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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 索引号:11532300MB19155603-/2020-1201003
  •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 标题: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 发文日期: 2020年12月01日
  • 文号:楚安办函〔2020〕47号
  • 主题词:

各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州级有关单位,相关企业:

为全力做好秋冬季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风险,迅速整改问题、补齐短板,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州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云安办函〔2020〕67号《关于切实做好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定于2020年11月下旬至2021年春运前,在全州集中开展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现将整治任务分解如下:

一、聚焦人车路企,强力清剿隐患

(一)强化人车源头准入管理,全面排查轻型货车“大吨小标”和9座小型客车非法改装问题,深入开展驾驶人考场和考试系统集中检查整治,严格驾培机构监管。(责任单位:公安交通管理、工信、交通运输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重点车辆和驾驶人“三率”动态清零、滚动清零,健全隐患整治清单管理制度,坚持源头排查与路面查缉相结合,最大限度消除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安全隐患。紧盯57座以上大客车、卧铺客车、“营转非”大客车等高风险车辆,督促加快淘汰更新。(责任单位:公安交通管理、工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排查企业隐患清零动态,利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向企业提供交通安全风险预警提示和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信息查询等服务,推动运输企业落实道路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全力降低重点车辆运行风险。(责任单位:公安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严查非法生产、改装、销售等违法违规问题,对排查确认的违规车辆督促收回整改,严肃惩处违法违规企业。协同建立旅游客运等“两客一危”车辆信息通报核查机制。(责任单位:公安交通管理、交通运输、工信、市场监管、文化旅游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12月10日前,结合秋冬季道路交通事故特点,全面排查恶劣天气影响路段和事故易发多发路段,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向社会公布并提示行车安全注意事项。坚持实施道路安全隐患动态排查、集中通报、挂牌督办“三管齐下”,确保隐患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深入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公安交通管理、应急管理部门、高速公路经营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紧盯三个战场,严管道路秩序

(一)紧盯高速公路战场,充分利用公安交警集成指挥平台,实行多级预警、精准查控,筑牢高速公路入口监测预警、服务区引导检查、出口拦截查缉“三道防线”,严查“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疲劳驾驶、超速、超员等突出违法行为,严管长大下坡、桥梁隧道等重点路段交通秩序,遏制高速公路冬季事故多发势头。重点加强货运车辆管理,开展货车靠右行秩序管控,落实入口称重、禁止超载车辆驶入高速公路措施。(责任单位:公安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部门、高速公路经营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紧盯城市道路战场,持续开展酒驾周末、日常夜查行动,认真组织开展城市周末夜查全省集中统一行动,保持查处酒驾醉驾高压态势。加强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联合排查校车审核线路,及时发现整改问题隐患,推动改善校车通行条件。加强路面巡逻管控,严查校园周边道路和涉校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督促学校在显著位置张贴拒绝乘坐超员车、货车的海报或宣传标语,严打“黑校车”、面包车超员等违法行为。加强工程运输车源头监管,依法管理规范建筑工程运输市场,加强科技应用,推广加装安全防护、盲区检测等设施;加强工程运输车安全监管,严查超载、超速、闯红灯等野蛮驾驶行为。(责任单位:公安交通管理、工信、教育、住建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紧盯国省县道及农村公路战场,持续整治货运乱象,加强路面巡查,持续开展集中统一行动,严管客车、货车、面包车、摩托车通行秩序,积极创建国省道安全文明示范路。组织开展好冬季货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深化治理超限超载,严管货车通行秩序,严查货车超限超载、疲劳驾驶、违法载人等行为;针对本地秋冬季施工、务工人员出行规律特点,以“一早一晚”为重点时段,强化重大项目、施工工地、劳务市场周边道路的执法检查和警示提示,加强运送施工、务工人员车辆管理,全力防范货车肇事肇祸。(责任单位:公安交通管理、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强化协同共治,夯实农村基础

(一)持续推进警保合作“两站两员”建设应用,创新运行模式,鼓励开展试点,强化经费保障,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实现科学运行、规范管理,确保实现2020年底每个乡镇至少建设1个标准警保合作劝导站的工作目标。全面推进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及手机APP应用,强化工作考核激励,发动劝导员上路劝导、入户宣传。协调推进“一村一警(辅警)”在农村交通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农村务农人员集中出行、涉农非法载人和事故多发重点路段等专项检查调研,提出有 针 对 性 的 对策措施,推动解决农民集中出行乘车问题。(责任单位:公安交通管理、交通运输、农业农村部门、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积极推动农村交通安全基础建设。积极推进实施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整治及公路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巩固提升县乡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成效,进一步改善农村公路安全通行条件。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增设信号灯、减速带,加强国省道穿村过镇重点路段交通安全管理。全面清理整顿“马路市场”“占道摆摊”,加强集市期间交通安全管理,12月10日前要将排查整改意见建议报告当地党委和政府,推动解决问题。加强拖拉机登记管理和驾驶人考试,强化反光贴使用,年底前排查整改完毕。(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公安交通管理、农业农村、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应急机制,协同联动处置

(一)完善恶劣天气预警机制,深化气象、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联系协作,及时、准确、提前掌握各地恶劣天气情况,形成实时监测、智能研判、预警发布、管控处置、反馈评估的管理闭环。(责任单位:气象、公安交通管理、交通运输、应急管理部门、高速公路经营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12月10日前,各地公安交警部门要联合气象部门,分级分类制定与气象预警信息相匹配的处置预案和勤务预案,发布恶劣天气预警信息和交通管控措施。(责任单位:公安交通管理、气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完善协同救援机制。充分发挥“一路三方”机制协同,实现消防救援、卫生健康部门“两方驻点”,打造预警处置“共同体”,落实协助救援、道路清障、管控处置预案,形成联勤联动机制,最大限度缩短处置时间,提升施救效能。(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公安交通管理、交通运输、消防救援、卫生健康部门、高速公路经营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应急保障、建立交通事故救援“绿色通道”,强化协同配合、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紧急医疗救治网络,建立完善以高速公路沿线综合医院为重点的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点及运行管理,提高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救治率,减少人员死伤。(责任单位:公安交通管理、交通运输、消防救援、卫生健康、应急管理部门、高速公路经营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倡导文明出行,营造浓厚氛围

(一)在做好每日警示提示的基础上,每月结合事故情况和天气变化,通过交管“12123”APP、地图导航软件等平台向全州驾驶人推送1次交通安全提示信息。严格落实“两公布一提示”措施,加强出行引导和预警提示,为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出租、网约等涉客车辆提供精细化出行参考。(责任单位:公安交通管理、交通运输、气象、广播电视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依托高速公路服务区和乡镇警保合作劝导站,不断深化国省道示范路创建活动,充分发挥电子显示屏、移动警示牌、路侧标志牌作用,开展“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九字警句以及酒驾、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二次事故预防等方面宣传提示。(责任单位:公安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部门、高速公路经营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化“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以外卖、快递行业为重点,灵活采取教育、提示、劝导、处罚等措施,推动行业头盔佩戴率和安全带使用率整体提升。(责任单位:公安交通管理、邮政快递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化交通违法大曝光,紧盯酒驾醉驾、超员超速等秋冬季易发多发的交通违法行为,每周通过新媒体及社会各种媒介持续开展突出交通违法、典型事故案例曝光。每月召开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新闻发布会、通气会或向新闻媒体发布新闻通稿,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 生 禁 驾人员、事故多发路段”等信息。(责任单位:公安交通管理、教育、广播电视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组织开展好“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进一步组织做好部门协同联动、融媒体广泛宣传、全方位提升宣传水平、多渠道推动公益等工作,丰富活动内涵,创新宣传模式,深入宣传解读好“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主题。(责任单位:公安交通管理、教育、广播电视部门、文明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社会面宣传,提高全民文明交通安全意识。组织重点车辆驾驶人、重点单位、重点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进行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宣传,依托农村公示栏、广播“大喇叭”系统等宣传阵地,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安全行”巡回宣传活动,增强交通参与者的安全出行意识和遵法守法意识。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创建评选活动,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宣传部、公安交通管理、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广播电视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抓好整体推进,强化责任落实

开展秋冬季道路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多发势头、稳定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实现全年“减量控大”目标的具体举措。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属地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明确工作任务,严密工作措施,强化工作保障,加强督促指导,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措施要求,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切实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严防秋冬季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各县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

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于12月10日、1月24日前分别将贯彻情况及总结材料报州安委会办公室。

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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