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9日
2021年1至7月全州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2021年1至7月,全州发生各类事故479起,同比增加8起,上升1.70%;死亡81人,同比增加2人,上升2.53%;受伤128人,同比增加21人,上升19.63%。其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47起,死亡53人,同比减少6起、2人,分别下降11.32%、3.64%。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一、事故情况
(一)工矿商贸:发生事故10起,同比减少2起,下降16.67%,死亡11人,同比持平(其中,金属非金属矿山(采选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1起、1人,分别下降50%、50%;建筑施工业发生事故6起、死亡6人,同比减少2起、2人,分别下降25%、25%;轻工(食品加工)发生事故1起、死亡2人,同比增加1起、2人,分别上升100%、200%;建材业(石材加工)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起、1人,分别上升100%、100%;体育和娱乐业(游泳娱乐)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起、1人,分别上升100%、100%);煤矿、化工、烟花爆竹、冶金、机械等行业未接报事故。
(二)道路运输:发生事故37起、死亡42人,同比减少4起、2人,分别下降9.76%、4.55%;铁路运输、农业机械、水上交通、渔业船舶等行业未接报事故。
二、安全生产形势特点
(一)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今年以来,生产安全事故总量累计数连续7个月同比呈下降趋势,1至7月,全州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减少6起、2人,分别下降11.32%、3.64%,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二)部分行业领域、县市事故集中多发。一是工矿商贸领域事故集中发生在建筑施工、商贸制造领域,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占工矿商贸事故的90%和91%;二是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多发。道路运输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生产安全事故总量的78.72%和79.25%;三是武定县、牟定县、楚雄市、禄丰市、大姚县、姚安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上升。
三、工作要求
(一)牢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全面宣传贯彻“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为主题,贯彻新发展理念,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进一步强化“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意识,突出抓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重点领域专项治理,持续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真正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
(二)做好重点敏感时段的安全监管。COP15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将于10月份在昆明召开,为保障全州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为COP15会议召开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落实,积极稳控安全形势,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针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和事故形势,深入开展本行业领域风险分析,找准问题症结根源,实施精准有效治理,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做好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和风险防控工作,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结合近期全国部分地区发生重大事故情况,各县市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针对事故发生的行业领域和类似企业,举一反三,继续强化重点领域监管,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做到时刻保持清醒和警觉、监管再加强、整改再坚决、处罚再严厉;要不断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计划迅速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加强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推动重大隐患整改落实,全力做好当前安全生产事故防控工作,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四)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农机等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驾驶、未登记注册上路行驶、超载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运营和农用车、摩托车等非法载客行为,强化重点路段防控,路面隐患排查整治,确保交通运输安全形势稳定好转。各县市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州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和排查治理隐患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煤矿、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等部门要加强建筑施工、公路施工、水利设施等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五)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深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细化部门监管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关要求,立即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再检查、再推动、再部署,突出做好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汛期安全风险防范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沿河沿湖、地势低洼地区企业、建筑工地和城市地下隧道、管网等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
(六)抓实自然灾害防范、应急管理工作。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防大灾、救大灾、抢大险”思想,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加强灾害监测预警、强化应急准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类处置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要针对自然灾害特点,加强重要气象灾害预警监测、信息会商研判,协调督促抓好灾害重点整治。要进一步加强对地质灾害、水利设施、地震防范的风险排查、隐患监控和日常监管,严防发生较大以上自然灾害。消防、矿山、危险化学品、地震、地质灾害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要始终处于临战状态,预置救援力量,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够迅速有力有序处置。
(七)加强应急值班值守。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及时、科学、有效处置事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