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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问答丨《楚雄州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

  • 索引号:11532300MB19155603-/2023-0913001
  • 公开目录:政策问答
  • 发布机构: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 标题:政策问答丨《楚雄州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
  • 发文日期: 2023年09月13日
  • 文号:
  • 主题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八条明确规定“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制定相关行业、领域重大危险源的辨识标准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目前,已有煤矿、非煤矿山、化工、烟花爆竹、工贸、消防、民爆、房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水上客运、渔业船舶、农机、电力等行业领域明确了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对于尚未明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相关主管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典型事故教训,抓紧明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部署本系统对标对表查大隐患、防大事故,切实提高排查整治的针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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