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 索引号:11532300MB19155603-/2022-0402001
  •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 标题: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2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 发文日期: 2022年04月02日
  • 文号:楚应急〔2022〕7号
  • 主题词:

各县市应急管理局,州局各科室、应急指挥中心、政治部:

现将《2022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各责任单位加强统筹协调,密切协作,合力抓好推进落实。各科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本科室年度重点工作方案,明确各项具体工作的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请各科室结合各自工作要点分别于2022年6月15日、12月10日前将落实情况报送局办公室。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2022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22年全州应急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州委州政府具体工作要求,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以责任落实为抓手,完善机制,深化整治,着力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防范减少一般事故,严控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楚雄提供坚实保障,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狠抓责任落实

(一)健全责任体系。继续推行安全生产工作清单制、防汛抗旱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草原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尾矿库管理领导包保制,健全各级政府行政责任体系,加强应急救援处置能力。(协调科、水旱地震地质灾害救援管理科、火灾救援管理科、非煤矿山科、危化科、基础科、执法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动责任落实。采取综合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警示约谈、挂牌督办、行政执法等多种措施,压实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协调科、水旱地震地质灾害救援管理科、火灾救援管理科、非煤矿山科、危化科、基础科、执法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狠抓综合治理

(三)强化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深入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2年底前继续淘汰关闭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矿山2座。严格落实分级属地监管要求,在省、州县(市)三级监管范围内实现一个矿山企业只有一个监管主体。加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所有生产矿山建成以双重预防机制为核心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实行全州非煤矿山风险分级四色图。深化尾矿库专项整治,督促运行到设计最终标高或者不再进行排尾的、停用时间超过3年的、没有生产经营主体的尾矿库闭库,力争2022年底全州尾矿库数量控制在50座以内。(非煤矿山科牵头负责)

(四)强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重大危险源、油气储存及化学品储罐区、油气长输管道、烟花爆竹安全风险防控,扎实开展化工产业转移、危化品使用、化工园区、老旧装置、止回阀失效等安全专项整治。以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为抓手,坚持远近目标结合、聚焦主要矛盾、技术先进可行、政企同向发力,升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防范化解化工园区和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安全风险,指导龙佰禄丰钛业有限公司、天宝动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加快“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建设,加快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危化科牵头负责)

(五)强化工贸行业安全监管。强化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着力规范企业安全风险源点辨识与分级,实施重点企业安全风险管控自动监测预警,提升安全生产三级巡查四级预警工作质量。制定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事项清单,重点开展轻工重点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和事故易发多发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两个专项整治。(基础科牵头负责)

(六)加强森林草原防灭火救援管理。加强火源督查管控,强化监测预警和火险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高火险预警信息,实现精确预警,分级响应,精准设防。加强防灭火队伍建设,提升应急扑火能力,重点加强指挥人员、扑火队员的扑救安全培训,提升安全扑救能力。统筹部署力量,加强区域联防,科学设置防灭火力量,始终保持临战状态,确保接到火警后快速出动、高效处置,确保“打早、打小、打了”,使用森林损失降到最低,确保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低于0.9‰。同时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科学施救的理念,做到火情不明先侦察、气象不利先等待、地形不利先规避,确保扑火人员安全。(火灾救援管理科牵头负责)

(七)加强水旱地震地质灾害救援和防范。建立防汛抗旱五级联动工作机制,完善全州重特大洪涝抢险救灾工作方案,密切跟踪旱情动态,研判旱情趋势,适时开展督导,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全力保障城乡供水安全。全面落实强降雨期间山丘区人员转移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持续健全应急救援机制、协调配合机制、信息报送机制,统筹加强避难场所管理,探索建立县级地质灾害应急准备与评估制度。充分发挥抗震救灾指挥部应急救援办公室作用,加强地震应急预案衔接把关,督促各级各有关部门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防震减灾救灾措施。(水旱地震地质灾害救援管理科牵头负责)

(八)加强行政执法和事故调查。积极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构建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监管执法体制。制定并严格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计划和双随机监管执法计划,严厉打击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执法案例报送工作,持续推进严格执法、精准执法、规范执法。加大行政执法培训力度,制定执法人员年度业务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强执法装备建设,配强用好执法装备,推广应用应急部“互联网+执法”系统,努力提升执法能力水平。对影响较大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实施挂牌督办,严格“四不放过”要求,强化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导,严格违法行为行刑衔接。(执法科、协调科、基础科、危化科、非煤矿山科、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狠抓综合监管

(九)强化理念教育。将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向县、乡镇(街道)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延伸;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纳入县(市)、乡(镇)两级党委政府集中培训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抓实安全风险防范各项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深入排查火灾、地质灾害、安全生产等各类隐患,压实各方责任,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协调科、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着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组织开展三年行动情况评估。加强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消防安全、建设领域等风险防控,持续推进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着力防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协调科牵头负责)

四、狠抓基层基础

(十一)加强灾害监测预警。组织各指挥部成员单位和有关专家,定期对灾害风险形势进行综合会商研判,对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灾害风险形势进行专题会商,提出防范措施和落实意见。加强与地震、气象、水利、林草等部门沟通,一遇险情,立即发布预警信息。(风险监测和预案管理科、水旱地震地质灾害救援管理科、应急指挥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扎实做好灾情管理。加强会商研判,精准分析灾害风险和灾情发展态势,科学评估灾害损失,做到灾情数据口径一致、客观准确。完善灾情报告体系,健全信息报送机制,理顺信息报送渠道,强化人员力量配备,实现全州灾害信息员AB角全覆盖,确保灾情信息报得快、报得准。(灾害救助和物资保障科负责)

(十三)加快推进综合风险普查。统筹做好经费申报、技术指导、督查督办、宣传培训、经验总结等各项工作任务。按照《云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一省一市”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方案》要求,配合省级完成全州评估与区划工作,建设楚雄州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库,为防灾减灾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风险监测和预案管理科负责)

(十四)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宣传“五进”等主题日、主题活动,积极普及安全文化、防灾知识。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与部门常规性执法检查结合起来,综合运用约谈、罚款、通报、媒体曝光、联合惩戒等手段,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切实把安全生产培训作为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途径。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策划推出系列重点报道、新闻发布、宣传解读,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聚焦重要时间节点、重大事件,持续防范化解重大负面舆情风险。(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灾害救助和物资保障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强科技支撑。坚持统筹谋划、突出重点、重在应用,积极推进应急指挥网建设、应急管理综合平台和应急指挥“一张图”“两个平台”建设,以及应急资源、监测预警、监管执法、风险隐患、应急指挥、网络安全“六个数字化”建设。(应急指挥中心负责)

(十六)加强规划编制。积极做好上下、左右衔接,抓紧完成楚雄州“十四五”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规划,确保规划更具科学性、前瞻性、可操作性。督促相关部门推进重点任务和重点工程。(灾害救助和物资保障科、协调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提高事故调查统计质量。推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提高事故调查报告准确性规范性;加强各县市事故统计信息应报尽报、应统尽统工作,提高事故直报率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处罚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工作机制。加强安全生产信用信息数据归集。(执法科牵头负责)

(十八)加强法治成效建设。制定应急系统《法治楚雄建设规划(2021-2025)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和《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工作任务分工方案》;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修订版)宣贯工作,切实推动《新安法》入脑入心;建立健全法治咨询服务体系,继续加大法律顾问工作的推进力度;坚决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进一步扩展案件评查范围,提升案件评价效果,促进依法行政规范化、科学化。(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危化科、非煤矿山科、基础科、执法科、政治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楚雄州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要求配合州营商办打响“楚雄效率”“楚雄服务”“楚雄诚信”营商环境新品牌。按照《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方案》做好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相关工作。做好政务服务标准化、便利化及“好差评”管理。加强对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监管,加大对安全评价业务、标准化评审业务、安全生产培训业务的检查及指导。(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危化科、基础科、执法科、非煤矿山科、按各自职责落实)

(二十)统筹抓好平安楚雄建设。按照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平安建设、国家安全、反恐怖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将平安建设、国家安全、反恐怖工作与日常监管工作紧密结合,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云南省矛盾纠纷多远化解条例》。持续深化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综合整治,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楚雄作出积极的贡献。(办公室牵头,政策法规和行政审批科、危化科、基础科、执法科、非煤矿山科、按各自职责落实)

(二十一)做好信息公开和保密工作。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政策解读、事故调查、联合惩戒、风险预警、财务预决算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加强密件管理、涉密人员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密码管理和干部职工保密宣传教育工作,将保密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办公室牵头,政策法规与行政审批科、灾害救助和物资保障科、执法科、风险监测和预案管理科、水旱地震地质灾害救援管理科、火灾救援管理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狠抓应急管理

(二十二)加强预案管理。修订完善楚雄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加强预案演练,结合楚雄州自然灾害实际,组织2次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风险监测和预案管理科牵头负责)

(二十三)加强应急物资保障。科学制定应急救灾物资采购计划,重点采购补充前期消耗较大的物资。依据风险研判情况,及时调整救灾物资储备布局,重点地区重点储备,确保灾害发生后能够第一时间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灾害救助和物资保障科负责)

(二十四)加强值班值守。坚持领导带班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加强值班管理,履行好应急值班值守职责,切实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时效和质量。(应急指挥中心负责)

六、狠抓队伍建设

(二十五)提升政治素质。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干部队伍建设首位,严格落实应急部政治工作规范以及《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要求,确保党员干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政治部牵头负责)

(二十六)提升业务素质。加强业务学习,促进干部懂得辨别风险,懂得各类灾害事故的基本特点和处置要求,熟悉应急指挥流程。加强实践锻炼,现场观摩、实地训练等方式,深入开展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培训,不断提高应急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政治部、风险监测和预案管理科、灾害救助和物资保障科、火灾救援管理科、水旱地震地质灾害救援管理科、危化科、基础科、执法科、非煤矿山科、应急指挥中心按各自职责落实)

(二十七)提升纪律素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州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权力运行各个环节,紧盯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等方面廉政风险,持续纠治腐败和作风问题,着力建设“清廉应急机关”。围绕重点时间节点和“四风”问题易高发期,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政治部牵头负责)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