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楚雄州委组织部关于在防汛救灾中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

日期:2026年07月10日 10:22      来源:楚雄先锋微信公众号       作者:      关注:次

当前,我州已全面进入主汛期,防汛形势严峻复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防汛工作实际,现就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防汛救灾中冲锋在前、担当作为,充分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口前移、力量前置,切实抓好灾害预防。各级党组织要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防线前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汛前防范各项工作。要深化运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1234”工作法,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抓实“防”的工作,充分发挥“微网格”的前哨、探头作用,加密微网格员巡查频次,推动村组干部、微网格员加大对河沟坝塘、行洪河道、临坡临崖、地势低洼、地质灾害隐患点、留守老人留守儿童较多村寨等重点部位的巡查、走访力度,认真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风险隐患,精准、及时运用问题发现、上报、处置、反馈“四项机制”,做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要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落实好“1262”预警叫应机制,贯通“线上线下”信息渠道,村组干部和微网格员原则上应确保在辖区内并保持通讯24小时畅通,切实做到汛情信息第一时间上传下达、第一时间反馈到户到人。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派出所所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要严格落实“周碰头、月报告”制度,每日与乡镇(街道)职能机构互通研判汛情,用好分色预警与分级处置机制,形成“书记带头防、所长靠前防、村级具体防”的责任闭环。

二、冲锋在前、主动担当,扎实抓好抢险救灾。灾害来临时,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充分凸显“两个功能”、发挥“两个作用”,身先士卒、靠前指挥、带头奋战,全力做好“救”的工作,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党组织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通过组建党员突击队和志愿服务队、设置党员先锋岗和责任区等方式,组织村(社区)党员带领群众合力抢险救灾。广大党员要挺身而出、冲锋在前,积极投身防汛救灾第一线,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救助等工作。要动员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网约配送员、快递员等新就业群体中的党员立足自身优势,带头就近就便参与防汛救灾。灾情严重的地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要主动下沉一线,会同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以及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等共同参与抢险救灾,形成上下联动、多方协同的工作合力。要深化“警格+网格”融合,推动派出所民辅警与网格员联勤联动,主动配合上级部门和专业救援力量做好受灾地区、受灾群众的救援、转移、安置等工作。要在防汛救灾一线考验入党积极分子,对表现突出、符合条件的及时依规发展入党。

三、提升能力、强化保障,务实抓好减灾挽损。要持续深入实施好基层党组织队伍、阵地、保障、服务“四项能力提升工程”,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做好“减”的工作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切实有效防范次生灾害。要依托村组活动场所、党群服务中心等阵地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妥善做好食宿、医疗等基本生活保障。要落实乡镇干部包联网格、村(社区)“两委”成员分片联系、党员“一对一”结对帮扶等制度,对受灾、特殊困难、老幼留守等家庭逐一走访,既帮助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也深入细致做好情绪安抚、诉求回应、心理疏导等工作。灾后要抢抓时令,科学组织群众恢复生产,积极争取灾后扶持、保险理赔、爱心捐赠等政策支持,统筹各方资源为群众降低灾害带来的损失。

各级防汛指挥、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水务、卫健、气象和公安、民政、交通运输、能源电力、通信等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把防汛救灾作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实际行动,以铁的纪律、硬的作风坚守岗位、履职尽责,齐心协力打好打赢防汛救灾硬仗。各级组织部门要注重在防汛救灾一线考察识别干部,把在关键时刻的现实表现作为考核评价和使用的重要依据。要关心关爱奋战在一线的党员干部,及时划拨党费,做好慰问帮扶等工作。要及时发现和宣传防汛救灾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讲好身边故事,凝聚党群同心、共战天灾的强大合力。

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防汛救灾中发挥作用情况,请及时报州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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