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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情况通报第9期

  • 索引号:11532300MB19155603-/2022-0211003
  • 公开目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发布机构: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 标题:安全生产情况通报第9期
  • 发文日期: 2022年02月11日
  • 文号:
  • 主题词:

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15日

 

                                       2021年1至9月全州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2021年1至9月,全州发生各类事故588起,死亡102人,受伤174人。其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1起,死亡57人,同比减少2起、1人,分别下降3.77%、1.72%,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一、事故情况

(一)工矿商贸:发生事故14起,死亡15人,同比减少1起、1人,分别下降6.67%、6.25%;(其中,金属非金属矿山(采选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1起、1人,分别下降50%、50%;建筑施工业发生事故10起、死亡10人,同比增加1起、1人,分别上升11.11%、11.11%;轻工(食品加工)发生事故1起、死亡2人,同比增加1起、2人,分别上升100%、200%;建材业(石材加工)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起、1人,分别上升100%、100%;体育和娱乐业(游泳娱乐)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起、1人,分别上升100%、100%);煤矿、化工、烟花爆竹、冶金、机械等行业未接报事故。

(二)道路运输:发生事故37起、死亡42人,同比减少2起、1人,分别下降5.13%、2.33%;铁路运输、农业机械、水上交通、渔业船舶等行业未接报事故。

二、安全生产形势特点

(一)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今年以来,生产安全事故总量累计数连续9个月同比呈下降趋势,1至9月,全州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减少2起、1人,分别下降3.77%、1.72%,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二)部分行业领域、县市事故集中多发。一是工矿商贸领域事故集中发生在建筑施工、商贸制造行业领域。建筑施工、道路施工、滇中引水工程施工、电力建设施工事故突发;二是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多发。道路运输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生产安全事故总量的72.55%和73.68%;三是武定县、禄丰市、牟定县、楚雄市、大姚县、姚安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上升。

三、工作要求

(一)扛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全面宣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为主题,贯彻新发展理念,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进一步强化“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意识,持续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真正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

(二)做好重点敏感时段的安全监管。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召开在即,为确保会期期间全州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落实,积极稳控安全形势,按照“三个必须”的要求,针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和事故形势,分析本行业领域风险,找准问题症结根源,实施精准有效治理,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做好重大隐患排查整治和风险防控工作,扎扎实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三)不惜一切代价,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结合近期全国部分地区发生重大事故以及我州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多发严峻形势,各县市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针对事故发生的行业领域和类似企业,举一反三,继续强化重点领域监管,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做到时刻保持清醒和警觉、监管再加强、整改再坚决、处罚再严厉;要不断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计划迅速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加强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推动重大隐患整改落实,全力做好当前安全生产事故防控工作,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四)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农机等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驾驶、未登记注册上路行驶、超载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运营和农用车、摩托车等非法载客行为,强化重点路段防控,路面隐患排查整治,确保交通运输安全形势稳定好转。各县市和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和省、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和排查治理隐患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煤矿、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等部门要加强建筑施工、公路施工、水利设施等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五)抓实自然灾害防范、应急管理工作。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防大灾、救大灾、抢大险”思想,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加强灾害监测预警、强化应急准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类处置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要针对自然灾害特点,加强重要气象灾害预警监测、信息会商研判,协调督促抓好灾害重点整治。要进一步加强对地质灾害、水利设施、地震防范的风险排查、隐患监控和日常监管,严防发生较大以上自然灾害。消防、矿山、危险化学品、地震、地质灾害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要始终处于临战状态,预置救援力量,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够迅速有力有序处置。

(七)加强应急值班值守。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及时、科学、有效处置事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