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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灾情快报第18期

  • 索引号:11532300MB19155603-/2023-0629013
  • 公开目录: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发布机构: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 标题:楚雄州灾情快报第18期
  • 发文日期: 2023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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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词: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9日19:36

楚雄州旱灾灾情报告(续报十四)

2023年1月1日~5月7日,楚雄州平均降水6.3毫米,比历年同期偏少61毫米,偏少91%,为近30年来同期最少。全州平均气温15.5℃,比历年同期偏高1.3℃,金沙江、绿汁江干热河谷出现35℃以上高温天气。由于降水偏少、气温偏高导致气象干旱持续快速发展,楚雄、双柏、牟定、南华、姚安、大姚、永仁、元谋、武定、禄丰10个县市出现干旱灾害。现将有关情况告如下:

一、灾情基本情况

据初步统计,旱灾造成全州10个县市80个乡镇604个村(居)委会4110个村民小组73632户288070人不同程度受灾,因旱饮水困难84563人、大牲畜74096头(匹);农作物受灾15683.19公顷,成灾7246公顷,绝收1187.95公顷;坝塘干涸668座、小二型水库干涸61座,河流断流135条,机电井出水不足92眼;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1480.28万元,其中:农林牧渔业损失11480.28万元。

二、救灾工作情况

旱情发生后,楚雄州委、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抗旱工作的安排部署,各级各部门压实责任,落实落细抗旱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活及工农业生产用水。

一是加密会商研判,及时启动预案。楚雄州防汛办及时牵头组织水务、应急、气象、水文等部门分析研判抗旱形势,及时指导各县市组织抗旱减灾工作;气象部门严密监测天气变化,累计发布气象灾害预警55期;2月28日,楚雄州开展了“三个10天”递进式水文干旱预警工作,进一步强化水文预警与相关部门的响应联动;3月29日,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李勇同志召集州应急局、州水务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气象局、州水文水资源局6家部门负责人召开专题研判分析和调度会议,对抗旱相关工作作了安排部署;州防汛抗旱指挥部于3月29日16时启动抗旱Ⅳ级响应,4月25日12时将抗旱应急响应由Ⅳ级调至Ⅲ级,全力做好抗旱减灾各项工作;3月30日,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抗旱减灾工作的通知》;4月3日,州人民政府州长、州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张文旺主持召开2023年旱情分析研判会议,4月4日,州政府下发了《关于做好当前抗旱减灾工作的通知》,对全州抗旱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并提出了具体要求。4月14日,州防汛抗旱办公室组织工信、生态环境、住建、农业农村、水务、应急、林草、气象、水文、烟草等主要部门,对4月中旬旱情形势进行联合会商,提出对策建议。4月19日起,加强旱情统计监测及信息报送,每周两次统计上报灾情,实时掌握旱情发展最新动态。4月27日12时,针对当前较为严重的旱情及发展趋势,经州政府同意,楚雄州防灾减灾委员会启动救灾应急Ⅲ级响应,各级各部门密切关注旱情,及时做好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

二是科学统筹调度,确保供水安全。各县市坚持“先生活、后生产,先保人饮、后保生产”的原则,根据年初编制的《楚雄州年度供用水方案》和蓄水动态,科学调度现有库塘蓄水,适时调整供用水计划,合理进行水量调配,确保群众供水安全。加大节水宣传力度,推进节水机关、节水单位建设。

三是强化措施落实,确保抗旱工作取得实效。在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的同时,妥善处理好生活与生产、农业与工业用水关系,统筹考虑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兼顾重点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建设用水需求,突出做好大春生产用水保障工作。强化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多渠道筹集安排抗旱经费,积极主动从人力、财力、物力、技术等方面支持做好抗旱救灾工作。截至5月9日,全州各县市筹集抗旱资金3210.3万元(水务部门1827.7万元、烟草部门1382.6万元),投入抗旱力量41446人、抗旱设施443台(套),投入抗旱车辆1322辆,抽水机1560台,机械5台,机井1081眼,抗旱用电6.37万度,抗旱用油24.35吨,拉水6687立方,架设供水管道27.6千米。通过引、提、调、拉运水等措施,临时解决84563人、74096头大牲畜饮水困难。

目前,全州各级严格按照省州抗旱工作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抗旱措施,立足“抗长旱、抗大旱”,全力做好抗旱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旱灾损失。旱情持续发展,灾情进一步核实统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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