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州应急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走入正轨。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州应急局组织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勇任组长,各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李学能兼任,负责研究解决政务公开的各项事宜,各科室(支队、中心)负责人统一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二是建立相关制度。州应急局多次组织召开会议研究政务公开工作,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审核、考核等工作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绩效考核,年内开展了1次全员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三是强化推进落实。加强统筹推进,及时向社会公开涉及群众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的信息。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及时发布行政处罚等信息。2020年度,州应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和答复工作顺利开展。年内共发布信息524条,其中:我局在门户网站上发布部门动态84条、通知公告34个、部门文件49个、公开行政许可类信息251条、行政处罚信息5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6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63 | 减1 | 262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0 | 减10 | 50 | ||
行政强制 | 2 | 减2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无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无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无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无 | 无 | 无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业务不精,网站后台操作管理人员业务不熟练;三是政策解读的方式较少、解读不及时,培训力度需要进-步加强。下步工作中,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按照政务信息“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依法依规加大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信息公开的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知识的学习,积极参加省应急厅和州政府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公务信息公开的能力水平,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的解读,做到规范性文件起草、印发与解读同步进行,同时,采取媒体访谈、召开会议等方式对重要政策、文件进行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建议州政府办加大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对需公开的内容,上传前通过软件进行过滤审查,确保公开质量。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