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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11532300MB19155603-/2022-0407001
  • 公开目录: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 标题: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楚雄州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发文日期: 2022年04月07日
  • 文号:楚安办函〔2022〕21号
  • 主题词:

各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州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021年12月15日,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发生盗采煤炭资源引发透水事故,造成22人被困,经全力救援,20人获救、2人遇难;12月27日,山西省运城市绛县一废弃金矿因盗采活动造成6人遇难;2022年3月5日,迪庆州香格里拉市云矿红牛矿业有限公司红牛铜矿发生1起建设施工事故,死亡4人。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秩序、强化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云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安委办函〔2022〕15号)和省、州党委、人民政府相关安排部署,现将《楚雄州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楚雄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楚雄州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秩序,强化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和省、州党委、人民政府相关安排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云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两个至上”,统筹好“两件大事”,以铁的措施、铁的作风、铁的纪律,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州矿山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成效践行“两个维护”“两个确立”,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内容

(一)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

重点排查打击下列盗采矿产资源行为:

(1)无证开采、以探代采、以建代采、不按批准矿种、超出批准矿区范围等盗采矿产资源的。

(2)以各种工程建设名义盗采矿产资源的。

(3)采矿许可证过期,无合法审批手续以整改隐患名义采矿的。

(4)利用合法经营企业厂房、村民住宅院落等场所作为掩护,以暗堡等形式秘密进行盗采矿产资源的。

(5)擅自启封已经关闭取缔矿井、废弃矿井等盗采矿产资源的。

(6)在偏远山区、偏僻林区、浅层矿露头区等特殊区域盗采矿产资源的。

(7)收购、存放、运输、加工、销售盗采矿产品,以及为盗采矿产资源提供住所、电力、机械设备、运输工具、民用爆炸物品、堆放场所等条件的。

(二)严厉打击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

(1)煤矿重点打击下列行为:

1.未经批准擅自组织生产建设的。

2.拒不执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的。

3.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

4.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组织生产的。

5.超层越界、违规开采保安煤柱的。

6.隐蔽致灾因素不清、重大风险没有管控措施冒险作业的。

7.隐瞒作业地点的。

8.瓦斯超限、无风、微风,出现透水、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冒顶等灾害预兆不撤人、冒险作业的。

9.违规爆破、动火作业的。

10.违法违规承包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的。

11.使用淘汰设备、工艺的。

12.未按规定安装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或者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以及修改、删除和屏蔽系统数据信息的;下井人员不随身携带人员定位卡的。

13.火区、高冒区、采空区等管控治理和密闭管理不符合规定的。

14.已公示列入淘汰退出名单应淘汰退出,仍以“过渡期”、“回撤期”名义违规组织生产的;假整合、假技改,以整合技改名义违规组织生产的。

15.主要负责人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到位的。

16.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完善、不落实的。

17.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的,特别是混合所有制、托管企业不具备相应管理能力的。

18.未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未按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

(2)非煤矿山重点打击下列行为:

1.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从事坑(钻)探作业和采矿活动的。

2.未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擅自建设的。

3.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的。

4.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规定情形,存在重大隐患的。

(三)强化停产矿山和即将关闭退出矿山的安全管控

对停产停工整改煤矿,整改方案必须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安全措施和下井人数,并经具有管理权限的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同意、告知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后,方可安排人员入井整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按照煤矿驻矿盯守相关规定落实专人驻矿盯守、监督整改。对长期停产停工煤矿,要采取加装“电子封条”、停止或者限制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综合管控措施,明确巡查人员,严防明停暗开。对即将关闭退出煤矿,必须明确关闭退出期间的安全监管措施,落实驻矿盯守人员,严禁违规设置“回撤期”“过渡期”,严禁违法转包井下回撤工程,确保安全有序退出。

对停工停产非煤矿山,按照省、州停工停产矿山管理要求,落实监管责任和安全管理责任,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复产复建。属地县(市)应急管理部门要将停工停产非煤矿山纳入监管范围,落实日常安全检查、巡查规定,严防明停暗开。未经复工复产验收的地下矿山,严禁人员擅自入井。对长期停产停建非煤矿山,要采取停止或者限制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综合管控措施。

三、方法步骤

(一)时间安排:2022年4月至12月。

(二)方式方法:采取县(市)排查、州级督查检查的方式自下而上逐级抓落实。

(三)分类负责:各县(市)要严格落实专项行动属地政府领导责任,各级自然资源、公安、应急管理、能源、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电力等部门和单位,要依照职能职责,分工负责、协同配合。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负责矿山(煤矿、非煤矿山)领域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查处;州能源局牵头负责煤矿领域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的查处;州应急局牵头负责非煤矿山领域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的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一项主项工作、重点工作来抓。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方案,统筹分配力量,周密部署、措施果断,强力推进、打击到位。

(二)履职尽责,确保工作实效。各级职能部门要按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总体要求,主动作为,认真制定工作计划,精心组织实施,扎实开展好排查、检查、督查等工作,确保实效。对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法从严从重查处。要用好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法律武器,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阶段工作结束彻底清零后,要认真分析研判问题原因,研究对策措施,积极探索工作长效机制,抓好动态巡查,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三)强化监督,严格追责问责。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工作的督导检查,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的,进行责任倒查。要认真落实《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在乡、镇人民政府所辖区域内发现有非法煤矿并且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在县级人民政府所辖区域内1个月内发现有2处或者2处以上非法煤矿并且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将有关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责问责。发现公职人员失职渎职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将有关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严肃处理。对盗采矿产资源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案件,要及时曝光查处情况,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要建立和完善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盗采矿产资源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

(四)认真总结,定期报送情况。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要及时收集汇总工作推进情况,认真归纳总结分析,形成专项行动工作报告,定期报送情况。自2022年4月至12月,请各县市安委办,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州能源局、州应急局按任务分工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和工作情况报告报送州安委办。(联系人:周守其,电话:3392286,邮箱:cxajkak@163.com)

附件:1.截至X月X日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统计表

2.截至X月X日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突出问题统计表

3.截至X月X日打击非煤矿山非法违法突出问题统计表

附件1

截至X月X日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电话: 填报日期:

序号

项目内容

单位

累计

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

1

无证开采矿产资源

2

以探代采矿产资源

3

以建代采矿产资源

4

不按批准矿种开采矿产资源

5

超出批准矿区范围等盗采矿产资源

 

6

以各种工程建设名义盗采矿产资源

 

7

采矿许可证过期,无合法审批手续以整改隐患名义采矿

 

8

利用合法经营企业厂房、村民住宅院落等场所作为掩护,以暗堡等形式秘密进行盗采矿产资源

 

9

擅自启封已经关闭取缔矿井、废弃矿井等盗采矿产资源

10

在偏远山区、偏僻林区、浅层矿露头区等特殊区域盗采矿产资源

 

11

收购、存放、运输、加工、销售盗采矿产品,以及为盗采矿产资源提供住所、电力、机械设备、运输工具、民用爆炸物品、堆放场所等条件的行为

 

处罚情况

1

警告、通报批评

 

2

罚款

万元

 

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万元

4

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6

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工作开展情况

1

组织执法检查组次

组次

 

2

其中:检查煤矿

座次

 

3

检查非煤矿山

座次

 

本季度典型案例

简述

注:此表填报数据为2022年以来开展工作的累计数据。

附件2

截至X月X日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突出问题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电话: 填报日期:

序号

项目内容

单位

累计

打击违法违规和突出问题

1

未经批准擅自组织生产建设

 

2

拒不执行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指令

 

3

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4

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组织生产

 

5

超层越界、违规开采保安煤柱

 

6

隐蔽致灾因素不清、重大风险没有管控措施冒险作业

 

7

隐瞒作业地点

 

8

瓦斯超限、无风、微风,出现透水、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冒顶等灾害预兆不撤人、冒险作业

9

违规爆破、动火作业

 

10

违法违规承包分包转包、以包代管

 

11

使用淘汰设备、工艺

 

12

未按规定安装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或者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以及修改、删除及屏蔽系统数据信息的;下井人员不随身携带人员定位卡

 

13

火区、高冒区、采空区等管控治理和密闭管理不符合规定

 

14

已公示列入淘汰退出名单应淘汰退出,仍以“过渡期”、“回撤期”名义违规组织生产的;假整合、假技改,以整合技改名义违规组织生产

15

主要负责人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到位

 

16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完善、不落实

 

17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的,特别是混合所有制、托管企业不具备相应管理能力

 

18

未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19

未按规定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20

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移交相关部门)

 

处罚情况

1

提请关闭煤矿

 

2

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3

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4

责令停产整顿煤矿

 

5

纳入联合惩戒“黑名单”煤矿

 

6

罚款

万元

 

7

查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

人次

 

8

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

 

工作开展

1

组织执法检查组次

组次

 

2

检查煤矿

座次

 

本季度典型案例

简述

 

注:此表填报数据为2022年以来开展工作的累计数据。

附件3

截至X月X日打击非煤矿山非法违法突出问题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电话: 填报日期:

序号

项目内容

单位

累计

打击违法违规和突出问题

1

整合后的非煤矿山管理不规范,纳入整合的生产系统仍然“各自为政”

 

2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履行不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

 

3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或者照抄照搬,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

 

4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其他作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5

未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或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不全面,安全风险管控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合理、落实不到位

 

6

不按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建设、生产,未及时填绘图纸,现状图与实际严重不符

7

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检验

 

8

外包工程安全管理不规范,以包代管

 

9

应急预案体系不完善,缺少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10

发现重大隐患数量

 

11

非法盗采、超层越界开采(移送相关部门)

 

处罚情况

1

提请关闭非煤矿山

 

2

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3

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4

责令停产整顿非煤矿山

 

5

纳入联合惩戒“黑名单”非煤矿山

 

6

罚款

万元

 

7

查处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

人次

8

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

 

工作开展情况

1

组织执法检查组次

组次

 

2

其中:检查地下矿山

座次

 

3

检查露天矿山

座次

 

4

检查尾矿库

座次

 

本季度典型案例

简述

注:此表填报数据为2022年以来开展工作的累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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