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2020年1至4月全州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 索引号:11532300MB19155603-/2020-1102004
  • 公开目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发布机构: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 标题:2020年1至4月全州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 发文日期: 2020年11月02日
  • 文号:
  • 主题词:

2020年1至4月,全州共发生各类事故88起、死亡46人、受伤97人。其中,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6起,与去年同期同比增加3起,上升100%;死亡7人,与去年同期同比增加4人,上升133.3%;受伤5人,与去年同期同比增加5人,上升500%。较大以上事故继续保持零控制。

一、事故情况

(一)从行业看:工矿商贸事故6起、死亡7人,与去年同期同比增加4起、5人,分别上升200%、250%(其中,建筑施工事故3起、死亡4人,与去年同期同比增加1起、2人,分别上升50%、100%;木材加工事故1起,死亡1人,与去年同期同比增加1起、1人,分别上升100%、100%;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2起、死亡2人,与去年同期同比增加2起、2人,分别上升200%、200%;煤矿业、冶金机械等7行业、化工和烟花爆竹行业未接报事故)。道路运输未接报事故,与去年同期同比减少1起、1人,分别下降100%、100%。铁路运输未发生事故,农业机械、水上交通、渔业船舶等行业未接报事故。

(二)从地区看

起数

2

1

0

1

0

0

1

1

0

0

同比(%)

100

100

0

100

0

0

-50

100

0

0

死亡

2

2

0

1

0

0

1

1

0

0

同比(%)

100

200

0

100

0

0

-50

100

0

0

受伤

0

5

0

0

0

0

0

0

0

0

同比

0

500

0

0

0

0

0

0

0

0

楚雄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与去年同期同比增加1起、1人,上升100%、100%;禄丰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2人,与去年同期同比增加1起、2人,上升100%、200%;南华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与去年同期同比增加1起、1人,上升100%、100%;元谋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与去年同期同比增加1起、1人,上升100%、100%;姚安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与去年同期同比减少1起、1人,下降50%、50%;武定县、永仁县、大姚县、双柏县、牟定县5个县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安全生产形势特点

(一)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上升。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与去年同期同比增加3起、4人,分别上升100%、133.3%;10个县市中,5个县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道路运输未接报事故,与去年同期同比减少1起、1人,分别下降100%、100%;较大事故实现零控制。

(二)金属非金属矿山、建筑业、轻工事故突出。截至4月份,金属非金属矿山发生2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2人死亡,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00%、200%;轻工(木材加工业)发生1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00%、100%;建筑业发生2起事故,与去年同期同比持平,造成3人死亡,与去年同期同比上升50%。

(三)部分县市事故上升较大。禄丰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增加1起、2人,分别上升100%、200%;元谋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增加1起、1人,分别上升100%、100%;南华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增加1起、1人,分别上升100%、100%;楚雄市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增加1起、1人,分别上升100%、100%;姚安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起,1人,分别下降50%、50%。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责任,认真分析研判安全风险,狠抓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做好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和风险防控工作,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切实做好全国、全省、全州“两 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各县市、州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认真抓好“两 会”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全面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全国、全省、全州“两会 ”期间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三)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农机等部门要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载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运营和农用车、摩托车等非法载客行为,加强重点路段防控,确保交通运输安全。各县市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州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推进实施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和排查治理隐患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煤矿、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等部门要加强建筑施工、公路施工、水利项目建设等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四)加强汛期事故防范。针对汛期特点,密切关注旱情、雨情和灾情,加强重要气象灾害、地质灾害预警监测、信息会商研判,警惕旱涝并重、旱涝急转,协调督促抓好病险水库、堤防、河水和山洪灾害重点整治。

(五)要牢固树立“防大灾、抢大险、救大灾”思想,抓实自然灾害应急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城乡居民用火、森林草原防火、地质灾害、水利设施、水利工程、地震防范的风险排查、隐患监控和日常监管,严防发生较大以上自然灾害。

(六)加强应急值班值守。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各项规定,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发生事故按规定及时处置报告。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