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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至9月全州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 索引号:11532300MB19155603-/2020-1103003
  • 公开目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发布机构: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 标题:2020年1至9月全州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 发文日期: 2020年11月03日
  • 文号:
  • 主题词:

2020年1月至9月,全州共发生各类事故195起、死亡84人、受伤213人。其中,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12起,死亡13人,同比减少1起、2人,分别下降7.7%、13.3%。较大以上事故持续保持零控制。

一、事故情况

(一)从行业看:工矿商贸事故11起、死亡11人,同比增加2起、2人,分别上升22.2%、22.2%(其中,建筑施工事故8起、死亡8人,同比持平;木材加工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起、1人,分别上升100%、100%;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增加2起、2人,分别上升200%、200%;煤矿、化工、烟花爆竹、冶金机械等行业未接报事故);发生道路运输事故1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4起、4人,分别下降80%、66.7%;铁路运输未接报事故,同比减少3起、3人,分别下降300%、300%。农业机械、水上交通、渔业船舶等行业未接报事故。

(二)从地区看:

永武高速

起 数

4

1

0

2

0

0

1

1

1

1

1

同比(%)

33.3

-66.7

0

100

0

0

-66.7

-66.7

100

0

100

死亡

4

2

0

2

0

0

1

1

1

0

2

同比(%)

33.3

-50

0

100

0

0

-66.7

-66.7

100

-100

200

受伤

0

5

0

0

0

0

0

0

0

1

0

同比(%)

0

25

0

0

0

0

0

0

0

100

0

永武高速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2人,同比增加1起、2人,分别上升100%、200%;元谋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增加1起、1人,分别上升100%、100%;双柏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起、1人,分别上升100%、100%;楚雄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增加1起、1人,分别上升33.3%、33.3%;禄丰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2人,同比减少2起、2人,分别下降66.7%、50%;南华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2起、2人,分别下降66.7%、66.7%;姚安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2起、2人,分别下降66.7%、66.7%;牟定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起,同比持平,0人死亡,同比下降100%,1人受伤,同比增加1人,上升100%;武定县、永仁县、大姚县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安全生产形势特点

(一)生产安全事故总量下降。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减少1起、2人,分别下降7.7%、13.3%,较大以上事故持续保持零控制。

(二)金属非金属矿山、木材加工事故突出。截至9月份,金属非金属矿山发生2起事故,造成2人死亡,同比分别上升200%、200%;木材加工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起、1人,分别上升100%、100%

(三)部分县市事故上升。永武高速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增加1起、2人,分别上升100%、200%;元谋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增加1起、1人,分别上升100%、100%;双柏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增加1起、1人,分别上升100%、100%;楚雄市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增加1起、1人,分别上升33.3%、33.3%。

三、工作要求

(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及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进一步压实责任,认真分析研判安全风险,狠抓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做好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和风险防控工作,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强化事故防控工作。各县市要针对事故多发的严峻形势,强化典型事故案例分析,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入分析研判本地区存在的安全风险隐患,采取有针对性措施有效防控化解。住建、公安交警、交通运输、水务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在本行业迅速开展全面排查和重点检查,利用工作督导和执法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强化责任倒逼,有效遏制事故多发的趋势局面。

(三)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面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部署,将我州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抓手,加强工作统筹,狠抓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加强监管执法和事故处理,完善安全生产规划和制度建设,确保取得实效。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按照查盲点、查漏洞、查弱项要求,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企业应急管理情况等五个方面,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健全完善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责任单位和责任时限,确保安全风险可控和安全隐患整改闭环管理,确保各类安全隐患精准处置到位,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切实减少一般事故。

(四)扎实做好自然灾害防范工作。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在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加强灾害监测预警、强化应急准备上下功夫,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类处置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要针对自然灾害特点,密切关注雨情和灾情,加强重要气象灾害、地质灾害预警监测、信息会商研判,警惕旱涝并重、旱涝急转,协调督促抓好病险水库、堤防、河水和山洪灾害重点整治。

(五)要牢固树立“防大灾、抢大险、救大灾”思想,抓实自然灾害应急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城乡居民用火、地质灾害、水利设施、水利工程、地震防范的风险排查、隐患监控和日常监管,严防发生较大以上自然灾害。

(六)加强应急值班值守。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各项规定,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发生事故按规定及时处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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