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处罚企业(单位)名称 |
|||
执法人员 |
王文兴、刘晓明 |
时 间 |
2022年8月22日 |
执法部门 |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
||
行政处罚主要文书 |
(楚)应急立〔2022〕12号、(楚)应急告〔2022〕12号、 (楚)应急罚〔2022〕12号、(楚)应急结〔2022〕12号 |
||
违法事实 |
未如实记录2022年新上岗从业人员岗前安全生产培训情况 |
||
处罚依据及结果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给予处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
备 注 |
|
被处罚企业(单位)名称 |
云南森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执法人员 |
陈思云、刘晓明 |
时 间 |
2022年8月26日 |
执法部门 |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
||
行政处罚主要文书 |
(楚)应急立〔2022〕14号、(楚)应急告〔2022〕14号、 (楚)应急罚〔2022〕14号、(楚)应急结〔2022〕14号 |
||
违法事实 |
逾期未整改大姚县应急局2022年7月8日依法下达的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整改的隐患问题 |
||
处罚依据及结果 |
违反了《工贸企业粉尘防 爆安全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依据《工贸企业粉尘防 爆安全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20000元(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
备 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