾、抢大险、救大灾”思想,坚持“两手抓、两手硬”,一手抓好疫情防控、一手抓实自然灾害应急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城乡居民用火、森林草原防火、地质灾害、水利设施、水利工程、地震防范的风险排查、隐患监控和日常监管,严防发生较大以上自然灾害。
(四)加强应急值班值守。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各项规定,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发生事故按规定及时处置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