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州财政局、州应急局向各县市下达了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一批森林火灾救灾救助)15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全州做好森林火灾救灾工作,要求各县市财政、应急部门密切协作,加强对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检查,对资金的分配、投向和使用等环节认真审查、严格把关、追踪考核,切实管好、用好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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