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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州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 索引号:11532300MB19155603-/2022-0318001
  •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 标题: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全州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文日期: 2022年03月18日
  • 文号:楚应急函〔2022〕6号
  • 主题词:

各县市应急管理局:

现将《2022年全州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全州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第二年,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深入研究把握工贸行业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规律特点,切实加强安全监管措施,全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扎实做好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全州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安全执法和工贸安全监管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紧密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应急部、省应急厅、州应急局党委总体工作部署,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安全基础、强化服务保障、推进监管执法,有效防范和遏制工贸行业安全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为全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坚强保障。

一、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全力提升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

(一)以高水平巡查预警服务高质量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继续按照《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在重点工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动态巡查和预警工作的通知》(云应急〔2020〕10号)要求,制定2022年度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巡查计划,扎实抓好本级安全生产巡查、安全风险预警、工作督办和预警解除等闭环管理工作。积极采取购买专业技术服务的方式开展巡查预警,严格执行《云南省工贸行业企业安全风险源点定性定量判别参考标准指南》要求,积极发挥专家或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在巡查预警工作中风险辨识判定和隐患排查的支撑作用,由注重面上开展隐患排查转变为督促指导企业规范开展风险源点辨识分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和责任清单以及隐患排查治理清单,以固有安全风险等级绘制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有效提高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质量。

(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重点定向突破。以安全风险较高、发生事故较多的冶金、有色、建材等行业和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涉硫化氢等高毒气体有限空间作业等领域以及我州重点发展的绿色硅精深加工、太阳能电池等产业为重点,排查辨识一批中央、省驻楚和州属企业、金属冶炼和可能产生硫化氢(砷化氢、磷化氢)等高毒气体的湿法 冶炼以及存在重大危险源、近3年发生事故、安全风险较高、安全隐患较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重点企业,严格依法强力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三)着力实施重点工贸企业双重预防机制运行情况自动监测预警。针对工贸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动态变化的实际,省应急厅将于4月底前上线运行工贸企业安全风险“码上查”信息系统,对工贸企业安全风险源点的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实时动态巡查和自动监测预警。州及10县市要全力推进系统应用,将正常生产的金属冶炼以及中央、省驻楚和州属企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纳入第一批监测预警实施范围,依托安全风险“码上查”信息系统,推动企业从被动接受监督向主动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治转变。对系统预警提示信息较多、工作落实较差的企业,进一步强化网上巡查、预警提示、整改销号、工作督办、警示约谈、线下巡查执法等组合措施,督促有关企业深入开展安全风险源的辨识分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并及时将有关工作情况录入安全风险“码上查”信息系统,促进重点行业领域双重预防机制落地见效。

二、夯实安全监管工作基础,促进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巩固提升

(一)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结合配套印发的《实施指南》和实际情况,督促指导有关企业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实施细则,针对性的建立健全相关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考核标准,强化过程管控,建立工作台账,做到具体工作有源可溯、有据可查;安全生产巡查、安全监管执法督促企业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主体责任落实较差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依法严肃处罚。

(二)强化工贸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督促工贸企业新、改、扩建建设项目认真贯彻落实《安 全  生 产 法》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评价、安全设施设计以及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等“三同时”程序规定。金属冶炼企业新、改、扩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须按照分级的原则,经相应应急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其他行业领域由企业自行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加强对有关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严格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行为。

(三)强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根据应急管理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应急〔2021〕83号)规定,结合楚雄实际研究出台《楚雄州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实施细则》,提出有效推动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举措,规范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管理,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设水平;督促有关工贸企业严格贯彻落实《安 全 生 产 法》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规定,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年内在全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保级提标扩面”专项行动。一是“保级”。对已达标企业,督促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提升,持续保持标准化等级条件;对标准化证书有效期满的达标企业,督促及时申请复评;对达标后严重降低等级条件,或者虚假创标的,取消认定,责令重新创标。二是“提标”。对三年有效期满,安全生产条件较好的企业,指导开展更高等级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以持续改进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风险防控能力。三是“扩面”。对应达标而未达标的企业,督促其加大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快创标进程,扩大创标面,年内督促全州不少于50户重点工贸企业完成达标创建工作,10县(市)按照重点工贸企业较多的县(市)6–7户、共他县(市)3–4户的目标完成创建工作。

三、以问题为导向,着力强化安全专项整治和监管执法

(一)扎实开展轻工重点行业有限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应急管理部、省应急厅统一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轻工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楚应急函〔2022〕2号)要求,对我州酱腌菜等蔬菜加工,皮革、毛皮鞣制加工,羽毛(绒)加工、纸浆制造、造纸、印染等轻工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推动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和隐患整改闭环以及有限空间作业“红橙黄蓝”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做到“五个强化”(强化“关键少数”依法履职、强化制度建设、强化风险辨识和台账建立、强化作业审批和监护、强化人员培训),确保“五个到位”(隐患排查到位、标志张贴到位、承包方管理到位、装备配备到位、应急处置到位),坚决遏制有限空间作业相关事故多发频发势头,推动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取得实效。

(二)强化事故易发多发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治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全州安全风险隐患“大起底大排查大清除”工作的深入开展,针对我州工贸行业机械伤害、车辆伤害、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易发多发的特点,切实采取有效管控措施,落实“一线工作法”加强监管督导。重点督促相关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正确佩戴使用,严格落实特种作业审批制度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法定要求,加强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和监护,健全完善现场应急处置预案,以确保生产安全和一旦出事能及时开展有效救援,有效防范相关行业领域安全事故。要紧盯钢铁、涉深井浇铸工艺铝加工、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涉有限空间作业等重点行业领域,可能产生硫化氢、砷化氢、磷化氢等高毒气体中毒的湿法 冶炼企业,以及涉煤(燃)气、高温熔体、检维修等关键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高监督检查频次,从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架构、教育培训、制度规程、工艺流程、设施设备、现场管理、应急准备等全方位排查整治隐患,有效防控事故风险。要突出金属冶炼企业8项、深井铸造铝加工企业7项、粉尘涉爆企业6项、涉有限空间企业4项执法重点,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肃严格认真开展行政执法,并在2021年的基础上,有效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行政处罚率。

(三)强化事故调查处理的警示推动作用。对年内发生的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要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开展调查处理,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调查,在规定的时限内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认真落实“四不放过”工作要求,依法公开事故调查报告,以事故查处为警示,推动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的落实。对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落实情况,依法于一年内组织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致人死亡的一般事故的调查处理实行挂牌督办,对涉嫌瞒报或谎报的一般事故、1年内重复发生的同一行业领域一般事故、社会影响恶劣的一般事故采取提级调查措施,依法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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