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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项目和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11532300MB19155603-/2022-0106002
  •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 标题: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项目和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日期: 2022年01月06日
  • 文号:楚安办函〔2021〕65号
  • 主题词:

各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楚雄高新区管委会,禄丰工业园区管委会,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国务院、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项目和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视频会议及《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项目和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安办函〔2021〕74号),州安委办结合实际,制定了《楚雄州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项目和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项目和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企业产业转移安全风险,提升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和非转移化工项目本质安全水平及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决定开展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项目和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筒称专项整治),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专项整治对象

州内2016年以来异地转入的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工项目和本地非转移化工项目(包括已建成和在建的,统称化工项目);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省级有关部门已经确认公布的1个化工园区(云南禄丰产业园区勤丰化工园区)。

二、工作目标

2022年底前,化工项目安全设计诊断完成率达到100%,精细化工企业及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整治任务“四个清零”完成率达到100%,化工园区建立项目准入管理制度、达到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等级。

三、主要任务

(一)化工项目安全设计诊断

1.总图设计复核。主要对项目设计单位资质、安全设施设计

专篇进行复核,对总平面布置、设计变更及实际建设情况与设计是否一致等进行复核。

2.工艺设计诊断。主要对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危险与可操

作性( HAZOP)分析、反应安全风险评估、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控制措施等进行诊断。

3.设备及管道复核。主要对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和安装,其

他非标设备、管道、管件的设计、选材、安装等进行合规性复核。

4.自动化控制系统复核。主要对可燃及有毒气体检测和报警

设施的设计、选型、安装,重大危险源温度、压力、液位、流量

等信息采集监测设施的设计、安装,自动控制系统的设置、装备

危险物料安全泄放系统的设计、选型、安装等进行合规性复核。

5.公用及辅助工程复核。主要对消防设施、控制室、供配电、

管廊等公用及辅助工程的设计、建设,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设

施的设计、建设等进行合规性复校。

(二)精细化工及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危险化学生产企业整治任务“四个清零”

1.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清零”。对涉及精细化工生产装置进行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对有关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物进行热稳定性测试和蒸熘、干燥、储存等

单元的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完善安全管控措施。

2.自动化控制装备改造“清零”。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实现自动化控制,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

3.从业人员学历资质不达标“清零”。有关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操作人员,涉及爆炸性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操作人员的学历或专业水平应达到相应要求。

4.人员密集场所搬迁改造“清零”。涉及爆炸性危险化学品或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区内布置的控制室、交接班室,以及在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设置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完成搬迁或改造。

(三)化工园区整治提升

1.落实“一园一案”。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完成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全面落实“一园一案”整治措施,并达到一般或较低安全风险等级。

2.建立制度体系。化工园区制定完善并落实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和项目安全准入条件。围绕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试生产、竣工验收等环节,建立项目准入管理制度体系

并认真执行。

四、时间安排

从2021年11月至2022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2021年11月至12月)。各县市、禄丰工业园区管委会、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结合实际印发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按照方案要求开展摸底调查,确定整治对象清单。

(二)专项整治(2022年1月至10月)

1.由省应急厅统筹组织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的设计单位,由州应急管理局组织实施对化工项目开展安全设计诊断,形成安全设计诊断报告,督促企业落实整改。

2.由州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对精细化工企业和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四个清零”整治任务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对未按期完成、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严肃查处。

3.由州应急管理局组织专家对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进行复核,形成”一园一案”整治方案并督促整改。

(三)督导核查(2022年10月至12月)。各县市于2022年10月15日前完成专项整治自检自查,州级于2022年10月底前完成复查核查。省应急厅将组织对化工项目安全设计诊断、精细化工和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整治任务“四个清零”、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完成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各不低于30%。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安委会、楚雄高新区、禄丰工业园区管委会、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州委副书记、州长及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关于“对目标推进不力的、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要坚决处罚,要坚决落实挂牌督办制度强化风险管控,不能让责任追究制度空转”的批示要求落到实处;要结合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细化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开展摸底调查,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州应急管理局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科全体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会商研究解决问题,确保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严格源头管控。楚雄、禄丰及楚雄高新区、禄丰工业园区要结合化工园区规划发展实际,制定完善化工项目安全风险防控制度,统筹产业规划,严把项目准入关口。要按照《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方案的通知》(楚安办函〔2020〕29号),落实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2年底前制定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

(三)加强跟踪调度。各县市、禄丰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及时跟踪督导专项整治工作,定期组织开展督导督查和重点抽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推动专项整治任务落实落细。请各县市于2021年12月23日前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整治对象清单报州安委办。联系人及电话:李庆文,0878-3374859/13887883748,邮箱:cxzwhk@163.com。

附件:安全设计诊断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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