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合检索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领域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 日期:2019年04月29日 16:21
  • 来源:
  • 作者:
  • 关注: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领域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楚应急〔2019〕15号)

各县、市应急局,本局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州政府系统信息报送工作,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政务信息工作的新要求,更好地为地方领导掌握情况、科学决策、指导工作提供优质高效的政务信息服务,全面提升全州政务信息精准服务能力和水平,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全州政府系统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目标考核任务及表扬办法的通知》(楚政办函〔2019〕10号)要求,结合当前全州应急管理政务信息工作实际,为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畅通报送渠道,提高信息的质量和数量,现就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

政务信息工作是各级各部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一条主要渠道,也是展示本单位工作风貌和工作成效的一个重要窗口。特别是在反映情况、汇报工作方面,政务信息具有比行政公文更加方便快捷的特点。因此,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强化对政府信息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政务信息工作的领导,切实把政务信息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

二、要提升质量抓落实

要强化信息“精品”意识,挖掘有用信息,选准报送角度,切实提高信息的针对性、时效性、准确性。要加大调研力度,加强综合汇总和分析研判,从大量零散繁杂的信息中总结发现普遍性、规律性和苗头性的问题。请结合工作实际,加强调查研究,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要以观大局的视野,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新情况新变化,密切关注政策落实中的热点难点,密切关注基层的首创做法、典型案例,重点围绕应急管理中心工作,稳安全发展、稳经济、稳预期、保平安工作,通过政务信息积极反映安全生产工作中好的做法、经验、取得的成绩以及存在的问题,为上级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更多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信息。

三、突出重点,准确把握政务信息报送要求

要积极探索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进一步提高信息报送的数量,在提高质量上狠下功夫。

(一)突出报送重点。应急系统政务信息报送,要紧紧围绕安全生产中心工作,重点报送以下内容:一是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及上级应急管理部门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指示的情况;二是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情况,以及与此相关的对各级领导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有参考价值的建议;三是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包括工作思路、典型经验、重点工作进展、有效做法以及解决问题的有效措施、工作安排等;四是与安全生产有关的重大社情民意;五是各级领导关注的其他重要情况及相关的约稿。

(二)严格报送要求。政务信息稿件要规范、真实、准确、及时、全面、深刻,注重信息质量。向上级报送的政务信息,必须由有关领导审核、签发,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各县市应急局每月向州局报送信息不得少于4条,局机关各科队室报送信息每月不得少于2条。收到约稿通知的单位,要严格按照预约信息的内容、撰写要求和报送时间报送信息。

(三)增加上稿数量。各县市应急局每年在州级以上媒体采用信息得分不少于100分,局机关各科队室得分不少于60分。

四、完善机制,强化政务信息工作考核

(一)及时通报情况。州应急局每季度第一个月上旬对各县市应急局、本局各科队室上一季度政务信息报送数量、采用数量、采用刊物等情况进行通报。

(二)严格考核奖惩。以政务信息报送量和累计得分为主要考核依据,在综合绩效考核及其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中列入政务信息考核内容,并占考核分值的2%。

(三)评分标准

1.《楚雄应急管理工作简报》、州应急局门户网站采用的信息,每条15分;

2.被省应急厅、州政府办公室采用的信息,每条30分;

3.被国家应急部、省政府办公厅采用的信息,每条50分。

4.被国务院办公厅采用的信息,每条100分。

5.受到州应急局领导批示的,每条加15分;受到省应急厅、州政府领导批示的,每条加30分;受到国家应急部、省政府领导批示的,每条加50分;受到国务院领导批示的,每条加100分。

6.按要求完成约稿任务的,每条10分。没按要求完成约稿任务的,1次扣20分。

7.同一条信息受到多个领导批示的,信息稿件被不同级别刊物多次采用的,以最高分值计算。

五、及时编发,畅通政务信息报送渠道

(一)明确政务信息工作人员。各县、市应急局要指定具体工作人员负责政务信息日常工作。要积极为信息工作人员参加会议、阅读文件、开展调查研究以及参加学习培训等创造条件,以便掌握素材,把握重点,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二)及时接收和编报政务信息。州局政务信息工作人员要及时接收信息,对有价值的信息要及时编发和上报,确保政务信息的时效性。同时,要对各县市、各科队室政务信息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予以帮助指导,确保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

(三)畅通信息报送渠道。上报州局的信息可发邮件至邮箱cxaqscxx@163.com,也可通过电子政务平台专送件报州应急局政务信息工作人员唐文英同志。

楚雄州应急管理局

2019年4月28日

上一条:楚雄州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学训词、铸忠诚、创新业、立新功”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下一条:楚雄州安监局2018年行政执法信息公示

关闭