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的通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在前期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楚雄州应急管理局根据企业提交材料情况,组织评审单位云南恒然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对2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进行了现场考评,依据评审单位评审结果,达到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条件,拟认定南华县辉鸿建材有限公司(罗武庄乡红砖厂)、姚安县郭军砂石开采销售有限公司(栋川镇大龙口郭家凹采砂场)2户企业为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5年2月20日—2月28日)。公示期间如发现评审弄虚作假、企业在申报之日前1年内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等情况,可电话或来信反映。联系电话(传真):0878-3392286。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