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1月3日
楚雄州2021年1至11月全州安全生产情况通报
2021年1至11月,全州发生各类事故695起,死亡115人,受伤211人。其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2起,死亡60人,同比减少4起、3人,分别下降7.14%、4.76%,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一)工矿商贸:发生事故14起,死亡15人,同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持平(其中,金属非金属矿山(采选业)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2起、2人,分别下降66.7%、66.7%;建筑施工业发生事故10起、死亡10人,同比增加2起、2人,分别上升25%、25%;轻工(食品加工)发生事故1起、死亡2人,同比事故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1人,上升100%;建材业(石材加工)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起、1人,分别上升100%、100%;体育和娱乐业(游泳娱乐)发生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起、1人,分别上升100%、100%);煤矿、化工、烟花爆竹、冶金、机械等行业未接报事故。
(二)道路运输:发生事故38起、死亡45人,同比减少4起、3人,分别下降9.52%、6.25%;铁路运输、农业机械、水上交通、渔业船舶等行业未接报事故。
二、安全生产形势特点
(一)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今年以来,生产安全事故总量累计数连续11个月同比呈下降趋势,1至11月,发生生产安全事故52起,死亡60人,同比减少4起、3人,分别下降7.14%、4.76%,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二)道路交通事故频发多发。道路运输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生产安全事故总量的73.08%和75%;
(三)部分县市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上升。武定县、禄丰市、楚雄市、牟定县、大姚县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上升。
三、工作要求
(一)牢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以全面宣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为主题,贯彻新发展理念,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进一步强化“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意识,持续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真正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
(二)做好重点时段的安全监管。加强“拉闸限电”背景下企业停复工的安全监管。近期,受“能耗双控”的影响,全州大部分高耗能企业电力供应受到严重影响,尤其是铝、硅等冶炼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产能断崖式减少,限电导致企业生产装置处于开开停停的非正常工作状态,生产装置在开车、停车等过程中如果不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或者维护保养不到位时,极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县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拉闸限电”引起的安全监管的新形态,不能盲目限电停电,要周密制定限电停电计划表,提前通知相应企业做好必要的准备措施;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受电力供应影响的高危企业安全监管执法,重点检查停复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章操作等行为进行严厉处罚,确保非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三)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各县市要深刻汲取近期我州发生的“9·26”、“10·12”道路交通事故教训,针对事故发生的行业领域和类似企业,举一反三,继续强化重点领域监管,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做到时刻保持清醒和警觉、监管再加强、整改再坚决、处罚再严厉;要不断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落实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计划迅速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要强化事故多发易发行业的监管措施,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紧盯非高危行业,明确监管责任,强化监管措施,依法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扭转事故多发易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不利局面,加强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推动重大隐患整改落实,全力做好当前安全生产事故防控工作,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四)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各县市和有关部门要继续按照国务院和省、州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以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和排查治理隐患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煤矿、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年底,群众吃请杀猪饭活动频繁,各县市要认真落实《楚雄州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六项制度”》工作措施,严格安全各项工作管理,防范 事故发生。当前,各行业赶工期、赶进度,行业项目建设工程事故易发高发,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等部门要继续加强建筑施工、公路施工、水利设施等重点建设工程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农机等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驾驶、未登记注册上路行驶、超载、超员、超速、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无证运营和农用车、摩托车非法载客的违法行为,深入持续开展道路运输打非治违工作,强化重点路段防控,路面隐患排查整治,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向好。
(五)继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治理,严格管控安全风险,集中治理事故隐患,建立完善制度措施,认真落实“周调度、月统计、季小结”制度,重大安全风险实行“一票否决”,安全生产检查落实“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制度建设清单化管理,高风险行业领域重点管控,重大隐患闭环管理,一般隐患全面清零;严格挂图作战,定期召开专题会议,通报问题、强化措施,综合运用执法检查等有效手段,推动关口前移,筑牢安全防线,确保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取得实效。
(六)抓实自然灾害防范、应急管理工作。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防大灾、救大灾、抢大险”思想,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加强灾害监测预警、强化应急准备,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类处置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要针对自然灾害特点,加强重要气象灾害预警监测、信息会商研判,协调督促抓好灾害重点整治。要进一步加强对地质灾害、水利设施、地震防范的风险排查、隐患监控和日常监管,严防发生较大以上自然灾害。消防、矿山、危险化学品、地震、地质灾害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要始终处于临战状态,预置救援力量,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够迅速有力有序处置。
(七)加强应急值班值守。认真落实值班值守各项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上报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及时、科学、有效处置事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